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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lvin918323 (文)》之銘言: : 我在全家上夜班 : 店長說我是月薪制 : 月休四天 : 薪水23K : 我覺得頗低 : 請問各位大大這個正常嗎? : 又或者說 : 我們店長有違法嗎? 大家好,鍵盤檢查員來為大家解惑 首先,以原po寫的條件來看,最低月薪應該給多少呢?? 七月一日起,月新制勞工基本工資為20008元 如果以每日上8小時,不超時的情況 (超時前兩小時要給時薪的1又3分之1以上,後兩小時要給1又3分之2以上) 這邊的時薪算法是(20008/30/8) 然後月休四天,只要符合7休1或14休2 都是合法 最極端的例子為休頭尾,中間連續上12天 以2週84小時,每日工作8小時來說,每月應休天數為7天,所以少休的天數(時數) 就是加班費費或補休啦(需由勞工決定) 加班費怎麼算呢?這有點複雜XD 鍵盤檢查員覺得乾脆都給1最好算 所以就是多給3天工資,如果有人想知道最精準的算法,我有空再寫給大家看 但是絕對比給1還少 是故最低薪資應為 20008+(20008/30*3)=22009元 所以原po的條件是沒有違法的(每日沒有超過8小時的加班及沒有國定假日的情況下) 至於覺得合不合理(香蕉只能請到猴子),就看你個人想法羅 等等~~這不包含當月有國定假日的喔,如果有國定假日,看當月有幾天 應休天數直接+n(現在法令一年有19天,有興趣的可以去看勞動基準法實行細則) 如果你還是休4天,就在多加3+n天加班費吧 希望有為大家解惑到 至於有人會說為啥算出來時薪只有83元啦,比現在基本時薪120還少 月新制的勞工有含例假日薪資,也就是說你休假是有薪資的 但是時薪勞工就沒有羅(傳說中的有做有錢) 兩種制度早就脫勾了 感謝大家~~ ps:如果遇到單位有疑似違法的,請不吝跟各縣市正府勞工局處聯絡,除了解惑之外 還可以讓檢查員們知道哪家廠商違法,進而進行檢查改善勞動條件 要不然全台廠商這麼多,除了專案抽查外,真的要靠大家揪出無良店家啦 政府是有在作事的,不要再躲在鍵盤後面說__不意外了 下次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07.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36968661.A.384.html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2:13:32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2:14:33
twinyu: 請問 大月31天 是休7天還是8天呢? 07/15 23:01
一樣休7天 大月工時192H 小月184H 超過就是要給加班費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25:48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29:12
twinyu: 再請問 我是月薪 如果店長排我班今天6小時 明天10小時 07/15 23:35
twinyu: 這樣算兩天班 還是要分開算 07/15 23:35
好的~~ 如果你們就是約定每日工作8小時,那店長排你6小時,當天工時還是要算8小時 不得擅自變更工時(因為今天上6小時不是你願意的,不能歸責於勞工) 除非那2小時你同意用請假方式處理(例如補休或自己的假) 隔天的10小時,就是8+2,所以還是要給你2小時加班費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40:01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40:49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42:08
twinyu: 所以事先約定好 今天6明天10 整月184或192工時 就ok嗎 07/15 23:48
勞動基準法第30-1條規定,有些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有勞資會議同意之後 可以將四周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日去,但是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 所以要先排好班之後,由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變更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0:00:06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0:00:57
twinyu: 感謝你詳細的解說喔 07/16 00:01
YesNoter: 請問一下 我這間店店主訂工時9小 月休4 月薪制23 07/16 00:17
YesNoter: 照這算法 算何規嗎 07/16 00:17
jay0215: 不過那是日班吧? 夜班工作不是有額外津貼? 07/16 00:17
sonofgod: 月薪很多種名目... 前幾天高雄不是才有13K底薪 07/16 00:18
YesNoter: 第2頁 最低薪資多個0 07/16 00:20
YesNoter: 我這間一個徵大夜的跑掉 要頂著上9+1小(到9點) 薪資好像 07/16 00:23
YesNoter: 是28+1K(多1小的培訓名義) 07/16 00:23
讓我們先來回答Y大的問題,您說的工時9小時有包休息時間嘛?? 所謂的休息時間是指不受雇主監督管制,可以任意離開工作崗位,自由運用的時間 如果休息時間還是必須待命在工作崗位上(例如一個人的大夜班) 你不可能跑掉不顧店,那就要算工作時間,這樣的話,每天就會加班1小時 月休4日,每月加班時數約為26H-27H 以現在基本工資來說,加班費為(20008/30/8*1.34)*26H或27H 所以工資為20008+(20008/30*3)+(20008/30/8*1.34)*26H或27H(所謂延長工時工資) =22009+2904(26H來算)=24913元起 但是我前面又提到 超過2周84小時工時的加班費計算有點複雜,所以我說用1去算,可能會讓鄉民們造成些許 落差,以為23K是違反法令,但是仔細算起來,可能差不多啦,明天我在專門打一篇文 教大家怎們算超過2周84小時工時加班費 不過大家要特別注意,在求職時,要清楚詢問薪資結構 剛剛大家開的條件都是月休4天,然後總薪資為多少之類的 可是呢其實雇主應該告知你們的薪資結構,也就是底薪多少,有沒有其他津貼 另外加上加班費(超過2周84小時的,包含國定假日勤的),加起來大約會是多少 避免爾後有爭議,要不然薪資結構沒講清楚,你可以說23K不包含加班費阿 你應該再補我每月超過2周84小時加班費,那就不只23k羅 另外關於薪資結構(名目),可以參考勞基法實行細則 原則上每個月都領的到的都必須納入工資計算,工資是計算加班費,資遣費, 投保金額等等的指標,所以之前高雄什麼台郡他底薪很低,但是在計算工資時 比需把它那些亂七八糟的津貼都加在一起,作為計算其他東西的基準 換個工作說,例如便利商店大夜班,加班費基準就有可能是底薪+夜班津貼 然後再去計算加班費,或國定假日出勤給予的工資 希望大家看的懂喔!! 鍵盤檢查員要睡了,明天再寫加班費教學XD see u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1:01:41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1:02:32
rockok71: Push 07/16 03:11
YesNoter: 謝謝 07/16 09:07
YesNoter: 無法離開崗位 另外以本店大夜是多2小時....QQ 07/16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