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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當事人出來答辯 : 抒發感想就被挑釁閱讀能力有問題 請舉證我哪裡說過「閱讀能力有問題」這七個字 尤其是「有問題」三個字 本來其他板友怎麼理解就跟判決無關 請不要做多出於文字的解讀 以上,答辯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65.221.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41512524.A.348.html
zxc60044zxc: 這樣啊,那你如何證明cabokino 和老△有關 11/06 21:55
※ 以防散布他人個資可能,屏蔽推文部分資訊 我不需要證明他們是否有關連 沒必要 因為我檢舉的項目是「公布『他人』非公開之現實個資」 這個「他人」甚至沒規定只能是PTT使用者 ※ 編輯: seanx (126.65.221.159), 11/06/2018 21:58:55
frojet: 自己不當聯想,看到黑影就開槍,我也服了你 11/06 21:59
是或不是 留給小組長決定 ※ 編輯: seanx (126.65.221.159), 11/06/2018 22:00:33
zxc60044zxc: “承前後文”,可推測你是在貶責別人的理解能力。 11/06 22:15
zxc60044zxc: 好好討論檢舉內容,何故要評論別人的理解能力? 11/06 22:16
※ 編輯: seanx (126.65.221.159), 11/06/2018 23:35:24
zxc60044zxc: 我不需要證明他們是否有關連 沒必要因為我檢舉的項 11/07 00:25
zxc60044zxc: 目是「公布『他人』非公開之現實個資」這個「他人」 11/07 00:25
zxc60044zxc: 甚至沒規定只能是PTT使用者 11/07 00:25
zxc60044zxc: ————————————————— 11/07 00:25
zxc60044zxc: 你在無法判定到底有沒有洩漏個資的情況下也可以提出 11/07 00:25
zxc60044zxc: 檢舉?厲害了 11/07 00:25
seanx: 按照規矩提出檢舉是我的權利 如同提出告訴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11/07 02:01
zxc60044zxc: 所以說你厲害啊XDD,用“推測”來檢舉,然後再來說別 11/07 07:42
zxc60044zxc: 人檢舉中的推測不算證據,這自打臉真是理直氣壯 11/07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