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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原文: 文章代碼(AID): #1Rybuzpl (C_ArtBoard) [ptt.cc] [申訴]OnePiece板主群:怠職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42610493.A.CEF.html 案件經過: 申訴人tontontonni對海賊板板主群提出兩個ID的多重帳號違規檢舉 因檢舉未通過 且認為板主群回覆過慢 因此提出檢舉 判決: 維持原判 判決說明: 申訴人tontontonni的申訴主張主要有兩項 一是依據OnePiece板規第三項所規定的分身違規 及板規第四項所規定的累犯制度 向兩個ID(k260/g8g89g8)提出檢舉 因為這兩個ID同時違規遭到水桶 且疑似為同一人 故板主群應向組務提出分身查詢 若經查證分身違規屬實 應以板規第三項分身違規判罰 且其中的k260之前已有違規紀錄 應該以板規第四項累犯加重處分 而經組務檢視隨檢舉所附上之證據及板主群答辯後 整理出板主群的幾項答辯主張大意如下: 1.板規第三項只規範當事人「於水桶中利用其他帳號發言」之行為屬違規 但遭提報的兩個ID在遭判決時 任一方都未在水桶中 因此也未有「於水桶中利用其他帳號發言」的行為 不同ID同時違規遭判罰也不視為觸犯此罰則 因此不符合違規要件 2.板規第四項的累犯制度 是在板規6.2之後新設置的違規項目 板規6.2的實施日期是4/29 而k260的第一次違規日期是4/15 板規6.2內加註的第一項亦有明文規定 「Ⅰ累犯紀錄以違反6.2板規公佈日開始計算,7天以下之違規不計。」 因k260第一次違規時 板規6.2尚未施行 且此條規範亦有但書「7天以下之違規不計」 經組務詢問板主群後 確定7天之禁言亦算在「7天以下」 代表第一案即使在板規6.2設置後方違規 亦無法適用累犯加重 因此板主群在合議討論後 認定此案不符合違規累犯要件 故駁回檢舉 根據以上說明 組務方認定板主群駁回檢舉之理由已足夠充分 故裁決維持原判 而申訴第二項的裁決過慢問題 根據申訴人tontontonni的說法 板主群在收到檢舉25天 並在與檢舉人頻繁的書信往來後 才做出檢舉不受理的裁定 據此認為板主群對檢舉的處理不夠迅速積極 板主群確實曾自承這部分有待改善 但由於OnePiece板規中未有限制檢舉案的處理時程 加上這段期間內板主群亦有在正常進行板務公告 難認板主群有刻意拖延此一個案之意圖 因此在此不對其做出具體處置 關於檢舉處理時程問題 組務方會再與板主群商討如何改進 以維護板眾權益 -- 音をたてると私の心が揺れる、 目が薄明るい地平線を逐う…… 黒々と山がのぞきかかるばっかりだ ──失われたものはかえって来な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5.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42811099.A.D01.html
tontontonni: kid小組長, 11/21 23:18
tontontonni: 你完全弄錯了 11/21 23:18
tontontonni: 1.我所謂累犯不是指4月的那個7天,我也已經回文說明 11/21 23:18
tontontonni: 了,我重說一次 11/21 23:18
tontontonni: 5月14日 (6.2板規) 11/21 23:18
tontontonni: g8g89g8 30天 11/21 23:18
tontontonni: k260 180天 11/21 23:18
tontontonni: g8=k260 11/21 23:18
tontontonni: 所以g8 的30天已達累犯計算標準,是要計入k260的累 11/21 23:18
tontontonni: 犯 11/21 23:18
tontontonni: g8的水桶天數要等於k260 11/21 23:18
這部分板主有對你說明過了 兩個ID同時遭判罰不適用累計原則 而且OnePiece板規也沒有規定本尊分身的違規天數必須加起來 這部分板主的說明沒有問題 因此維持原判 而關於提及7天判罰這點 是因為你有提及該判決 且亦有提到k260為累犯 因此必須一併說明不計入累犯的理由 以免日後有所爭議 若你一開始就認為7天水桶不算在累犯內 那又為何要將7天水桶的判決文一起呈交給板主群審理? 因此板主跟組務做此說明並不是搞錯了 而是因為你就是這麼檢舉的 所以我們才必須這麼回
tontontonni: 2 板主群拖延25天, 站內信也超過10天才回,甚至有 11/21 23:18
tontontonni: 的板主不回信,還算可以噢? 11/21 23:18
tontontonni: 另外,請問為何我不能回文? 11/21 23:20
tontontonni: 回文的功能被限制了嗎?11/21 23:22
因為判決出爐 所以該串從檢舉文到判決文就設定為結案了 況且組務板規本來就規定判決文不可回覆 你回了也只是被刪掉而已 你要說板主群處置過慢 這點是事實 但這部分我會認為是OnePiece板規沒有詳細規定的問題 這點我會請板主群給我一個說法 看他們如何改進
canandmap: 你自己在這個板都可以拖延檢舉/申訴案這麼久,說要改進 11/22 13:45
canandmap: 之前先從你自己開始改進吧 11/22 13:45
我不否認 這部分我會盡快把落後進度處理完
tontontonni: 海賊板規沒有規定處理日程,可是群組規有啊 11/22 14:55
板務處理原則是七天 未獲處理或對處置不滿意可向上申訴 但是這部分的規定並無具體罰則 ※ 編輯: kid725 (106.104.35.183), 11/22/2018 16:00:14
tontontonni: 2.權力義務與相關規範 11/22 16:18
tontontonni: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 11/22 16:18
tontontonni: 之看板內容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勿因新上任而忽 11/22 16:18
tontontonni: 視既有之規範,恣意妄為,違者將視情況論處。 11/22 16:18
tontontonni: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11/22 16:19
tontontonni: ==== 11/22 16:21
tontontonni: 另外他們不是第一次了這樣延誤板務了 11/22 16:21
tontontonni: 之前Jaybrian就有申訴記寄檢舉信給ygg石沉大海的, 11/22 16:24
tontontonni: 拖到最後也是要來這邊申訴 11/22 16:24
tontontonni: === 11/22 20:23
tontontonni: 另外你說的 11/22 20:23
tontontonni: 「加上這段期間內板主群亦有在正常進行板務公告 11/22 20:23
tontontonni: 難認板主群有刻意拖延此一個案之意圖」 11/22 20:23
tontontonni: ↑↑ 11/22 20:23
tontontonni: 這反而是刻意延誤這個檢舉案的證明, 11/22 20:23
tontontonni: 因為我是10月25日的檢舉,而cabokino在11月12日的水 11/22 20:23
tontontonni: 桶公告,處理的都是我之後的違規案件,甚至他們駁回 11/22 20:23
tontontonni: alahuagua也是10月30日的檢舉,也還是比我晚。 11/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