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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想這篇文的標題分類要選什麼 最後還是選了討論..@@! 變形工時要消失囉 八月一日起 勞工局會很忙 還記得某超商夜班 連續上班八天後翹班 一個帥警員去代班還爆紅的新聞吧 當初北市勞工局解釋 (印象) 勞資雙方只要合意協調 勞工在前後各休一天 中間連續上班12天不違法 這樣的變形工時 當時引發一波嬅然之聲 今天勞動部說 將廢止自民國75年之釋函 從八月一日起 將廢止連續上班12天合法釋函 勞工不可以工作連續超過6天。 ===以下為新聞本文=== 勞動部今天說,勞工工作兩週, 只要前後各休一天假就可連續12天上班合法函釋, 將於8月1日廢止,勞工不可以工作連續超過6天。 立法委員林靜儀今天在臉書分享勞動部函文, 內容指出, 廢止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75年5月17日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 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生效。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 考量勞工健康,因此決議將此函釋廢止。 謝倩蒨指出,這個函文是在立法院所做成的決議, 要讓勞工在7天內可以有1天休息,有些雇主的運用會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 對健康是有影響的,因此立法院要求勞動部檢討並廢止。 謝倩蒨指出,原本的函釋內容雖然寫明,若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 例假日可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但難免會有雇主強迫勞工同意, 因此決定廢止民國75年的函釋。 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hskzfuj -- 累了~倦了~ 或許~不該是這樣的~ 對人太好~是一種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5.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67196201.A.B71.html
ftru4518: 然後就會有僱主叫你連續上班中間一天別打卡 06/29 19:06
ttyui: 樓上那種現在可以錄音或用監視器證明自己有上班 06/29 19:20
kkkmmmsherry: 就接著會叫你有天別打卡,連休時幫你打卡 06/29 19:35
johneypetter: 監視器也要勞工局28天內來查,否則哪有用? 06/29 19:40
moto5210256: 以前在超商上班 做到離開只有我1個打卡 其他人都沒打 06/29 20:28
genius86: 越來越複雜 06/29 20:31
tengobo: 執法者在哪~~~(敲碗) 06/29 21:08
kkkmmmsherry: 我寧願連休也不要一週只休一天啊 06/29 21:21
MELOEX: 樓上 連休跟不能連續六天上班不衝突阿0.0 06/29 22:30
idxxxx: 問689 06/30 01:57
sarada: 有法源很好 重點還是嚴格勞檢和重罰 不然慣老闆老神在在 06/30 02:03
tengobo: 重罰2萬 然後用手段讓員工離職 06/30 02:38
kkkmmmsherry: 可是,我想賺多一點>“<一週休一天或兩天這樣又要連 06/30 03:40
kkkmmmsherry: 休很有難度 06/30 03:40
Firetail300: 我之前在加盟店也是不打卡的... 06/30 09:01
hilterp: 監視器28天算標準的 多數的店只有21天 06/30 10:38
hilterp: 你檢舉也要有證據 06/30 10:38
IAMQQ: 我是覺得這對CVS這種全年無休24小時的業態來說...很困擾 06/30 11:13
et252784: 重點是一堆奴被坑還不檢舉的 06/30 11:13
IAMQQ: 不管是上班的還是排班的都是 不能連續6天上班的話 06/30 11:13
idxxxx: 綠立委:椅子砸好玩的 06/30 13:22
kkkmmmsherry: 監視器21天就沒了 06/30 14:36
kapo370420: 曾經連上27天,而且勞工局來查時,業主造假班表、簽 07/01 00:52
kapo370420: 到表.. 07/01 00:52
asleepcat: 如果自己願意被凹,誰也救不了你~ 07/0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