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jpp: 這個問題我已經想過了! 1.我部會已公開方式在市面上進行 06/12 13:09
→ njpp: 2.不影響市場情況下 我以個人方式來談 就是不侵蝕廠商利潤 06/12 13:09
→ njpp: 3.一旦公開且大量 在人性考量下 絕對會影響正常商品 所以我 06/12 13:10
→ njpp: 不會以公開方式進行 但不知道這種壇的方式要找業務 店長> 06/12 13:11
→ operaghost: 很懷疑你的出發點 06/12 13:17
→ horusli: 一下說要給食物銀行,一下又說要給收入不高的社會新鮮人? 06/12 13:28
→ mrschiu: 過期還賣人就是黑心食物了... 06/12 13:48
推 njpp: 我沒有要賣給別人... 給收入不高的社會新鮮人->我自己啊!! 06/12 13:49
→ njpp: 我是說與其丟掉可以賣給食物銀行 不是我要賣... 06/12 13:50
→ mrschiu: 無論如何只要過期都不能給人吃... 要鑽法律漏洞的話... 06/12 13:50
→ mrschiu: 應該在過期前完成買賣...過期前拆封重新組裝烹調... 06/12 13:51
→ njpp: 即期 不是過期 我也沒有要賣 只是我要買 = =" 06/12 13:51
→ mrschiu: 這樣子保存期限可以重新往後貼... 這樣子是合法的... 06/12 13:51
→ mrschiu: 商店賣給你過期品商家就犯法了啊... 06/12 13:51
→ mrschiu: 你如果要鑽法律漏洞可以在過期前完成交易... 06/12 13:52
→ mrschiu: 至於能不能拿到折扣看你的本事了... 06/12 13:52
推 njpp: 我也沒有要鑽漏洞 我為什麼一定要鑽漏洞? 這句話真的很匪夷 06/12 13:54
→ njpp: 照以上邏輯來說 所有低價出清有期限的庫存品 都是在鑽漏洞? 06/12 13:55
→ mrschiu: 我是就你說的...把這些目前會成為垃圾的食物合法的給人吃 06/12 13:56
→ mrschiu: 如何規避目前的法律作所的作法...也許不算是漏洞... 06/12 13:56
→ mrschiu: 只是一種形容詞(^^|||)...因為超市的熟食都是這樣子... 06/12 13:57
→ mrschiu: 行之有年了... 06/12 13:57
→ mrschiu: 其實作到極大化...幾年前就有網友爆超市的料... 06/12 13:57
→ mrschiu: 那些生鮮一再的加工重新組裝延期..延期到腐臭味都蓋不住 06/12 13:58
→ mrschiu: 才勉為其難的丟掉... 也許在你眼中或你想法中的極限... 06/12 13:58
→ mrschiu: 沒有到那邊... 但其實企業追求獲利...最後就變那樣... 06/12 13:59
→ mrschiu: 這時這樣子規避法律規範的行為稱為漏洞也不為過... 06/12 13:59
推 njpp: 我不希望重新包裝 我也沒說要重新包裝 是希望物有所終 人有 06/12 14:02
→ njpp: 所食 不要垃圾桶食物一堆 還路有凍死骨 06/12 14:02
→ njpp: 我也沒說目前會成為垃圾的食物合法 是指成為垃圾之前食用 06/12 14:03
→ mrschiu: 我懂你的意思...卡在各種企業和政府的規定... 06/12 14:05
→ miniUU: 台灣好像都寫有效or保存期限 感覺就是到那個時間點就壞了 06/12 14:29
→ mrschiu: 會剩這麼多不是自然而然會發生的事情…總公司逼加盟主訂 06/12 14:29
→ miniUU: 看過其他地方是寫"最佳賞味期限"之類的 06/12 14:30
→ mrschiu: 明明就賣不掉的也一定要買這麼多…問題很複雜…能想出解 06/12 14:30
→ mrschiu: 加盟主可能也會很開心… 06/12 14:31
→ mrschiu: 蘆洲有一間店是專門在賣很多通路的即期品的很多便宜好貨 06/12 22:13
→ mrschiu: 好運的話能用一折以下買到很多高檔舶來品… 06/12 22:15
→ mrschiu: 那些應該不是便利商店拉下來的…但有些東西便利店也有賣 06/12 22:16
→ mrschiu: 如果你不是只想找便利商店可以去那種店挖寶看看… 06/12 22:17
→ leejee: 超商的大量報廢 應該是被逼訂大量造成的吧 06/13 01:59
→ sjjjk: t o a l l :d b y +l g j f ttttt 11/13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