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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玻璃突爆破 店員來電求償他氣「個資被查」網炸鍋 09:48 2023/08/23 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 一名網友表示,朋友日前在板橋的全家超商內喝咖啡,對外玻璃窗突碎裂,離開後竟接到 超商店員來電,指透過監視器懷疑是朋友打破,查消費報的會員電話才聯繫上,希望朋友 能賠償損失,讓他質疑「店家可以擅自查詢消費者電話嗎?」 原PO今(23)日於PTT八卦版指出,日前朋友和家人在板橋全家內用桌喝咖啡,期間對外 隔間的玻璃突碎裂,店員緊急疏散客人,朋友和家人也離開。沒多久後,朋友接到超商打 來的電話,聲稱看店內監視器,懷疑玻璃是朋友打破,查了消費時所報的會員電話才得以 聯繫,要求賠償。 原PO質疑,店家可以擅自查詢消費者電話嗎?有疑慮不是應該報警才能查個人資料嗎?貼 文引發網友議論,「第一次聽到這種事耶」、「通常應該要透過警方,不會這樣直接叫你 賠償,這算是未審先判了」、「所以我就沒在加那些會員」、「突然破掉,怎麼可以賴在 隨便經過的人身上」。 但也有人持反意見,「他有你的資料,當然可以查」、「電話是你們留給全家的會員資料 ,全家查尋會員資料庫聯絡會員,這樣哪有什麼外洩」、「要看合約內容的用途部分」、 「你加入會員時條約有看清楚嗎」。《中時新聞網》已詢問全家便利商店,仍待業者回應 。 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823001585-260405 -- 八卦版原文 #1avJ-hDX (Gossiping) #1avMeZOa (Gossiping) 直接打電話求償不知道在不在個資的合理使用範圍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45.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692759215.A.D00.html ※ 編輯: BenShiuan (1.173.45.237 臺灣), 08/23/2023 10:53:44
bailan: 只是"懷疑"就要求賠償? 08/23 11:04
HuaLan: 應該不是合理使用範圍吧...雖然根本不會看合約裡怎麼規定 08/23 11:31
sa87a16: 這案例是取得方式,怎麼取得的,這影響後續 08/23 11:36
sa87a16: 然後完全不在使用範圍裡面 08/23 11:37
sa87a16: 店員使用懷疑這字眼基本上就是挖洞給自己 08/23 11:37
yayaya9487: 支持消費者告下去 08/23 11:44
q2520q: 我覺得八卦的推文已經過度擴張全家個資法同意書的範圍了 08/23 11:51
king258811: 只是懷疑就這樣..怕 08/23 11:54
blackone979: 沒有通過警察就是違法使用啊 就算你有監視器拍到是他 08/23 12:11
blackone979: 打破的你也一樣要先報警處理 不能直接求償還濫用個資 08/23 12:12
blackone979: 我猜八成是店員怕賠才擅自甩鍋啦 08/23 12:13
新聞更新 《中時新聞網》詢問全家便利商店,業者表示會員個資相關規範,皆已於會員條例載明; 另依標準作業流程,如欲與消費者個別聯繫,會由營業幹部向總部申請同意後,再進行。 ※ 編輯: BenShiuan (1.173.45.237 臺灣), 08/23/2023 12:27:18
orfan: 個資是保護企業的 怎麼一堆人以為是在保護自己? 08/23 13:42
stua0315: 討拍失敗 08/23 14:02
safetoy: 所以店家也沒有走SOP,總部根本不知道這事情吧。監視器 08/23 14:16
safetoy: 畫面除非能100%確定是消費者的錯,但若能確定為何不報 08/23 14:16
safetoy: 警,而是想要私了? 08/23 14:16
Lailungsheng: 理論不行,要走法律程序 08/23 14:33
OrcDaGG: 原PO說店家告小孩 所以應該有報警吧?? 08/23 14:44
excercang: 你加入會員時就有同意該公司取得你個資了 08/23 15:36
onepiecefan: 台灣的個資保護爛如屎 08/23 15:37
excercang: 這是甲乙方取得沒問題,不是第三方要取得 08/23 15:37
BenShiuan: 取得個資怎麼用要看會員條例 08/23 15:44
dantes1013: 全家沒有正面回答!!只說規範寫在條例裡,卻沒說這次 08/23 16:41
dantes1013: 的聯繫是否符合規範。 08/23 16:42
darkMood: 笑死,如果是重要的東西直接透過這程序送到客人手裡 08/23 16:51
darkMood: 保證大家都說店家英明,幸好有加入會員,不然找不到人喔 08/23 16:51
darkMood: 個資法就是垃圾惡法啦。 08/23 16:52
thomaschion: 個資在政府不想跟你透露資料時才有用,其他很難證明 08/23 18:23
thomaschion: 你的資料是業者外洩 08/23 18:23
wtfconk: 拿合約條款在那邊嘴的,可能不知道法律的位階吧,公民教育Q 08/23 19:07
wtfconk: 個資法要個人舉證是哪個業者外流是有困難,但這個案例可以 08/23 19:09
wtfconk: 要求店家舉證是怎麼取得該顧客資料的,這樣反向推論店家就 08/23 19:09
wtfconk: 掰了 08/23 19:09
tue678: 自己當初按同意的阿 就算是警方也沒那麼厲害能找到你 08/23 19:13
tue678: 還是要去機台裡撈資料 08/23 19:13
cytochrome: 分公司有總公司權限?笑死 08/23 23:01
wtfconk: 同意就能凌駕法律之上?該不會以為同意被殺殺人者就無罪吧 08/23 23:57
q2520q: 你說重要東西透過這管道直送的問題,你真的有看過個資法裡 08/24 00:18
q2520q: 面寫啥嗎?如果你有看過我覺得你應該是不會說這種話才對 08/24 00:18
bromelia0: 快笑死 08/24 14:53
V9333113: 全家都已經報警要提告了,上法院說吧 08/24 15:13
V9333113: 弄壞東西死不面對,翻船了吧 08/24 15:14
GeogeBye: 說真的 雙方都講得很激動 但是你們都不是法官阿 08/24 22:32
GeogeBye: 這東西要看判例 不是照著字面憑感覺解釋 08/24 22:33
GeogeBye: 等判決ㄅ 希望有 08/24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