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lano: 還想引戰喔 08/21 00:07
噓 thomaschion: 所以? 08/21 00:10
→ busters0: 才500塊可以歡這麼久XDDD 08/21 00:14
→ jami172: 才500? 欸不是 還是樓上你轉帳給她好了 08/21 00:20
→ excercang: 你想討那幾元就去告阿,裁判費就超出那價錢NN倍 08/21 00:25
推 benedict76: 500就送他吧,我之前是無卡存款存到別人帳戶,前後花 08/21 00:27
→ benedict76: 了一年也超過500元的車馬費才拿回。 08/21 00:27
推 fman: 自己耍蠢自己就認了吧,要討回來要花的成本的確大於500 08/21 00:58
→ benh19: 第一次就當花錢買經驗吧!下次小心一點 :) 08/21 01:05
噓 prkfcpr: 你去提告花的成本只會是500的n倍 08/21 01:07
推 RobinKuo: APP應該要有防呆機制吧 08/21 01:21
推 aaxxcv654: 需要確認兩次才可以轉出,不檢查怎麼防呆? 08/21 01:23
推 C4F6: 500花錢買教訓啊,不高興可以花更多錢學法律 08/21 01:23
推 loking: 加個會員還有可能變被告喔,好可怕的活動 08/21 01:26
推 jakkx: 這種就真的可以告…單純的跟被害人(?)說你有被告風險… 08/21 01:36
→ jakkx: 告下去通常也不是在乎那幾百塊了,就爭一口氣 08/21 01:37
噓 deeping774: 按確認就是防呆的一種啊 08/21 01:39
推 egglover: 這樣就侵占罪 不當得利? 這明明是轉出者自己過失,為了 08/21 01:46
→ egglover: 要解決自己過失,就對可以對被轉入者提告? 被轉入者有什 08/21 01:46
→ egglover: 麼不當行為才得利? 那以後要整人太容易了,轉幾杯咖啡或 08/21 01:46
→ egglover: 是轉個五百元到仇家帳號,就可以弄對方上法院了 08/21 01:46
推 jakkx: 我只說,你可以試試看。不清楚的話可以查程序怎麼做 08/21 01:57
→ povs: 當然可以告...別人轉錯你就理所當然的拿喔,這就侵佔啊,只 08/21 02:41
→ povs: 是金額小告了不划算而已 08/21 02:41
→ egglover: 照您這說法,不就要每天都檢查一遍各家帳號下有沒多出 08/21 02:50
→ egglover: 的東西? 如果從來不用APP寄杯,很少開APP,註冊會員只 08/21 02:50
→ egglover: 為了優惠的就更要小心了,遇到冒失鬼亂轉東西進來就得 08/21 02:50
→ egglover: 上法院? 這合理? 08/21 02:50
推 creepy: 廠商的錯 填個手機就可以轉有夠偷懶 line就很不可能轉錯 08/21 03:09
→ creepy: 很取巧隨便的轉讓機制 反正弄得好也無助促銷 08/21 03:10
噓 darkMood: egglover平時一定不出門的,畢竟出門風險很高喔。 08/21 03:18
→ darkMood: 幾杯飲料你就要天天檢查,我看你還是待在家最安全啦 08/21 03:18
推 benedict76: 被告不用緊張兮兮啦!被告不是馬上就上法院的,檢察官 08/21 03:19
→ benedict76: 會先傳喚去地檢署偵辦,就說不曉得有東西轉進來還回去 08/21 03:19
→ benedict76: 就好,然後就不起訴結案。 08/21 03:19
→ benedict76: 雖然轉錯有錯但是不代表收到的人就可以合法擁有,如果 08/21 03:21
→ benedict76: 對方聯絡不上或是不還提告只是個流程而已,不用大驚小 08/21 03:21
→ benedict76: 怪。 08/21 03:21
→ yeardoss: 好棒棒 看來我隨機轉贈給陌生人就可以告死他了 真爽 08/21 03:43
→ yeardoss: 你好 我要強制送東西給你 然後再告你侵佔哦 08/21 03:46
噓 chiaolin: 笑話..只要當事者沒去使用 等你來告阿 Y 08/21 03:55
→ yoyun10121: 轉錯帳對方不還, 本來就可以告, 這不是基本法律常識嗎 08/21 03:57
→ yoyun10121: 當然要告的前提是要先寄存證信函, 再蒐證對方確實有意 08/21 03:59
→ yoyun10121: 侵占, 又不是隨便轉完馬上就能跑去告 08/21 03:59
→ firetim: 還隨機轉給人就可以告勒?自己法律知識不足亂解讀。已知 08/21 04:07
→ firetim: 有人轉錯,對方也已連繫到,自己還死不還為什麼不能告。 08/21 04:07
→ firetim: 更別說不是轉錯就表示自己有合法所有權 08/21 04:07
推 benedict76: 誰會無聊轉錯告人,吃飽太閒 08/21 04:13
推 watarasejz: 轉錯"不還"才是成立重點吧? 08/21 04:53
推 jin956: 為何別人要對你的錯誤做回應 要告就告 不使用哪有侵占 08/21 06:18
→ suiminkusuri: 是我我也不想接電話或回簡訊 除非警察打來的 畢竟 08/21 06:42
→ suiminkusuri: 生在詐騙天堂== 08/21 06:42
推 nautasechs: 果然是律師的回答www 500塊就開吉一般法律人都會跟你 08/21 06:55
→ nautasechs: 分析時間金錢成本不值得計較 這個律師推薦開吉就是檯 08/21 06:55
→ nautasechs: 面上的態度 08/21 06:55
→ kayliu945: 內文不是說根本沒聯繫上嗎 08/21 07:57
推 wi22900: 能告是一回事 會不會起訴又是一回事,轉贈都有給你二次確 08/21 08:05
→ wi22900: 認 還能轉錯,真的很強 08/21 08:05
→ annieko: 堅持要回當然只能告啊==不然律師叫你去找黑道討債公司? 08/21 08:16
→ annieko: 律師十有八九也會告訴你不划算,況且律師諮詢費就遠超過 08/21 08:16
→ annieko: 咖啡了。 08/21 08:16
→ sherlockscu: 侵占要有侵占故意 主張不當得利比較可行 因為受贈者 08/21 08:28
→ sherlockscu: 確實是「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 08/21 08:28
→ sherlockscu: 剛剛看到原來有聯絡對方不還嗎?這樣的確有侵占之嫌 08/21 08:30
推 C4F6: 只要被轉錯的不領就不算得利,也告不成,轉錯的就告不成也 08/21 08:33
→ C4F6: 沒所謂損失,不占便宜就不會被陷害啦,天上掉下來的都是陷 08/21 08:33
→ C4F6: 阱不會有禮物的 08/21 08:33
噓 wtfconk: 前幾天哪篇?被噓到鎖文那篇嗎?連數量都不一樣你確定? 08/21 08:43
推 yung80111: 這女人不就是經典的全都是they的錯 08/21 09:51
→ chobo318: 都有號碼了幹嘛不直接撥電話最快,還在傳簡訊傳賴,要是 08/21 09:54
→ chobo318: 我也會懷疑這人是不是詐騙 08/21 09:54
推 q2520q: 侵占要成立不是要有意圖?對方如果沒有兌換的話也不會成立 08/21 10:15
→ q2520q: 吧? 08/21 10:15
→ KCZF: 樓上是不是忘了,沒兌換會退費~ 08/21 10:27
推 NEWOLD: 退費是退給原先出錢的人啊 又不是退給轉贈的人 08/21 10:32
推 ejru65m4: 要有侵佔意圖才能成立 這個要損失方證明 08/21 10:33
→ ejru65m4: 不然就返還不當得利而已 08/21 10:33
推 bluecat5566: 當然是可以告阿 提告是你的權利 但會不會贏是一回事 08/21 10:34
→ ejru65m4: 對方兌換還不一定成立。你已經通知了 對方還兌換 才比較 08/21 10:35
→ ejru65m4: 容易構成 08/21 10:35
→ tsainan: 不要兌換最後退費就不會有事了吧 退到哪裡不關最後的人事 08/21 10:36
推 ejru65m4: 善意(不知情)雖然不是無敵的 但是很多事件都有差 08/21 10:37
推 ejru65m4: 法律雖然不完美 但也是一路補破洞 正常作為都不太會有事 08/21 10:39
→ ejru65m4: 啦 08/21 10:39
推 wanfen: 全家app的轉贈,可以從手機通訊錄或社群選取對象轉贈,就 08/21 10:59
→ wanfen: 新聞的案例來說,為什麼要自己手動輸入號碼增加誤轉的風 08/21 10:59
→ wanfen: 險呢 08/21 10:59
噓 MarkFung: 女人誤贈,鄉民:自己耍笨怪誰?男人自願送禮物,台男 08/21 11:22
→ MarkFung: 鄉民:哎喲被當工具人啦、女人就是貪婪、送禮還不給X 08/21 11:22
推 molecularcc: 被轉的真的倒楣雖洨 08/21 11:22
→ ty5ed: 空號跟非超商會員也轉得了很瞎 賺那麼多錢可以加個接收方 08/21 11:42
→ ty5ed: 確認的設計吧 08/21 11:42
推 operaghost: 會設計成非會員也可以收到,就是如果受贈方沒會員,加 08/21 12:14
→ operaghost: 會員之後就可以收到別人送他的東西,還能增加商店會 08/21 12:14
→ operaghost: 員 08/21 12:14
噓 shuang83: 為什麼陌生人要為陌生人的耍蠢行為負責啊 邏輯在哪 08/21 12:16
推 aa85720tw: 18樓是不是誤會不當得利的要件xd 08/21 12:21
推 talenthun2: 之前也有人誤傳2杯到我的app來, 08/21 12:25
→ talenthun2: 說真的當時我害怕極了 08/21 12:25
推 molecularcc: 樓上真倒楣QQ 08/21 12:32
→ Alano: 如果你都放著不動,電話也設拒接陌生來電 08/21 12:34
→ Alano: 不知道還會不會被傳錯的人告? 08/21 12:34
推 imlavender: 法律程序支付命令規費就$500了,根本不划算 XD 08/21 12:43
→ gameking: 設計再多防呆 也防不了真正的蠢人的 造成一般人困擾而已 08/21 12:51
推 benedict76: 都沒用也是可以告啊,東西在你戶頭下是事實 08/21 12:53
推 jakkx: 有種東西叫做存證信函…法律上拿來確立對方是否知情 08/21 12:58
→ jakkx: 說真的去簡單了解一下程序啦… 08/21 12:59
推 benedict76: 不用存證信函啊,你又不知道地址姓名,直接告就好。 08/21 13:02
推 KG2008: 你要證明對方知情故意不返還 罪名才會成立 接到存證信函 08/21 13:27
→ KG2008: 東西還回去根本不會有事 有幾個法盲在那邊故意陷害什麼的 08/21 13:27
→ KG2008: 08/21 13:27
推 cassetoi: 以後app改成受贈者那方需要在時限內選擇接受或拒絕轉贈 08/21 13:30
→ cassetoi: 就好啦 08/21 13:30
→ mono1023: 被轉錯的如果不領 那幹嘛不還 也是奇怪的情況 08/21 13:40
推 Kazamatsuri: 贈與的時候多一兩次確認選項就好啦 就像結帳時報會員 08/21 13:49
→ Kazamatsuri: 電話後要確認那樣 你都看過一兩次了才按確認 之後再 08/21 13:50
→ Kazamatsuri: 說誤傳就說不過去了 廠廠 08/21 13:50
推 yung80111: 沒看認賠文? 先確認10次還是會轉錯然後崩潰大罵很委屈 08/21 14:14
推 q2520q: 阿你沒地址存證信函是要用燒的喔...你找電信業者也不可能 08/21 14:27
→ q2520q: 提供對方的地址,因為個資法問題,然後那張實質上根本沒法 08/21 14:27
→ q2520q: 律效力,拿來嚇嚇一般人倒是很有用,跟保留法律吃追訴權一 08/21 14:27
→ q2520q: 樣 08/21 14:27
推 winogu: 如果通知到對方,但對方不還才是侵佔罪 08/21 14:40
→ winogu: 沒有通知到對方,或是沒有確切證明對方有收到通知 08/21 14:41
→ winogu: 只能打民事不當返還 08/21 14:41
推 Kazamatsuri: 那種確認過還會轉錯的 很大機率在工作上也會出錯 到 08/21 14:48
→ Kazamatsuri: 時候確定哭哭也會有用嗎? 廠廠 08/21 14:48
噓 imina: 所以律師說了阿,你可以去告,上篇文不也是這樣說 08/21 14:52
→ imina: 客服沒必要幫你,人家也沒欠你,他不知情根本不會起訴 08/21 14:55
推 fcz973: 不可能成立侵占的,他又沒有先正當持有再易為所有,擺明就 08/21 15:00
→ fcz973: 是以刑逼民而已 08/21 15:00
推 ejru65m4: 被轉錯不領幹嘛不還? 人家沒作為義務啊 人家寄錯東西給 08/21 15:18
→ ejru65m4: 你 你幫保管法律都建議你收管理費了 你又沒責任 寄還回 08/21 15:18
→ ejru65m4: 去是你好心不是義務 08/21 15:18
推 angel0328: 贈禮明明要按兩次以上的確認 號碼都能按錯還敢哭 08/21 15:21
推 jin956: 如果對方想還又轉錯 那該誰賠 要是我就不理免得說不清 08/21 15:29
噓 lnicole2224: 自己轉錯活該 08/21 15:31
推 endermite: 以前遇過同事轉錢給廠商填錯銀行代碼 別的銀行還真的 08/21 15:42
→ endermite: 有那個帳號 透過客服協調對方就轉回來了 有時手滑沒看 08/21 15:42
→ endermite: 清楚搞錯了可以理解啊 大部分的人收到通知還是會還回 08/21 15:42
→ endermite: 去 08/21 15:42
推 nobodyshare: 一直被陌生人寄簡訊騷擾可以提高嗎 08/21 15:55
→ Nicoleya79: 不明簡訊是我我也不會回 誰知道你是不是詐騙 08/21 16:15
噓 molecularcc: 我也很想問電話被當人頭帳戶能提告嗎 08/21 16:33
推 nicenature24: 這就不當得利啊 法盲嗎 08/21 16:55
推 tamama000: 好啦 等他提 啊 反正民事不會有案底 08/21 18:14
→ tamama000: 律師費跟跑法院時間一定超過五百 08/21 18:14
→ yoyun10121: 如果是民事不當得利, 懶得出庭其實也行, 反正頂多判敗 08/21 18:27
→ yoyun10121: 訴還他錢而已 08/21 18:30
→ dantes1013: 或許對方以為是詐騙 08/21 18:47
→ dantes1013: 問,需不需要證明自己是轉錯而不是贈後反悔? 08/21 18:50
→ dantes1013: 不知道可不可以類比,就是常有斗內某直播主,希望能進 08/21 18:53
→ dantes1013: 一步,後來發現對方不願意,就說對方詐欺之類的 08/21 18:53
→ dantes1013: 所以,才想到是不是要證明自己不是企圖以此搭訕某人或 08/21 18:54
→ dantes1013: 以此藉口進行陌生拜訪,發現對方不理會,就號稱轉錯 08/21 18:54
推 Bill8x1229: 怪自己囉低能愛惹事臭三寶 08/21 19:00
推 starscat: 超可怕的吧,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現在便利商店有這麼多功 08/21 19:07
→ starscat: 能啊… 搞不好他連啥app啥便利商店可以這樣沒東西都不清 08/21 19:07
→ starscat: 楚,忽然接到簡訊肯定會覺得是詐騙的吧(尤其現在的詐騙 08/21 19:07
→ starscat: 簡訊真的都這種調調)。啊你先收到一封說恭喜你得到25杯 08/21 19:07
→ starscat: 免費飲料,事後又不斷出現另個號碼發簡訊過來追討說你再 08/21 19:07
→ starscat: 不還我要告你喔… 這根本超可怕的啊=口=!!! 08/21 19:07
推 tnl0716: 活該自己亂轉還想提告啊? 08/21 19:12
→ excercang: 是能告阿,但為了500,你要花1500的法院費用+交通錢 08/21 19:22
→ excercang: 贏了只是拿回500,你還是損失1千,是原本的2倍損失 08/21 19:23
推 ivyhoney: 這樣可以告以後有門號就能弄仇人了是嗎?笑死 08/21 19:26
噓 Sfortunate: 各位如果被碰瓷到記得商品不要用就好 08/21 19:28
→ Sfortunate: 不用鳥他,如果被告,自己又沒用可以反告他誣告 08/21 19:28
→ Sfortunate: 這真的很雖小,跟轉帳錯轉幾塊錢就要封人帳號一樣 08/21 19:30
→ Sfortunate: 靠北邊走,我帳號號78位數那會在乎你幾塊錢,還被告 08/21 19:31
→ Sfortunate: 鎖帳戶侵占才雖小 08/21 19:31
推 Beltran: 就看哪邊時間多啊 告下去就雙輸局 08/21 19:36
→ fcz973: 敗訴要付裁判費的,可不是還500就好 08/21 20:10
噓 lerryz0621: 要告趕緊告一告 直接法院判決 08/21 20:30
推 pyjuwqq: 我之前也有犯蠢誤轉2000op給陌生人,當下馬上打電話跟對 08/21 20:36
→ pyjuwqq: 方誠心誠意說明始末,還好有返還,但平心而論,對方挺衰 08/21 20:36
→ pyjuwqq: ,因為我的愚蠢還要浪費時間如何操作 08/21 20:36
→ firstlead: 我比較關心飲料回來了嗎 08/21 20:46
推 AAU: 明知對方轉錯還不歸還才有可能成立吧......刑事不用裁判費的 08/21 20:48
→ fcz973: 不管是不是故意不還,這就不可能成立刑事 08/21 21:58
推 iphone55566: 哈哈 笑了 看完上一篇 原來是板上狂噓被律師狠狠打臉 08/21 22:08
→ iphone55566: 難怪這篇不少莫名噓文 還誣告勒 查一下誣告是啥好嗎 08/21 22:09
推 s7598261: 這跟轉錯錢一樣…不還是可以告的,推文一堆法盲 08/21 22:10
→ ryuko007: 很多事情都「可以」去提 ,但重點是它的可能結果、其他 08/21 22:19
→ ryuko007: 衍生的成本或效益值得嗎? 08/21 22:20
噓 oldman315: 一堆文盲 笑死 08/21 22:26
→ oldman315: 就說如果有聯絡上但對方不歸還 可以提告 08/21 22:27
→ oldman315: 結果文盲在那邊歡說轉給別人就可以 回去念國小好嗎? 08/21 22:27
→ excercang: 以原就被,要是雙方住台灣頭和尾,超不值的 08/21 22:33
噓 m13579: 頂多提民事的不當得利 侵佔罪基本上很難 08/21 23:05
→ kenny719: 如果不還 但也不去換來喝 這樣算不當得利嗎 08/21 23:46
推 takamiku: 因為自己粗心造成損失就要勇於承擔 對方多出商品也沒必 08/22 00:52
→ takamiku: 要一定要歸還 08/22 00:52
推 Sunblacktea: 這就是操作者自己的問題啊...怪誰 08/22 01:06
推 noomlluf72: 哈哈哈哈 08/22 01:33
推 babucar: 是我不會退.也不會換.等時間到全家會退現金給購買者.這樣 08/22 05:05
→ babucar: 最無爭議.畢竟詐騙多 08/22 05:05
推 garcia: 什麼人都有 哪天遇到為了爭一口氣花五萬告人的 08/22 05:45
推 amber626: 自己主動轉過去很難舉證侵佔,不當得利又是民事,真的要 08/22 05:49
→ amber626: 告被告也不見的怕 08/22 05:49
推 umgym: 民事求償也拿不到全部500,被告能主張原告與有過失,為了處 08/22 07:17
→ umgym: 理原告錯誤的行為,亦付出相當成本,多少會被扣些 08/22 07:17
推 tonyian: 這新聞最後用處就是鼓勵大家不要用app轉贈這功能 08/22 08:34
噓 shuang83: 防呆防不了真呆子 廠廠 08/22 09:52
推 qoo60606: 你要怎麼舉證是誤贈還是反悔 08/22 11:28
→ ray0609: App 設定一個選項,讓人可限定只轉贈給聯絡人 08/22 12:17
推 m13579: 就算只能轉給聯絡人 呆子還是可能會轉錯 沒用的 08/22 13:04
→ DogCavy: 看到莫名其妙的簡訊真的會不想理 08/22 13:06
→ DogCavy: 上一篇記得他也沒打電話給轉錯的人問吧 一直吵說全家不 08/22 13:08
→ DogCavy: 幫他改什麼的 08/22 13:08
→ fcz973: 不當得利有與有過失的問題?扣除必要費用後返還可能有點道 08/22 14:01
→ fcz973: 理,但就變成你要舉證 08/22 14:01
推 iPhoneX: 看描述轉錯嘗試聯絡對方 對方看不懂以為詐騙 08/22 16:24
→ iPhoneX: 怎麼想侵佔都告不成 一定不起訴 08/22 16:24
推 intelb06385: 小7的好像只能轉一次 所以轉錯也不能轉回去 08/22 21:12
→ loveasy: 受贈者要有良心送回來 08/22 22:40
→ excercang: 最主要是時間成本不符阿 08/22 22:47
推 loveshiue: 說不定對方不會用app,若不熟悉手機操作的老人家也不一 08/22 23:32
→ loveshiue: 定會回簡訊吧 08/22 23:32
→ excercang: 能轉給非會員?? 08/22 23:57
推 s1an: 不當得利 08/23 09:55
推 lolicone: 不懂這個機制,請問轉錯的話收到的人可以轉回來嗎?還 08/23 10:42
→ lolicone: 是要付錢給轉錯的人? 08/23 10:42
→ lolicone: 如果不能轉回去,收到的人根本不需要該商品甚至連app都 08/23 10:45
→ lolicone: 刪掉沒在用了 這樣還要付錢喔? 08/23 10:45
→ excercang: 正常人接到奇怪電話都會封鎖吧 08/23 11:13
→ excercang: 莫名奇妙打來說要還OO的,就跟詐騙一樣,封鎖並回報 08/23 11:14
推 melody61029: 500要走法律途徑得不嘗失 08/23 14:25
→ e3633577: 對方如果不去換出來也沒有不當得利的問題,要告就趕快告 08/24 06:06
→ e3633577: 放著讓他過期也爽 08/24 06:07
→ e3633577: 憑什麼要別人為你的愚蠢浪費時間 08/24 06:07
推 shotakun: 一定有聯絡到對方啊,新聞內容說一開始傳簡訊沒回,這 08/24 10:05
→ shotakun: 部分還可以理解,後面又傳line,被已讀不回,最後「他 08/24 10:05
→ shotakun: 就完全也不看了」,這是被封鎖了吧,一般就算覺得詐騙 08/24 10:05
→ shotakun: 也會檢查一下自己的app是不是真的有多出商品,已讀不回 08/24 10:05
→ shotakun: 還封鎖真的沒侵占意圖? 08/24 10:05
→ lolicone: 不,覺得是詐騙根本不會想要浪費時間去看app 。 08/24 10:29
→ Audien: 這頂多告民事吧 08/28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