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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想省加班費…「全家」店員下班再衝「小7」兼差! #內編:全家店員下班還去小7兼差...辛苦了 #請分享:怎麼變這樣啊~~~~ http://imgur.com/ZDFWN9R.jpg
▲(圖/東森新聞) 勞基法新制上路,提高了加班費,本意是想讓有加班的勞工薪水可以多一些,但是老闆們相對多了人力成本壓力,所以不少業者算得很精,都傾向不讓正職員工加班,導致現在居然有超商的員工下班後,還必須到別的分店,甚是是別家超商兼職,才有辦法賺到同樣的薪水。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匆匆上路後,加班費比以往貴上許多,許多產業的不少業者不願承擔多出來的人力成本,因此改以部分工時人力替代的對策,技巧性避開正職員工的加班費,換句話說,正職員工加班的機會變少了,而這樣的情況也正在影響在超商工作的店員。 一名在全家便利商店工作的林先生表示,在「一例一休」之前,原本上班天數約有18天班,工時也長一點,包含加班費,月薪大約2萬2000元,但今年一月新制上路之後卻不斷被砍班。如此一來,一個月少了5天班,加班費也沒了,月薪只剩下1萬5000元。 但是面對生活,錢不能少賺,林先生曾經向公司反應,但總被以各種理由拒絕,於是只好咬牙苦撐「拼一點」,這間超商上完班後,再到別的分店兼差,來補足瞬間驟減5000、6000元的薪水,不過要賺到同樣的2萬2000元,現在的兼差方式則必須比過去多上2天班,而且在兩家超商工作跑來跑去,每天單程就得多花10分鐘,油錢成本也比較貴。 ▼全家超商店員(示意圖/東森新聞) http://imgur.com/MgDW5LN.jpg
不過像這樣為了多賺點錢,在不同分店兼差的例子其實並不少,林先生指出,有認識滿多同事和同行,都是因為公司不願意多花加班費,所以都必須跑兩、三家公司兼職,甚至有在全家做正職工作,下班後跑去7-11當工讀的也大有人在! ▼7-11超商店員(示意圖/東森新聞) http://imgur.com/AzJqBcc.jpg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對此雖然有超商業者表示,還沒聽說這樣的狀況出現,不過卻也坦承「一定有這樣的可能性」,因為全台超商每間營業額都不同,負擔不起過多的加班費的店家,為了找生存的出路,一定得排班因應,避免支付過多的加班費。 ▼加班費變貴! 店員沒班加 「全家」下班再到「小七」▼ https://youtu.be/Y2CjAZ5gf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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