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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全文,連結:台北市府新聞稿 https://bit.ly/37NgMfK 員工盤點公司財務疏失遭扣薪 雇主最高挨罰百萬 員工盤點公司財務疏失遭扣薪 雇主最高挨罰百萬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北市勞動局發現,有不肖百貨業、餐飲業的公司竟規定,員工須定期盤點公司財產, 若經查因盤點疏失,導致公司受到損害者,將抵扣薪資做賠償,令不少員工直呼「不合理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若雇主擅自扣押員工薪水,恐違反《勞動基準法》,最高可裁 處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近期審核工作規則案件時,發現百貨業、餐飲業等公司,會在工作規則中訂定 盤點責任歸屬,例如「本公司員工須定期盤點公司財產,若經查有疏失致公司受有損害者 ,則抵扣部分工資以玆賠償;員工盤點失責致公司受損者,應負全額損害賠償責任。」   「雇主擅自扣押員工薪水,最高可罰100萬元!」陳信瑜強調,依據《勞動基準法》 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勞工工資應按時並全額給付,這些公司的工作規則內容須符合《勞 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盤點疏失逕而擅自扣薪或延遲發薪,否則屬違法 。   不過,陳信瑜也說,員工仍應盡謹慎、負責的工作態度,「雇主並非全無要求損害賠 償的權利」,可經由勞資雙方共同釐清疏失責任,且經確實查明事證後,合意訂定雙方負 擔比例;在未經協商或未徵得員工同意下,雇主則擅自抵扣工資,顯然是違法!   「公司訂定的內容,不得逾越法令規定,勞動局會嚴格把關,守護勞工權益!」陳信 瑜呼籲,按《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針對工時、 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受僱及解僱、資遣、 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 備後並公開揭示。 心得附註 雖然本次案例是指餐飲跟百貨,但超商工作也有可能遇到類似的盤損賠償,因此貼上本文 供在超商工作的板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30.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608809701.A.DE1.html
yellowjuice: 遲到被罰錢算嗎 一分鐘扣十元 12/25 13:17
renchisaki: 超過比例算啊 不過呵呵 12/25 14:17
kaichun: 遲到被扣錢我就殺僱主全家 12/27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