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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 2016年05月20日22:03 (更新:項豪對勞動局說法回擊)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大前天發生一起7-11大夜連8袂爽落跑,帥氣警充當店員事 件,原來這個小七店員竟然大有來頭,他名叫項豪,擔任國家勞工黨黨主席,《蘋果》記 者找到他時,他說整起事件「是我一手策畫的!」 項豪表示,為了調查7-11違反勞基法36條,勞工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當作例假的法條,打 從去年11月就計畫要去深入調查,並於當月成功成為職員,果然今年在人力不足情況下, 排假時不能依照勞工意願,必須跟其他代班同仁去喬假,以至於連上了8天的夜班,才會 做出落跑讓警員來處理後續的事情。 上貨、搬貨又要處理結帳的問題,7-11大夜班的店員真的很辛苦,項豪指出,該店大夜班 只有一人,要鋪的貨物堆得比人還高,來店的客人又多,不親身經歷還真不能體會超商店 員大夜班的苦,計畫結束當天,來店的客人真的很多,想走還走不了,除了鋪貨、結帳外 ,還要幫客人弄咖啡,幸好當晚只有一人點了一杯咖啡,幫客人結帳後,才在門口貼出2 張告示,並報警處理,讓警察到店裡協助「顧店」。 會請警員到場的構想是來自當時大學期間,一名同學在超商擔任大夜員工,有一天因為家 中有急事,急著要回家處理,礙於無人顧店,只好將店門拉下外出處理私事,之前也發生 過店員真的就不見了,警察幫忙顧店的事件,所以在決定要到7-11「臥底」調查時,就已 評估此種處理方式是可行的,才會在調查有結果時以此方式來做個結束,所以整起事件都 是經過計畫的。 不過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因為《勞基法》36條雖規定勞工每 7天需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1天休假,跟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休假,中間最多可以 連續上班12天,勞動局有跟項豪進行解釋,他後來也坦言對法令有誤會。 對於勞動局的說法,項豪則在臉書上表示,「這讓我非常驚愕。」他說,該條文的內容是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但這「每七日」,「我和勞動局的 理解卻發生了巨大的差異。」他說,他從前慣於在金融業及一般企業週休二日的經驗,這 次是他第一次親自調查基層服務業,沒想到《勞基法》第三十六條所述之「每七日至少應 有一日休息」,活生生的被轉化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讓他非常錯愕。 (突發 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2036 更新時間:2203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0/8668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66.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63758662.A.A3E.html
ohyayaya0414: 臥底 這個人也是怪人 05/20 23:46
panhoho: 以前排班連七會被雇主要求休息避免觸法。原來我跟雇主都 05/20 23:46
panhoho: 誤會法條了呀。 05/20 23:46
prkfcpr: 嚇死我的毛,資動部這種解釋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05/20 23:48
a27588679: 完了,他讓顧主發現新大陸了 05/20 23:50
zanmarouga: 這就是我們的資基法 法條解釋方式還是朝對雇主有利的 05/20 23:54
zanmarouga: 方向去解釋 呵呵… 05/20 23:54
thouloveme: 原來有七天和12天的各表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20 23:58
thouloveme: 一法各表 05/20 23:58
wild: 好強的毅力 05/21 00:04
nadoka: 聽說還有四周和八周的玩法喔www 一個月排32天都不奇怪了 05/21 00:07
shiun12: 我一直跟老闆說不能排連七上班不然會觸法 現在這樣解釋 05/21 00:16
shiun12: 我下星期一該如何面對老闆... 05/21 00:16
kkkmmmsherry: 樓上你跟老闆說周工時40小時啊!超過請給加班費 05/21 00:18
m2488663: 原來我以前打工主管跟我也誤會 偉災勞動局 真的很會 05/21 00:20
rmoira: 馬的勒噓勞動局根本資方狗 每七天居然還以一週為單位劃分 05/21 00:25
j6u4u4: 一法各表 噓一下桶二 05/21 00:32
shiun12: 我們有在給加班費啊 不過有給也不能連七啊 05/21 00:33
j6u4u4: 雇主表示:讚讚 讓我有得玩了 05/21 00:33
chris08: 又一個得諾貝爾獎的,台灣人才濟濟 05/21 00:34
skill1095: ...... 05/21 00:38
horusli: 柯P的勞動局解釋得真棒棒 05/21 00:40
IAMQQ: 14休2要召開勞資會議經勞工同意才行 05/21 01:03
altlsa0118: 這根本是鑽漏洞! 05/21 01:07
IAMQQ: 法令這樣規定怎麼會是鑽漏洞?(前提是他要有召開會議XD) 05/21 01:08
wantoknow: 資動部真的....唉 05/21 01:09
fireguard119: 連續上班12天,真的好棒 05/21 01:18
dudee: 那看來是勞動局自己擴大解釋?還是合約裡面早已規定? 05/21 01:28
SpursTony09: 勞工局這是3小解釋 05/21 01:33
IAMQQ: 有疑問的可以去GOOGLE"變形工時" 有更多資訊 05/21 01:37
SotaFujimori: 這個解釋...釣到大魚了 05/21 01:37
chiaolin: 有這樣的廢物機構 台灣沒救了 05/21 01:53
grengre: 勞動部這種解釋…唉 05/21 01:59
ronale: 居然可以連上12天不違法?!偉哉! 05/21 02:00
mario79111: 這國家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05/21 02:21
hbk20491: dpp小英不意外 勞工架太多 05/21 02:30
jay0215: 連續上班12天 感覺跟以前當兵時隔周休很像 05/21 02:30
thomaschion: 每7天是從星期天開始算?果然是資動部 05/21 02:31
kkkmmmsherry: 之前連13不過有兩天double 05/21 02:40
freshbox7: 這連續十二天竟然不算在每七日,偉哉鬼島 05/21 03:01
yingsiou: 之前缺人我和另個懷孕女同事卡了近十二 十三天才休 一 05/21 03:34
yingsiou: 個月大概休五天左右 我中班她早班...... 05/21 03:34
yingsiou: 她都做到吊點滴了 還回來硬撐幾天才有人可以幫忙.... 05/21 03:35
yingsiou: 休假日有點忘了 那時候還是113 我領了兩萬四左右 05/21 03:38
kkkmmmsherry: 我也是上班上到感冒兩個月都沒好只好去打點滴,根 05/21 04:01
kkkmmmsherry: 本沒有人可以幫忙啊!大家都卡死了 05/21 04:01
berryc: 勞基法就是設計了巧門給資方利用啊~ 根本資基法 05/21 04:05
tdkblur: 這文字遊戲也玩太大了 結果資動部還幫忙做壞示範 真的是 05/21 04:44
tdkblur: 偉哉鬼島 說真的做個樣子罰一下財團也不痛 偏偏資動部連 05/21 04:44
tdkblur: 這點小事也要輸誠 而且還是北市耶.... 05/21 04:44
tdkblur: 更正是資動局 不過都一丘之貉啦 05/21 04:44
dead1305: 釋憲阿 05/21 06:53
hercales: 柯P底下又在婊他了,罵個兩天看資動局出來道個歉 05/21 07:17
HT2: 發文字號:(75)台內勞字第 398001 號 05/21 07:23
HT2: 這問題30年前內政部已經解釋過了 05/21 07:26
HT2: 安排例假日以每七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應有一日例假,原則 05/21 07:26
HT2: 上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六個工作日;如遇有必要,於徵得工會 05/21 07:26
HT2: 或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 05/21 07:26
ithinksoiam: 資基法+1 05/21 08:18
justtakethat: 資動局 05/21 08:54
nagual: 根本不要臉 05/21 08:54
nagual: 不過不只他們這樣玩就是了,某血汗xx也是 05/21 08:54
momo9988: 推原文 HT2我長知識了o(‧"‧)o 05/21 09:03
annycheng: 資基法+1, 根本是站在資方的 05/21 09:54
ninichan218: 申請釋憲啦!根本有違憲法保障人民意旨 05/21 10:27
aalittle: 每七各表 05/21 10:48
et252784: 之前還在門市工作,有一年春節那個月還做過月休兩天的, 05/21 11:03
et252784: 現在工作雖也是排休,每天八小時準時下班,要我連上五天 05/21 11:06
et252784: 都已經是極限了 05/21 11:06
HT2: 夜班本來生活作息跟人家就不一樣,假如採取做六休一,休假那 05/21 11:13
HT2: 天有事情要辦,辦完回家才休息,那清醒時間從前一晚晚上十點 05/21 11:13
HT2: 到隔天傍晚,將近一天更累,到了晚上回家睡覺,到了隔天晚上 05/21 11:13
HT2: 又要上班,根本沒辦法完整的休息,所以之前我上夜班,都是排 05/21 11:13
HT2: 休兩至三天,一個月七天休完就好,中間大概都上班八至十天 05/21 11:13
et252784: 還是學生時在直營店當PPT,就聽過加盟店一堆光怪陸離 05/21 11:17
et252784: 的事,還有員工也是門市缺人,站班站到小產的,上班16 05/21 11:19
et252784: 小時的也有,所以退伍後我還回加盟店工作,以前直營店的 05/21 11:21
et252784: 同事都覺得不可思義,還有人到門市勸我快離職的 05/21 11:22
mikami1027: 勞動局/部 為什麼不改名算了 05/21 12:28
lucef: 什麼鬼規定,根本就資動局,站在資方那一方 05/21 12:53
lovebug: 所以沒有勞動局這種東西啦 一法各表 05/21 14:05
pig0713: 這是兩週80-84工時的概念嗎?兩週一次結算 05/21 14:17
qooll1234: 連上13天過,其中還有不少天有加班... 05/21 16:47
carol1029: 有興趣可以估狗 變形工時 彈性工時 就知道了 05/21 16:55
fantasy90941: 根本操死人.... 05/21 17:56
XCO: 每7天和每週的解釋應該不同,既然法條規定每7天要有一天休息 05/21 22:39
XCO: ,那11~17這七天就是「每7天」但沒休息啊 05/21 22:39
yingsiou: 超商就是太便利 24小時又加一堆客人又要忙進貨又要忙泡 05/21 23:44
yingsiou: 咖啡 有時候缺人 會上超過七天蠻正常的 除非人有了 都可 05/21 23:44
yingsiou: 以上六休一 但現在人難找...... 05/21 23:44
kkkmmmsherry: 現在公司都裝死啊 05/22 00:35
sbtiagr: 資動部 05/22 01:15
IAMQQ: 講白一點就是勞基法第30-1條之三 05/22 01:40
IAMQQ: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 05/22 01:40
IAMQQ: 限制 05/22 01:40
efghhhh4848: 覺得這個人是瘋子 05/22 07:58
chdc: 不愧是資基法 05/22 11:22
zxcvf: 政府做得好的話,誰想當瘋子 05/22 12:07
freely10469: 有點扯的說明 完了完了雇主要發現了 05/22 19:02
IAMQQ: 實際排班很少會硬排到12天不休... 05/22 19:15
momo9988: 找不到人就加錢啊~甘勞工何事 05/23 06:05
wl3u04OAO: .... 05/24 18:31
k308123: 靠北 我在做大夜 會不會被坑呢-.- 05/25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