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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老婆幫 去台南文平店 取貨的時候 我老婆已經帶我的證件去了,店員要求我老婆 填寫他的身分證10碼 加上姓名 ,請問是否已經違反個資法? ==== 之後回答(整理以下的留言) 個資法中有關非政府機關蒐集、利用、處理他人個人資料的部分,是否違法,應該是要看 所蒐集、利用、處理的目的來決定 「蒐集」 店家蒐集你(或你老婆)的個資,這就是個資法中的「蒐集」 「目的」 為了要確認代領人的身分,避免後續爭議,我覺得店家要求代領人提供身分資料供核對, 甚至寓有日後若有爭議,可循線找到該代領人的意思在裡面,所以我覺得還算合目的 > 如果把蒐集(你老婆個資)的目的假定成是我剛剛講的那樣 那你本人去確認代領無誤後, 蒐集的目的已經消滅,你可以試著依個資法第19條規定,要求對方主動刪除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 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 當然我的目的是想要把這10碼刪除。 以上謝謝各位網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1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89990750.A.85E.html
tangmystyle: 末四碼吧 03/20 14:21
ithinksoiam: 什麼個資法有規定阿@@? 03/20 14:23
ithinksoiam: 我記得去郵局帶領也是要出具雙方身份證 03/20 14:24
purun: 但是他叫我老婆寫全部身分證字號在紙上 跟姓名 03/20 14:25
Aixtron: 取貨限本人 03/20 14:30
arl: 動不動就個資法..遵守規定很困難? 03/20 14:36
purun: 提供身分證10碼是全家公司規定嗎? 03/20 14:39
fireguard119: 有帶證件頂多再加手機末3碼驗證吧。我幫家人代取貨 03/20 14:42
fireguard119: 都是這樣。 03/20 14:42
shy456123: 客服問問看就知道了 03/20 14:45
purun: 我們現在是想要把後10碼的身分證劃掉而已。 03/20 14:45
purun: 客服也是說~代領提供身分證,但是這10碼是店員說的。 03/20 14:46
purun: 但是理論上 我老婆也寫了這10碼,也代表默認。 03/20 14:46
purun: 現在我們只想要把身分證10碼劃掉(以上是諮詢律師作法) 03/20 14:47
Apr1: 之前領都是單子簽名跟填末四碼 然後證件給店員核對 03/20 14:56
os87113: 後四碼就好 會不會是諧音 聽成10碼呀 因為0元取件 打出 03/20 15:01
os87113: 來的紙 只能填4碼呀 03/20 15:01
tsukili: 到店打客服問並擴音給店員聽? 簽10碼是有點怪... 03/20 15:14
rc0216: 手機末3瑪吧 03/20 15:16
wcsuisui: 當場為何不拒絕? 03/20 15:17
purun: 原本簽四碼,店員要求簽10碼。 03/20 15:18
purun: 店家蒐集你(或你老婆)的個資,這就是個資法中的「蒐集」 03/20 15:18
purun: 重點是蒐集的目的跟蒐集本身的關聯性如何 03/20 15:18
purun: 為了要確認代領人的身分,避免後續爭議,我覺得店家要求代 03/20 15:18
et11117: 一開始自己去領不就好了 03/20 15:18
wcsuisui: 不是要求填寫代領人的身分證10碼嗎? 為何當場沒拒絕 03/20 15:18
purun: 求代領人提供身分資料供核對,甚至寓有日後若有爭議,可循 03/20 15:18
purun: 線找到該代領人的意思在裡面,所以我覺得還算合目的 03/20 15:19
wcsuisui: 當場認為何目的 事後認為有問題? 03/20 15:19
wcsuisui: *合 03/20 15:19
purun: 但是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 03/20 15:20
purun: 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03/20 15:20
purun: 所以我今天晚上會去刪除這10碼。 03/20 15:20
wcsuisui: 你的問題跟你下面的回應有落差 建議你修正內文 03/20 15:21
tsukili: 其實原po都諮詢過律師直接處理就好 律師比版友專業啊XD 03/20 15:21
wcsuisui: 任何問題有法律上的疑慮的時候當場就應該拒絕 03/20 15:21
tsukili: 依個資法即使同意過 要再做資料修正也合法 03/20 15:23
wcsuisui: 加上你當初根本不在現場 只能相信一方論述 這也不甚公平 03/20 15:23
wcsuisui: 文章直指店員問題 讓我覺得有失公允 03/20 15:24
purun: 我之後有打電話 四方通話,有確認此事,只是我想要善後而已 03/20 15:24
tsukili: 留資料是預防後續問題,所以目的本身應該還沒消失,4碼+姓 03/20 15:26
tsukili: 名還是必要 03/20 15:26
purun: 之後我才請問律師 怕有不必要的爭議,做此善後。 03/20 15:26
purun: 今天本人去改留我的後四碼。 03/20 15:27
wcsuisui: 你的後續回應都是在推文而且是問了才回應 可能改一下 03/20 15:40
wcsuisui: 內文比較好 03/20 15:40
※ 編輯: purun (210.61.122.2), 03/20/2017 15:49:35
ywchen7: 店員很閒嗎 是能拿你身分證字號幹嘛? 03/20 18:52
Ardis808: 誰想要你老婆個資!本人領不會嗎?店員也只是自保而已吧 03/20 19:20
Ardis808: 買個東西不自己領 搞到要找律師 03/20 19:21
Ardis808: 不然就不要網絡買東西就好了 03/20 19:22
purun: 這個是保護自己的方式~當然莫名的被記錄身分證字號 03/20 19:27
huiminyu: 不是本人就不能領,能讓領就算佛心了 03/20 19:28
purun: 對我來說是一種資安的保護,當然每個人的觀點都不同 03/20 19:31
purun: 畢竟 你不能確保 你提供的資料,沒有被妥善的保護。 03/20 19:32
pekosan: 你都問完律師了那是要上來和大家吵架的嗎?? 03/20 19:40
pekosan: 律師比鄉民專業 不懂你問的目的在哪裡 03/20 19:41
a1533062: 最合法的情況是 那店員應該拒絕你老婆的 03/20 19:47
thiefpal: 店員最大的問題就是讓你老婆領 03/20 20:44
parislove3: 原PO只是想問 代領有沒有相關規定 有的話就照著走 沒 03/20 20:53
parislove3: 有的話就有問題 03/20 20:53
parislove3: 店員們不用急著爆氣 03/20 20:54
kaky: 他沒叫你老婆出具委託書已經算不錯了 03/20 21:19
kaky: 這麼愛貼標籤那支持原po 的就是親友團嗎? 03/20 21:22
lianpig5566: 依個資法可以要求店家刪除那10碼 03/20 21:27
purun: 目前已經請店員塗銷了~謝謝各位~ 03/20 22:17
aiwheat: 你老婆不是你本人,這是個問題了吧?== 03/20 22:18
Ardis808: 有的人只是理性照規矩走的顧客 少貼標籤了! 03/21 01:06
TroutMVP: 店員崩潰哦,笑死 03/21 01:26
TroutMVP: 還有人說拿身分證字號能幹嘛,那你要不要把自己的證號po 03/21 01:28
TroutMVP: 出來給大家看看能幹嘛 03/21 01:28
parislove3: 有些人還是沒搞清楚 重點很簡單 有沒有"規定" 03/21 01:47
parislove3: 有規定可以代領 就拿出條款 一翻兩瞪眼 03/21 01:48
parislove3: 沒規定可以代領 那就是擅自給領的問題了 03/21 01:49
parislove3: 是不是本人 其實都不是重點 03/21 01:50
yingsiou: 我認為可能只是單店的問題 那也只是提供你方便取貨的管 03/21 01:51
yingsiou: 道 要馬就照著那家的規矩走 要馬就換別家取貨 03/21 01:51
yingsiou: 要馬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取貨付款 03/21 01:52
yingsiou: 取貨付款最不會有爭議的地方 03/21 01:52
yingsiou: 除非同名同姓同手機後三碼 03/21 01:53
spirit1116: 領個東西也能扯到律師 唉 03/21 02:27
wtfconk: 店員崩潰了XD,生活中法律常識該有還是要有,出來工作除了 03/21 03:21
wtfconk: 賺錢外也要多用心累積更多專業與生活常識,不然很浪費時間 03/21 03:21
wtfconk: 不過全家店到店領取的確有"規定"要本人,雖然這規定很不合 03/21 03:26
wtfconk: 常理,但門市若要刁難其實也可以玩到底,雖然問題在於總公 03/21 03:26
wtfconk: 司訂的規則找人麻煩 03/21 03:26
Fallen27: 還誰要你老婆個資勒,我的店員最乖了一定是網友帶壞他 03/21 06:13
robrob99: 反正爭議越多 最後限定只給本人領 店家自己也樂得省事 03/21 09:03
arl: 取件需本人很不合常理? 03/21 11:27
purun: 我覺得全家有全家的規定,我們要遵守。這可以理解。 03/21 11:41
purun: 但是要身分證10碼這個不合乎規定,事後補償而已。 03/21 11:42
purun: 當然我也是希望 全國的全家都遵守 目前公司的規定。 03/21 11:42
purun: 身分證10碼可以做很多事情,例如查詢你的代繳費電話。 03/21 11:44
purun: 得到後三碼。 或者台南新樓幫你網路掛號,身分證字號就可以 03/21 11:45
purun: 我怕的不是全家店員把資料拿去做非法的事情。 03/21 11:47
purun: 而是我不知道他的資料的保護是否妥善? 會不會不小心被竊取 03/21 11:47
MadMagician: 民眾對法律太過於無感 03/21 11:57
purun: 當然很多人會覺得這種小事驚動的律師。 03/21 12:08
purun: 但是如果在企業針對PII的資料,我覺得這應該不陌生吧。 03/21 12:09
purun: 當然新樓我也有去電告知,利用身分證就可以得到真實姓名 03/21 12:10
purun: 這事實上有點不妥,但是新樓有修改讓你選姓名中間用O取代 03/21 12:11
halizen: 不知道帶了身份證和有手機末三碼的狀況下是否符合領件規 03/21 13:31
halizen: 定,不過不能領就不要給領然後要人填身分證10碼,公司規 03/21 13:31
halizen: 定怎麼走就怎麼做就不會站不住腳,擅自決定這種作法就是 03/21 13:31
halizen: 違法規定;何況留客人身分證字號本來就是敏感的行為,並 03/21 13:31
halizen: 不是身分證用來幹嘛的問題吧(誰知道)?店員辛苦但也要 03/21 13:31
halizen: 明辨是非,「留客人身分證全10碼」就是不妥也不符合規定 03/21 13:31
halizen: 的行為 03/21 13:31
nadoka: 我都帶我+我媽的身分證去領啊 沒碰到什麼阻礙 03/21 14:47
wtfconk: 我們這邊的也是拿證件就能領,那個規定本來就是訂來找碴用 03/21 16:34
arazu: 國光網路訂票去領票也是這樣 03/21 22:24
wtfconk: 規定各家不同,有道理便沒意見,車票防黃牛情有可原(雖然國 03/22 01:14
wtfconk: 光有點多此一舉,又不是台鐵),領個包裹能出示證件正本還有 03/22 01:14
wtfconk: 啥好防的,中華郵政也沒囉唆,統一交貨便也沒囉唆,所以才說 03/22 01:14
wtfconk: 全家店到店規定自找麻煩,雖然沒事硬要跟客人槓的門市也不 03/22 01:14
wtfconk: 是那麼多就是了... 03/22 01:14
purun: 可以學大陸用蜂槽 憑簡訊 刷條碼(輸入取貨碼) 櫃子自己打開 03/22 12:00
purun: 便利超商的店員扮演太多的角色了~員工也是怕誤領包裹 03/22 12:01
purun: 但是我覺得全家的教育訓練做的很不好,上下很不一致。 03/22 12:04
purun: 例如刷個銀聯卡結帳,機台馬上退款。(大陸銀聯卡扣款了) 03/22 12:09
purun: 錢不知道 到哪裡去了? 因為之前有銀聯卡 冰買一送一。 03/22 12:11
purun: 之後店員不會操作,店長認賠給我。 03/22 12:12
hsulunlee: 台灣有類似的東西叫快取寶 可是是拿來當販賣機使用不是 03/22 12:49
hsulunlee: 放快遞 有點可惜 03/22 12:49
lucky750408: 萊爾富有掌櫃可以用了,說不定還比店到店便宜 03/29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