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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03/1196191/ 原文: 一名楊姓男大生去年12月在新北市新店區一家萊爾富超商打工,值大夜班時接到詐騙 電話,歹徒誆稱總公司要核對帳務,指示他操作買遊戲點數,楊男上當匯了17萬元,店家 事後竟提告求償30萬元,甚至為逼楊男就範,另提告楊男曾侵占店內麵包等物品。楊男與 謝姓母親為此從花蓮的家遠道來台北開庭,怒控店家「險惡」。 楊母指出,她兒子去年11月經同學介紹進入學校附近的萊爾富超商打工,之前兒子並 沒有在超商工作的經驗,但工作約一個月,店長就調他去新店安坑的另家店值大夜班,前 2、3天有人帶領指導,之後就獨立作業。 楊母說,詐騙歹徒當天凌晨5時打電話來,兒子原本先打電話請示店長該怎麼辦,店長 卻連續兩通沒接,兒子才上當匯錢,後來店長聲稱其當晚在文山區的店值大夜班,手機沒 帶在身上而沒接到,要求楊男負起全責,每月從薪資中扣除1萬元賠償,楊男認為不合理拒 賠。 今年1月間,楊男騎機車摔車左手骨折,因此向超商請求離職,店長卻要他留職停薪, 等傷好再回去上班,楊男不想繼續在超商打工抵債,3月間由媽媽陪同與店家協商,店家堅 決要求楊男賠17萬元,否則要加告楊男曾侵占店內麵包等物品,楊母認為店家指控無理拒 賠17萬元。 5月間,楊男果真收到店家提出的損害賠償告訴狀,金額竟從原本的17萬元變成30萬元 ,店家聲稱,他們向民間借貸墊付損失,約定2019年還款需付本息共26萬元;此外,楊男 非正常離職造成店長過勞,也請求賠償精神損失4萬元。隔月,楊男又收到侵占罪的刑事告 訴狀,迫使他們頻於奔命,兩度從花蓮北上赴新店簡易庭開調解庭,又到北檢開侵占案的 偵查庭。 在偵查庭上楊男強調,他沒有侵占,是有一個身障人士來店裡拿了麵包沒付錢,警察 到場處理時身障人士仍講不清,他乾脆幫忙付錢當作愛心,後來身障人士的家人來付錢, 他就把錢收下。楊母指出,店家只擷取錄影片段就指控她兒子侵占,就算真的侵占也只是 幾十元,根本只是挑毛病、逼他們就範賠30萬元。 以店主管名義提告的龐姓男子指出,楊男遭詐後,店家須立即把錢補齊給總公司,所 以找上能夠快速放貸的民間借款,豈知楊男丟下一句「我不做了」就離職,他們考量楊男 年紀輕,原無意追討債務,但楊母卻自己打去萊爾富總公司鬧,總公司要求他們處理,雙 方於是約在咖啡店協商。 龐男說,協商當天楊母態度凶惡,讓他們感到非常羞辱,自然沒有達成共識,當天談 完楊男母子一樣不聞不問,萊爾富總公司要求他們給個交代,他們再嘗試聯絡,楊男則用 LINE回覆「去告我吧,走法律途徑」,他們只好提告讓法院裁決。 龐男指出,楊男除因自己疏失害店家損失17萬元,並在付麵包錢事件中,擅作主張把 發票作廢涉業務侵占罪,此外還涉嫌多次拿店裡的東西,目前交給法院的證據只有70%,另 有30%的證據留在手上,30萬元的求償金額由法官決定合不合理,「你尊重司法,我們也尊 重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67.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504446594.A.501.html
iceprincess: 新聞標題不中立客觀,用「竟」好像都是店家的錯 09/03 22:03
charles0939: 片面之詞 09/03 22:06
smallshow3: 亂轉店家的錢,求償很合理啊… 09/03 22:07
fuyako: 17萬到2019年變26萬... 09/03 22:15
smallshow3: 為什麼會覺得走法律途徑就會沒事? 還是得賠啊… 09/03 22:17
kaojet: 上次一個全家比較猛,還懂得找民代哭哭開記者會 09/03 22:36
weiike: 求償30萬叫合理?媒體不能有立場? 09/03 23:21
villagemen: 兩邊都是各說各話 等判決出來才知道 09/03 23:22
kaojet: 都上法院了,把證據攤出來,不要像上次全家的那個大夜一樣 09/03 23:34
kaojet: ,明明就偷東西講的自己一副很可憐還叫民代出來嘴,結果上 09/03 23:34
kaojet: 法院整個被打爆 09/03 23:34
barttien: 搞不好是監守自盜 09/04 00:22
arl: 這有趣..店長在文山區上大夜員工卻不知道明顯內部溝通有問題 09/04 03:23
wtfconk: 感覺就是原有的損失員工不願賠,所以店家用其他名義逼他們 09/04 03:48
wtfconk: 就範,是說除非有其他證據證明員工有詐欺等行為,不然就是 09/04 03:48
wtfconk: 打民事訴訟直接求償吧,有的人皮皮,當下說好沒多久就變卦 09/04 03:50
TonyE: 工讀前請多唸書 09/04 07:14
thomaschion: 笑死,自己找地下錢莊借錢,干店員屁事,陪15萬就好 09/04 07:56
thomaschion: 了 09/04 07:56
mirror0103: 15萬是哪來的數字?也不看清楚亂留言 09/04 08:15
arl: 等等..為何大夜時段遊戲點數可以賣到17萬?萊爾富這明顯有漏洞 09/04 09:35
arl: 然後非正常離職造成店長過勞?按照敘述這家盟主至少兩家店 09/04 09:47
arl: 請大學生上大夜班真的是呵呵.. 09/04 09:47
tengobo: 不要吃店舖LOSS,這點很重要 09/04 09:53
penny841028: 楊母說只擷取片段,那妳的證據呢? 09/04 10:30
penny841028: 私自匯款,店家求償合理吧? 09/04 10:32
penny841028: 不過總公司要求立即補款也有點扯 09/04 10:33
penny841028: 這種事件店家不是應該有保險嗎? 09/04 10:33
greg7575: 這種保險不會賠 09/04 10:36
RiTaYin: 上面板友推文提到的全家案例,有關建字嗎?想找新聞 09/04 10:46
kkkmmmsherry: 自造孽 09/04 11:10
kaojet: 本版就有了,關鍵字搜尋「清寒」 09/04 11:45
kaojet: 坦白說啦,別聽單獨一方的說法,既然都上法院了,都把證據 09/04 11:47
kaojet: 敢攤出來,不過問一下萊業配的,萊都沒有控管機制嗎?刷到 09/04 11:47
kaojet: 17萬? 09/04 11:47
a84121: 有的不是靠遊戲點數,現在會以即時交易來詐騙,類似輸入 09/04 13:14
a84121: 代碼那樣,也有人連續被騙累計的。 09/04 13:14
arl: 應該不是私自匯款..都說是買遊戲點數了..這記者邏輯有問題 09/04 13:36
arl: 而且教育訓練也有問題..至少總部不會半夜查帳這種事店長也沒 09/04 13:38
arl: 教..不過趙文內的說法這加盟主至少有兩家店 你說他要借錢匯 09/04 13:38
arl: 款回總公司..有兩家店的人會需要因為17萬跑去借錢? 09/04 13:39
kaojet: 偏偏就是有人會相信.... 09/04 13:50
suehyuk: 某樓說找大學生上大夜呵呵?大學生怎麼了嗎? 09/04 18:07
IAMQQ: 再怎麼教還是有人被騙 不是沒教過 很多教了還是被騙 無解 09/05 00:01
waloloo: 搶匪搶了五百,銀行損失十萬 09/05 16:34
ailedeciel: 看不太懂,請問核對帳務為什麼用買遊戲點數的方式呢 09/05 19:07
ailedeciel: ?有店員能講解一下嗎?謝謝。 09/05 19:07
slender21: 17萬這個數字挺大的怎麼可能會叫工讀生處理呢... 09/05 20:39
kiddino: 忙著業配,沒空 09/07 02:10
MOiSERu: 應該是說要測試就結帳點數卡的代收不收錢吧,我覺得刷個 09/07 04:56
MOiSERu: 條碼錢就出去的公司還有店長也要負管理責任,我看新聞上 09/07 04:56
MOiSERu: 男大生是表示他吃報廢被店長當理由提告,感覺是吵起來之 09/07 04:56
MOiSERu: 後找地方互相傷害 我猜的啦 09/07 04:56
melo77: 被騙15萬 被求償30萬 店長也有鬼啊 09/07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