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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超商工作,聽說就是上一檔取貨送7元購物金時,有個門市工讀生把他收起來自己 用,結果客人要求超商賠20萬。 這件事情看起來樣態是業務侵佔,純粹好奇所以如果你的購物金被侵佔,你也會想告超商 (理想中)讓他變大幾萬倍嗎? 我個人是蠻難以理解的,如果是我知道購物金被吃了我會算了,因為我沒拿多少包裹,拿 到每次都過期也沒用。 說真的這件事如果走上法院,因為金額實在太小,我論不起訴緩起訴或罰金幾千機率最高 ,我不太明白客人請求20萬這個金額的請求權基礎在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70.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679994038.A.CA5.html ※ 編輯: Asuero (49.217.70.47 臺灣), 03/28/2023 17:07:19
medama: 這金額是狒狒大開口吧 03/28 17:20
medama: 或者他被侵占很多次了 刻意開天價要讓店員留案底 03/28 17:21
matt511101: 損失的利益只有7元 法律上怎麼求償都不可能到好幾萬吧 03/28 17:22
godswd: 你都知道的事情,難道報案的人不知道?會鬧大出氣大於實 03/28 17:22
godswd: 質意義,當事人自己也知道不會判賠太離譜,只是金額選擇 03/28 17:22
godswd: 一元或者一億之類的差別 03/28 17:22
vivian90369: 基礎?我也可以要求索賠百萬甚至千萬,法官準不準而 03/28 17:23
vivian90369: 已 03/28 17:23
jay0215: 不是錢多少的問題,犯罪就是犯罪,如果是對方不小心弄丟 03/28 17:33
jay0215: 或損毀我可能就算了,但若是刻意侵占那就不一樣了,告死 03/28 17:33
jay0215: 他! 03/28 17:33
excercang: 沒理,侵佔是公訴無法換和解或撤銷 03/28 17:38
excercang: 但會威脅要告他,就是死要錢沒錯,一旦到警局就沒法喬 03/28 17:40
excercang: 有些人怕背刑事罪責,是會付錢的 03/28 17:41
excercang: 這件事若上法院就只是賠7元而已,罰責9萬以下是到公庫 03/28 17:42
Aaso: 很簡單 沒有和解通常不會緩起訴,到法院也不太會緩刑 除非 03/28 17:43
Aaso: 你遇到好的檢察官法官 03/28 17:43
excercang: 一旦背上業務佔侵,之後再也找不到工作,只能做現領體 03/28 17:43
Aaso: 然後通常會判6個月給你易科罰金 1天1000,大概是18萬 03/28 17:43
excercang: 力活,所以,要是你,你賠不賠 03/28 17:43
excercang: 這個無法和解唷,是公訴 03/28 17:44
Aaso: 簡單說不和解 低消大概就是18萬進國庫 03/28 17:44
Aaso: 不是公訴 是非告訴乃論 還是可以和解 不過就是量刑參考 03/28 17:45
Aaso: 至於民事當然不可能求償那麼多 主要是用刑事逼 03/28 17:47
summerparis: 他應該就是賭你不想背底。拿繳國庫的錢去給他。真 03/28 18:20
summerparis: 要告,他反而拿不到多少! 03/28 18:20
summerparis: 另外我好奇的問。應該收起來不少7元的單。要告的人 03/28 18:22
summerparis: 怎麼知道被用掉的是他自己的那一張。 03/28 18:22
sos7770013: 法律上說的好像非常有保障,一直以來被吃掉7元的大有 03/28 18:24
sos7770013: 人在。 03/28 18:24
weitn29: 假設該名工讀生a過不少7元,只能說這次踢到鐵板,畢竟真 03/28 18:26
weitn29: 的業務侵占了 03/28 18:26
excercang: 條碼都獨有序號,應該是查的到 03/28 18:27
now99: 報案啊 03/28 19:00
bailan: 這種應該也不只佔一次,所以就是貪小錢賠大錢 03/28 19:00
now99: 客人開的發票沒拿走跟七元卷沒拿走不都統一銷毀,怎麼會有 03/28 19:02
now99: 人用或兌獎 03/28 19:02
bailan: 如果能上新聞讓其他想OOXX當個警惕也好 03/28 19:03
Aixtron: 業務侵占,科科,以前A點數,A特別商品,多的了,這七元 03/28 19:11
Aixtron: ,不是都會問您要不要,直接A是腦袋撞到? 03/28 19:11
bailan: 這正常下應該不需要問吧,直接連收據一起給了 03/28 19:13
tn601374: 系厚 03/28 20:01
JimJimJim: 問這幹嘛 03/28 20:09
JimJimJim: 心裡過不去?晚上睡不著? 03/28 20:09
black80731: 之前有人 詐騙外送員100塊 好像6萬欸 03/28 20:44
black80731: 還不能和解……七塊有機會吧 03/28 20:44
darkMood: 每個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正義標準。 03/28 20:49
darkMood: 有人支持殺小小小嬰兒卻反對安樂死會咬人的流浪狗啊 03/28 20:49
black1x2y3z: 該不會就是你吧 03/28 20:49
ngxhuee: 我有被侵占過,10分鐘內回去櫃檯要收據時,店員她說以為 03/28 21:15
ngxhuee: 我不要,然後就撕掉了,她從撕掉的收據堆裡找到我的那張 03/28 21:15
ngxhuee: 收據(有取貨號碼),我拼回去一刷條碼顯示已兌換!客訴後 03/28 21:15
ngxhuee: 小7說調監視器看不出是誰刷的???小7就只會大事化小事 03/28 21:15
chungyiju: 店員不應該暗藏客人的優惠券 03/28 21:35
nextstar: 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自己應得的利益被他人使用了為什 03/28 21:39
nextstar: 麼不能告對方?哪來的歪理 03/28 21:39
Sfortunate: 爽感 03/28 21:44
Sfortunate: 求償一元的很常見 03/28 21:45
misu2718: 小7是不怕你鬧事,XD 03/28 22:03
Asuero: 我覺得某些人的想法真的會讓我大開眼界,爽回答就回答, 03/28 22:24
Asuero: 不爽回答就不要回答,你管我問這幹嘛? 就像最近有博主做 03/28 22:24
Asuero: 麥當勞咖啡索賠案的影片,我也才知道原來事情的全貌。 聽 03/28 22:24
Asuero: 到一件事不能來討論問問大家看法想法?每個人都有言論自 03/28 22:24
Asuero: 由,但沒事指涉別人潑別人髒水可能生活上會過得很辛苦吧。 03/28 22:24
Kazamatsuri: 勿以惡小而為之 另外提告不等於判決 最後還是要由法 03/28 23:02
QQmouse: 20萬......... 03/28 23:02
Kazamatsuri: 官決定要判賠多少才是 不一定會照單全收 03/28 23:03
Kazamatsuri: 告的人可以喊 但法官不一定會判這麼多或這麼少 03/28 23:03
ejru65m4: 和解金額如果過高 法官可能認為沒有和解誠意 還是有可能 03/28 23:46
ejru65m4: 輕判 03/28 23:46
ejru65m4: 還是要看事件具體情況 03/28 23:48
ejru65m4: 法律有保障 但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沈睡的人 03/28 23:49
ejru65m4: 一個積極維護權利跟怠惰的人 結果不一樣很合理吧? 03/28 23:50
wtfconk: 之前有朋友也是遇到擺明刻意侵占的狀況,因為後來聯繫該店 03/29 04:00
wtfconk: 員,回覆的語氣很明顯做賊心虛 03/29 04:00
phitenbieler: 博主是啥 03/29 04:00
wtfconk: 後來轉店長處理,言下之意應該知道該店員習慣性手腳不乾淨 03/29 04:02
DaKyu: 三吉姆向來習慣噓人,不用太把他的話當一回事@@ 03/29 04:03
fcz973: 附民就是亂喊用的,損害只有7元,要講什麼精神賠償你的精 03/29 08:36
fcz973: 神損害在哪裡?這也沒什麼懲罰性違約金的問題,就以刑逼民 03/29 08:36
guava664251: 他可以請求啊 只是不可能過而已 03/29 10:29
miffy9199: 誇張 03/29 11:09
thomaschion: 我猜是認錯賠錢換緩刑 03/29 11:59
babosa633: 誰侵占就告,BD到底 03/29 13:10
sos7770013: jjj他應該被永久桶,每次都跑出來刺激別人,想讓別人 03/29 13:16
sos7770013: 吵起來。 03/29 13:16
kaojet: 業務侵占是店家告工讀生才成立吧,客人應該要告一般侵占 03/29 14:41
kaojet: 業務侵占罪,基本上只要和解大概是6個月,易科罰金一天100 03/29 14:43
kaojet: 0,繳納國庫18萬罰金 03/29 14:43
kaojet: 業務侵占可以和解啦,但是不能撤銷 03/29 14:44
kaojet: 和解的話,法官會從最低量刑,不然不能易科罰金的話…監獄 03/29 14:47
kaojet: 人這麼多XD 03/29 14:47
encoreb77317: 會啊,你是忘記給就算了,侵佔是怎麼回事? 03/29 15:00
excercang: 你不想背案底造成之後找不到工作就乖乖給人獅子大開口 03/29 18:24
cindywu50: 可以去求教免費的法律救濟 03/31 20:25
cindywu50: 多一點資訊再做決定 03/31 20:25
lolicon: 好扯 那願意和解是要給多少 7元搏萬元 開了眼界 03/31 20:43
nisioisin: 有案底會找不到工作嗎?不是保全會要求看良民證? 04/23 15:26
bunnyer: 好奇是不用付裁判費嗎? 04/23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