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7588679: 統一或成最大贏家08/14 06:38
推 hr07: 樓上推08/14 06:46
※ 編輯: imjungyi923 (101.8.227.46 臺灣), 08/14/2019 06:48:06
推 Vram: 說告 只是嚇你啊,膽子小的就直接縮了,不用真的提告08/14 06:48
是啊 唉
真的很不希望大家被法務唬弄過去
但真的很多人會怕就是了
想到我未來說不定會成為這種嚇小老百姓的人
就覺得好可怕
完全背離踏進這條路的初衷= =
駐板法務們可以分享一下心得嗎:)
※ 編輯: imjungyi923 (101.8.227.46 臺灣), 08/14/2019 06:55:36
推 marx0126: 覺得不會提告的才是腦子不清楚吧 這事件不管贏或輸他如08/14 06:55
→ marx0126: 果不刪文統一一定告 不告等於商譽受損告了他對社會有交08/14 06:55
→ marx0126: 代他一定說捍衛自身清白 況且他還讓人檢查過 小蝦米對大08/14 06:55
→ marx0126: 鯨魚他盤算過你沒時間跟精力陪他玩 在你沒空陪他玩 玩了08/14 06:55
→ marx0126: 又不一定贏的狀況下有幾個人要花時間去跟他搞 在旁邊喊08/14 06:55
→ marx0126: 燒最會而已08/14 06:55
我這篇不是在譴責原po不繼續跟統一玩
(一般人誰想跑法院)
而是以法律的角度好奇到底能告啥
(所以我認為會贏啦…
甚至我覺得根本連起訴都不會)
還有新聞竟然完全沒人敢報…
※ 編輯: imjungyi923 (101.8.227.46 臺灣), 08/14/2019 07:10:15
推 navicrops: 你身為法律人 卻不懂提告只是一種恐嚇的手段而已08/14 07:13
→ navicrops: 整個抓錯重點 他從來沒在乎過能告什麼阿 能嚇人就好08/14 07:14
窩還沒畢業 不懂社會險惡:(
2021要國考的國考仔
單純好奇能告什麼QQ
※ 編輯: imjungyi923 (101.8.227.46 臺灣), 08/14/2019 07:17:20
推 fman: 哪間媒體敢報就等著被抽廣告啊,所以PO爆料說不定還比較有用08/14 07:16
→ fman: 起碼看的人多 08/14 07:17
推 jin956: 推marx0126 一般人沒時間跟精力陪他玩 就算贏了又怎樣 08/14 07:23
→ jin956: 一告再告三告 玩到你不想玩為止 你有幾年可以這樣玩 08/14 07:24
唉 看來我花快一小時
發了一篇廢文:(
下午起床自删
當幫自己複習刑法= =
→ PPPGGG: 法務戰隊站粗乃08/14 07:34
※ 編輯: imjungyi923 (101.8.227.46 臺灣), 08/14/2019 07:38:53
推 wtfconk: 大部分公司法務的存在價值主要不就是當個門神嚇人用的嗎? 08/14 07:47
→ wtfconk: 曾被某國際I廠喊保留法律追訴權,直接回洗他的臉,法務咧… 08/14 07:49
→ wtfconk: 統一對這件事的處理方式似乎就是冷處理,只是現在好像出了 08/14 07:52
→ wtfconk: 個豬隊友?好在碰到的是被嚇到的板友而非惹到其他人… 08/14 07:52
推 jht37: 推原Po這篇文! 08/14 07:54
推 mikonico25: 希望能保留這篇 至少小老百姓們可以了解一下相關法條 08/14 08:01
→ mikonico25: 跟案例 之後不幸遇到類似事件也有個參考 08/14 08:01
→ yeardoss: 廠商沒明說 不是要告毀謗 而是懷疑蟑螂是原po自己放的 08/14 08:06
→ yeardoss: 要告恐嚇詐欺 換作是我 我當下開吃沒錄影我也會縮 08/14 08:07
→ yeardoss: 大公司律師一堆陪你玩 小老百姓玩不起 08/14 08:08
→ bccbus1228: 提告能捍衛商譽XD一定是沒上過危機管理… 08/14 08:08
推 pederast: 重點不是能告什麼,而是要透過"告"的手段達到平息事情 08/14 08:13
推 citywanderer: 說到這 交給衛生局就夠了嗎?衛生單位如果吃案呢? 08/14 08:37
推 en90508: 有沒有人知道該品種生物是在煮便當時就進去還是之後才放 08/14 08:58
推 shadwell: 只能說吃定一般人怕麻煩 真的靠北 08/14 08:58
→ tengobo: 找立委 08/14 08:58
→ en90508: 入的,這種化驗的出來嗎? 08/14 08:58
→ shadwell: 跑警局跑地檢 或許最後不起訴 但要花勞力時間 08/14 08:59
推 misu2718: 官僚最會先通報再去"突檢",然後1.查無不法2.有小缺失 08/14 08:59
→ misu2718: ,但跟本案無關,3.有缺失,限期改善...然後消費者吃屎 08/14 08:59
→ misu2718: 。 08/14 08:59
推 en90508: 我也覺得是怕被說該生物是自己放的,如果確定這種化驗的出 08/14 09:01
推 vicky8452514: 別刪別刪,我這小老百姓還是要知道的~ 08/14 09:02
→ en90508: 來,那就不用怕了不是? 08/14 09:02
推 fcz973: 他現在態度就是反正證據我收走了死無對證,你要證明所述為 08/14 09:04
→ fcz973: 真實,根本不用用到後段公益的部分 08/14 09:04
推 Miaplacidus: 推這篇 08/14 09:08
推 wormwood0: 推 08/14 09:19
推 pibred: 威脅提告以消失事件 08/14 09:30
推 Martie: 不管要告什麼 讓原po心生恐懼刪除文章他們就贏了 08/14 09:34
→ ealleneee91: 說老實話 從來沒見過有這種處理方式 08/14 09:45
→ ealleneee91: 一般不都是直接退費再送一個一樣的 或其他折扣摸摸 08/14 09:46
→ ealleneee91: 頭? 08/14 09:46
→ ealleneee91: 這處理手段簡直嘆為觀止 08/14 09:46
推 xiaoxiao: 統一我給負評 08/14 09:51
推 bettybuy: 呃如果大概了解訴訟流程出庭還好,如果具備基本法律知 08/14 10:14
→ bettybuy: 識,就不會怕被告了,所以原PO讓更多人知道小知識不好 08/14 10:14
→ bettybuy: 嗎? 08/14 10:14
推 ts311005: 請不要刪+1 08/14 10:26
推 carbonara: 留著吧~ 08/14 10:29
推 tonyselina: 科學家:這小波浪 實力不夠 大小聲會被笑 08/14 10:37
→ iiichu: 吃到跟蟑螂一起煮或一起裝的食物 完全不是退款就可以的受 08/14 10:38
→ iiichu: 害程度 統二要告不會贏 但對他養的法務來說就是工作 對受 08/14 10:38
→ iiichu: 害的消費者來說卻要耗費額外的心力(除非是學生 那我會建 08/14 10:38
→ iiichu: 議跟他玩) 08/14 10:38
推 enamor753: 以後買全家的好了 08/14 10:39
推 std910866e: 我覺得告不成啦,但原po他不想惹麻煩也是情有可原啦 08/14 10:42
→ std910866e: 唉 08/14 10:43
推 wsx321edc: 推,這篇可以保留嗎~ 08/14 11:00
→ yeardoss: 問題是人家都很「客氣」地跟你說該物種從未出現在廠區 08/14 11:04
→ yeardoss: 也就是換你要證明這蟑螂是本來就在便當中而不是你放的 08/14 11:05
→ yeardoss: 你沒辦法證明就只能縮了 08/14 11:05
→ nikewang: 商譽受損如何證明? 反倒是統一的營收每年履創新高耶... 08/14 11:07
→ nikewang: 商譽受損還可以營收每年攀升 真是不可思議 08/14 11:07
→ adon0313: 那就禁止po -4商品阿 被告更衰 08/14 11:11
推 longkiss0618: 一篇新聞都沒有 就知道這隻鯨魚有多大 08/14 11:24
推 francmiss: 推推,不要刪+1 08/14 11:34
推 newstarting: 不意外啦 小蝦米怎麼對抗善良正直企業呢 大家小心喔 08/14 11:37
→ aapplestore: 下次可以直接連絡民間的消基會看看~ 08/14 12:17
推 JOYJS: 推一下,留文不刪。 08/14 12:20
推 w4: 看吧處理不當更糟糕 08/14 12:26
推 lbjstar: 先嚇嚇你 08/14 12:30
推 tjbulls: 不要刪啦 08/14 12:45
→ uio3344: 推 請不要刪 08/14 12:53
推 ookiniSN9: 常看見全家、萊爾富的新聞 但統一真的完全沒有 有夠噁 08/14 12:56
→ ookiniSN9: 的 08/14 12:56
推 grace00912: 推 08/14 13:05
推 Ralfchen0429: 有證據就站得住腳,家大業大就可以 08/14 13:29
→ Ralfchen0429: 不管品管了嗎?看到這樣處理方式, 08/14 13:30
→ Ralfchen0429: 以後不買你們家商品 08/14 13:31
推 reyana: 統一的新聞有啦 講好話的就有:p 08/14 13:31
推 caryyrac: 我的經驗是全家的出包率遠大於-4 08/14 15:47
推 civiltensai: 統一早就在我的拒絕往來戶名單好幾年了 08/14 15:58
推 vaude: 吃到蟑螂便當還要被告 笑死 這就是超商便當的水準阿 08/14 16:21
→ sam613: 事情都被河蟹,出包率當然0呢....zzz 08/14 16:37
推 caryyrac: """我的經驗"" 08/14 16:53
推 cele28: 出事都是they的錯 自己永遠是受害者 08/14 16:54
推 alloutof: 爛公司 08/14 16:55
→ tonyselina: 某樓說的正確 全家跟義美出包>>>小7啦 ^_<<< 08/14 17:06
→ tjbulls: 現在知道為何7-11新聞這麼少了吧(菸 08/14 17:39
推 Asato163: 推這篇,看清嘴臉也好 08/14 18:25
→ pomelowe: 食品化驗不在衛生所的業務範圍,請直接找衛生局處理喔。 08/14 18:52
推 cvspka02953: 法務工作就是拿來嚇人要你不去告他們的 08/14 18:54
推 viviD: 好氣喔!!以後都不去7-11了 08/14 18:55
推 kamisanma: 百密一疏或許難免,不過統二這種一翻兩瞪眼的處理方式 08/14 19:13
→ kamisanma: 很難接受 08/14 19:13
推 thomaschion: 以後這種事還是給衛生單位吧 08/14 19:56
推 ayanat: 推 08/14 20:20
→ wtfconk: 除非你是在臺北市,不然其他縣市的衛生單位也別指望了 08/14 20:53
推 tonyselina: 想太多了 之前好幾起食安通報都是非北市 08/14 22:51
→ tonyselina: 別自以為是了 08/14 22:51
推 shanwenwen: 推 08/14 23:50
推 wtfconk: 食安通報不代表積極做事的是該縣市好嘛…還自以為是咧在 08/15 03:47
→ wtfconk: 自介唷XD?急成這樣不說還以為是內部同仁…若不是的話自己 08/15 03:47
→ wtfconk: 跟他們交手過就知道了,不用在那邊裝多重視多積極,早期處 08/15 03:47
→ wtfconk: 罰賣牙線棒這類的民眾倒是很積極啦www 08/15 03:47
推 chick11: 不要自刪拜託,有些推文不知道兇什麼,我自己不是專業但 08/15 06:01
→ chick11: 會想長知識,以後遇到類似情況才能評估怎麼選擇,一句小 08/15 06:01
→ chick11: 蝦米對抗不了大鯨魚酸很簡單。 08/15 06:01
※ meimeiamy: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15 14:06
推 cookkk: 拒買桶二啊啊,這樣欺負他們的衣食父母 08/1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