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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大夜當班竟捲走15萬營業收入 全家店員下場曝光 新竹羅姓男子在全家便利商店工作期間,因積欠債務無力清償,去年6月竟趁自己值班時, 將當班營收現金15萬6459元侵占入己,並將錢全部拿去償還債務。隔天店長發現羅男上班時 間未出現,經查帳後才得知羅男捲款潛逃。新竹地院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7 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羅男2018年12月1日起,在新竹縣某全家便利商店擔任店員,並負責將當班時 營收現金清點完畢後,放入店內櫃檯後方金庫內之業務。不過羅男因積欠債務無力清償,竟 於去年6月2日深夜11時許,趁當班時,將營收現金15萬6459元侵占入己。 羅男事後將這筆錢用來清償債務,從此音訊全無。方姓店長請其他員工通知羅男上班,但依 舊沒有消息,直到方姓店長查帳後,才發現營收短少15萬6459元,立即報警。 由於羅男在訊問程序終結前,願給付方姓店長58萬4560元當作賠償,羅男承諾今年3月10日 起,每月10日前將2萬元匯入方姓店長帳戶,直到清償為止。法官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羅 男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 https://bit.ly/48NG3D0 偷15願意賠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64.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710157646.A.ACD.html
q2520q: 因為要拼和解換緩刑啊 03/11 19:58
kenryu: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03/11 20:11
bailan: 大概當初債務被追的緊吧? 不然15萬跑路根本不划算阿 03/11 20:14
ghghfftjack: 這個一定跳票的啊 喊100萬和解也沒差 03/11 20:32
NEWOLD: 搞不好連第一個月的兩萬都付不出來 03/11 20:35
JamesHunt: 以債養債 03/11 21:24
Barefoot24: 偷15萬還58萬,這是另一個高利貸嗎 03/11 22:25
salvador1988: 一個連15萬都要冒險偷的人還得出每月2萬嗎… 03/12 00:02
chihlee0: 這是敲詐 自身例子 曾經店員交到壞朋友偷糖果 最後把 03/12 00:04
chihlee0: 盤點盤損算我頭上 50000賠償 有些店老闆很惡劣的 03/12 00:06
susaku: 想也知道先拼緩刑 每月還2萬? 能有還到兩次就偷笑了 03/12 00:44
kenryu: 他如果沒還 不會有事嗎 03/12 05:56
kaojet: 變成打民事官司,但是不還你也沒辦法,我就遇過 03/12 08:43
kaojet: 反正就變成黑工,找地下經濟(攤販、酒店、或是繼續賣毒品 03/12 08:44
kaojet: 、做詐騙 03/12 08:44
susaku: 也不用到地下經濟 找領現金的工作你就拿他沒皮條了 03/12 08:52
C4F6: 去工地做點工每日領現的很多都這種 03/12 10:28
sayauser: 偷15的怎麼可能還58,真搞笑 03/12 11:11
milkBK: 跑去做超商的人 可以每月還兩萬??? 03/12 11:37
ltytw: 重判7個月 跟預支7個月薪水差不多? 03/12 12:19
bestman8556: 得不償失XD 03/12 12:19
Therion286: 真的得不償失 03/12 14:19
tue678: 大概以為不會被抓 03/12 14:31
tue678: 不過如果都死賴著不還 過了三年可能拿他沒辦法 03/12 14:33
excercang: 不還就是強制執行或是58打6折賣地下錢莊 03/12 15:41
s407112002: 超商比討債公司不可怕 所以選擇偷錢還貸款 03/12 19:24
BroDians: 會不會是因為偷15還58,所以換到緩刑呀 03/12 20:25
jin956: 當然是先騙緩刑阿 最多還一個月 15W-2W=13W爽爽賺爽爽花 03/12 21:35
calendario: 先拼緩刑吧? 如果在超商打工,還要偷15萬的人,還得起 03/12 22:03
calendario: 58萬? 想也知道不可能,每個月最好還得出兩萬 03/12 22:03
showwin: 我大學暑假應徵大夜班還要找家長當保證人 那店長大意了 03/13 00:53
pinacolada: 一堆蠢到不知道要繳回不法所得…… 03/13 01:42
dormice: 為什麼變高利貸 03/13 03:45
bailan: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66 號刑事判決 03/13 11:47
bailan: 應該是這一則吧 03/13 11:48
bailan: 不過看判決 那員工算老鳥還不是新人 03/13 11:50
iambackhaha: 法盲不知道要繳回不法所得嗎 笑死 03/13 21:02
lolicone: 這種還不了一個月兩萬或耍賴不還的就是店長到時去法院 03/14 11:39
lolicone: 申請強制執行啊 到時候就是只要有領薪水的基本生活費 03/14 11:39
lolicone: 用 受雇人的公司就會依據法院的公文扣除匯進店長的帳戶 03/14 11:39
Z97616: 應該是欠黑道吧 狗急跳牆 03/14 11:52
iPhoneX: 奇妙 為什麼會說要賠58萬 怎麼算的 03/14 19:39
iPhoneX: 非告訴乃論賠多少有差? 03/14 19:39
iPhoneX: 不管有沒有賠58萬都會判刑了 03/14 19:40
kkkk1234: 犯後態度又差啊 03/14 23:23
mygoing: 如果沒還 走正常途徑的話真的沒辦法他 03/16 08:07
mygoing: 上面有提到直接從受僱人公司去扣 那是還有心想還的 他只 03/16 08:11
mygoing: 要去做領現金或自己擺攤 一毛都扣不到 03/16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