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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夜班保命」條款出爐!遇暴力可反擊 財物損失免賠業者  蘋果日報 5小時前 張曜麟/台北報導 先前超商大夜班店員頻遭攻擊,為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安全,勞動部職安署特別訂定「職 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提供事業單位依其行業特性及實際需求,對於夜間工作辨識 可能危害並實施風險評估,並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職安署表示,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 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 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 措施。 其中該指引中人身安全保護第六點第6項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 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 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這意味著接下來若大夜班工作者遇到暴力攻擊,可以做出適當 的反擊,同時不會有其他罰則。 另還有「對於遭受暴力傷害之工作者,應確保其勞動權益,並視其需求提供必要之醫療照 護、法律協助及心理諮商或其他支持性之保護措施」、「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 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 少櫃檯現金存放 」等。 此外,還有緊急應變機制,像是「應依工作場所夜間人力配置狀況及實際需求,訂定緊急 疏散程序與建立緊急通報聯繫窗口及應變機制」、「可能發生暴力或搶劫傷害等潛在高風 險之工作場域,應設置必要之警報及監控設備」等。 (張曜麟/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1201/WHPEAEOJ3FAN3BFZAV57ANYJLU/ 心得: 這個特別條款大家覺得如何? 希望能繼續關注超商工作人員的安危,他們真的很辛苦 然後能有更妥善的制度,不要再有受害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638367860.A.C3E.html
bryanwang: 至少要放衝鋒槍,才有反擊的力量。 12/01 22:35
fcz973: 充滿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規定,你的必要跟老闆的必要跟法官的 12/01 22:43
fcz973: 必要會不會相同呢 12/01 22:43
chobo318: 其實 實質效果沒那麼樂觀 光看基本工資有多少企業沒跟著 12/01 22:47
chobo318: 照做就知道 法律都參考用。。。直接取消超商24小時制不 12/01 22:47
chobo318: 是更好?我家附近就有一家萊爾富改營業時間了(先不說跟 12/01 22:47
chobo318: 大夜是不是有關係) 12/01 22:47
tue678: 但只能適當反擊 防衛過當 可能還會被告 12/01 23:12
henry6715: 這個訂立很有用,哪裡沒用,司法不想擔,就是因為行政 12/01 23:26
henry6715: 或立法機關不作為,所以只能都判有過失。既然有規定出 12/01 23:26
henry6715: 來,就有依據可以偏袒受害一方。 12/01 23:26
reaturn: "適當反擊"這詞就可以很多操作 XDDD 12/01 23:26
bailan: 有事時能跑就 塊陶阿 比較實際,反擊弄不好就要吃元寶蠟燭 12/01 23:33
lovesakuya: 指引本來就不具完整法律效力,就只是行政指導,只能往 12/01 23:40
lovesakuya: 上位法找罰則,緊急迴避也是奇怪的說法,是不是職安法 12/01 23:40
lovesakuya: 的退避權?畢竟在職安施行細則內對退避的條件寫的滿細 12/01 23:40
lovesakuya: 的,指引就是種我政府有說歐,但我懶的(或無法)立法, 12/01 23:40
lovesakuya: 所以就這樣處理吧~的尷尬措施 12/01 23:40
darkMood: 垃圾民進黨就是無能廢物垃圾黨,盡搞些腦殘事情 12/01 23:49
darkMood: 政府立法公開使用暴力一律公開鞭刑10鞭起跳,就沒有問題 12/01 23:50
darkMood: 公開鞭刑個幾次,保證人渣垃圾通通縮起來,垃圾民進黨 12/01 23:50
darkMood: 垃圾民進黨就只會抗中騙選票禍國殃民生靈塗炭一無是處 12/01 23:50
Coma: 怎麼有奇怪的生物跑出來了(椅膛s・`) 12/01 23:53
tue678: 大業應該不可能徹底消失 因為有進貨需求 12/01 23:57
tue678: *大夜 12/01 23:57
Dcpp2015: 直接改夜間薪水比較有可能減少這些夜班的職缺吧。 12/02 00:11
Dcpp2015: 例如給個危險加給之類的。 12/02 00:12
harryzx0: 就怕防衛過當的問題 12/02 00:22
harryzx0: 店員一想到這些麻煩事就心累了吧 12/02 00:22
fcz973: 看起來比較像是加強雇主對職場暴力的防治義務,勞工本身的 12/02 00:45
fcz973: 反擊或迴避就算專法沒規定,用正當防衛跟緊急避難都能涵蓋 12/02 00:45
FUNYUN: 完全沒用的法條 12/02 00:50
renchisaki: 所以跑不跑法院 要跑的話看誰跑的起 12/02 01:19
q2520q: 指引就是沒強制力,出事情的時候政府就會說我們有這個指引 12/02 01:28
q2520q: 喔呵呵 12/02 01:28
light0710: 完全沒用的法條啊! 12/02 01:52
light0710: 遇到事情了應該以安全為重, 12/02 01:52
light0710: 怎麼會希望一個普通人自行判斷 12/02 01:52
light0710: 反擊?加盟主最大的損失就是員工出事了要負責的部分啊 12/02 01:52
light0710: ? 12/02 01:52
light0710: 所以訂這個是要幹嘛? 12/02 01:52
a27588679: 自己保護自己 大概是這樣 12/02 03:42
Ralfchen0429: 有法條就有免責權,說法律參考用的~ 12/02 06:21
Ralfchen0429: 如果沒法條反擊又被告又是什道理? 12/02 06:22
cpli: 把問題再丟回給店員自己處理,這根本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12/02 06:58
zong780405: 做做樣子的而已。 12/02 07:49
zong780405: 安全指引有比刑法位階高嗎? 反擊被告傷害。 安全指 12/02 07:50
zong780405: 引有用? 12/02 07:50
fcz973: 刑法有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但指引應該不算法令, 12/02 08:14
fcz973: 而且跟緊急避難位階相同,也沒必要用到那個 12/02 08:14
kiromomo168: 被搶本來就不應該要店員賠錢 12/02 09:17
reaturn: 上法院法官直接嗆你,你可以跑不需要反擊,直接GG 12/02 09:20
luckysummer: 不是完全沒用的法條,因為他本來就不是法律... 12/02 09:55
luckysummer: 所以法官不會嗆你,他只會直接不適用 12/02 09:56
cingguy: 做做樣子 危險加給別想了不可能 12/02 10:10
r690811: 真的沒用啦 12/02 10:14
lovesakuya: 就說政府很可愛,愛發明新名詞,有些要正名的又不好好 12/02 10:54
lovesakuya: 處理,退避/緊急避難/緊急迴避…都幾??然後職災有三、 12/02 10:54
lovesakuya: 四種認定標準…,這次指引就只是拿健康四大計畫中的三 12/02 10:54
lovesakuya: 個出來說說而已啊,幹嘛不直接修職場暴力的規則就好? 12/02 10:54
q2520q: 因為這個只是指引,連法都稱不上 12/02 11:53
jin956: 所以一般民眾遇暴力不能反擊抵抗?不合理 12/02 13:56
bon01215: 反擊還要擔心防衛過當 之後還要擔心尋仇 只對當下情況有 12/02 14:49
bon01215: 用然後呢 12/02 14:49
tue678: 反擊就只能適當反擊 店員還要擔心會不會被對方反控告 12/02 15:10
scottshih: 可緊急迴避且不用賠償 這就蠻重要的了 12/02 16:24
neiger: 需要槍了。 12/02 17:18
STGCBA: 我不想說的太失禮...不過....請統一給店員準備機關槍! 12/02 18:33
fcz973: 遇到搶劫就讓他搶不要抵抗這個不是行之有年了嗎,至於龜山 12/02 20:00
fcz973: 那個就是專程拿刀來捅你的,你再會緊急迴避也沒用 12/02 20:00
ineedmore: 台灣官:賤民就自求多福 12/02 20:27
siberianiz: ....阿對方拿到 是要怎樣 拼命???? 12/03 02:55
su72amd: 像當鋪這樣把店員關在裡面才安全 12/03 11:06
yechau: 難道店員是因為怕賠償業者才不反擊嗎? 搞錯重點了吧 12/03 11:29
pivd157: 反觀本國警察,賠錢賠命賠到死 12/03 18:27
tyughj: 正常人被攻擊誰不會反擊? 12/04 15:41
tyughj: 但對方手持兇器刀子難不成店員可以拿西瓜刀砍死對方? 12/04 15:41
ROYHOP: 那超商值班要標配開山刀嗎 12/04 23:34
thomaschion: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 12/04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