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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恰民的討論似乎常以以去脈絡化的方式討論, 當然, V 仔獸作為我最愛的數碼寶貝之一,我也不認為單一個字帶有任何攻擊性 可是整個原始判例 ( http://www.ptt.cc/bbs/C_ChatBM/M.1626100932.A.106.html) 很明顯提到了 “根據上下文....”,換言之,它是根據行文、行為人的脈絡 來作為判準,既不是單純看 “獸”,也不是看 “V",而是他本來就有特意拉名詞來嘲諷、貶低的意思 誠如菜刀放在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捅死人,但某個人拿起刀子亂揮就不一樣了。 要討論的是 “為什麼有人拿刀子亂揮”、“為什麼刀子可以有機會被亂揮”、“為什麼刀子的種類要有所限制”、“為什麼這個人可以有機會這麼做” 等脈絡問題 而不是 “刀子因為會捅死人所以我們禁刀子”、“刀子很危險所以我們禁止所有人拿刀子、椅子、任何可以手持的東西” 這種本末倒置、對某個物件的存在進行否定的行為。 當然,這個判準理所當然給了版務心證空間,且綜觀現實的法理,只要牽扯到心證,就不存在絕對正確、穩定和非時變性的判定。 在西恰這種由自然人構成的討論環境也是如此。 但是,如果純粹討論脈絡,也就是 “為什麼他前後文的脈絡可以判定是有侮辱性 / 無侮辱性” 的討論,論誰看都很難以幾句斷言就給出一個更有公信力、更少心證空間的解釋。 因此,作為版務方 我私以為的一個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先藉由討論生出幾個脈絡判準當例題,然後再以投票、或是任何具有可以被大眾接受的同意方式。 然後也請大家(尤其是喜歡玩拆文解字然後怪罪別人不講理的朋友...)不要討論的時候再去脈絡了, 不然立場相對的任何雙方,永遠找不到彼此能接受的共同溝通點--簡單來說就是沒邏輯的話根本討論不下去==。 當然,這點對我也適用,所以還望大家不吝指正。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750G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77.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6839347.A.9F8.html
XFarter: 手機嗨賴真的好醜 QQ 07/21 11:49
rock30106: https://i.imgur.com/gjm38D7.jpg 07/21 11:49
uranus013: 黑熊可愛 07/21 11:50
smart0eddie: 罵人就桶一桶 07/21 11:50
dustlike: 我覺得你用 *[1m 上色強調就好 底色一直都不好看 07/21 11:50
worldark: 整個敗筆就是那個說文解字 白痴死了 07/21 11:51
su4vu6: 上色OK 上底色 不OK 07/21 11:52
XFarter: 我晚點忙完事再來修貼文 07/21 11:53
XFarter: 然後我也很愛黑熊,多貼一點 07/21 11:53
a125g: 這次判例更像是版主覺得你違規但不知道要怎麼桶 07/21 11:55
a125g: 所以把v仔獸拆開來解釋 硬是用獸字桶 07/21 11:55
homeboy528: 真的覺得引戰罵人的確實應該桶一桶...哪這麼愛戳= = 07/21 11:58
a125g: 我認為原案真要判應該要用4-7 07/21 11:58
a125g: 而不是先射箭再畫靶用4-5 07/21 11:58
sd106: 黑熊可愛 07/21 11:59
DON3000: 不要說文解字來弄那些 就不會吵那些 07/21 11:59
a125g: 懂爭議點了嗎 這樣說文解字 07/21 11:59
a125g: 以後版主只要拿過往言論判定你是v黑 07/21 11:59
a125g: 就能用說文解字給你一個罪名 07/21 11:59
NeilChen975: 如果是引戰就用4-7 用4-5變成這詞在其他情況也得4- 07/21 11:59
NeilChen975: 5 07/21 11:59
greg90326: 所以應該是板主中文程度的問題 07/21 12:00
a125g: 而且被檢舉的單單只有 "爽啦 v仔獸" 07/21 12:00
a125g: 其他上下文不包含在內 07/21 12:00
a125g: 頂多只能作為輔助判斷 07/21 12:00
a125g: 要馬就是整個上下文檢舉4-7 07/21 12:00
su4vu6: 個案處理 不就好了 哪會牽連到其他情況 07/21 12:01
Puye: 同意樓上 所以一堆我都不知道在扯什麼 07/21 12:01
a125g: 不然單單那句 應該要聚焦於v仔獸這個詞是否真的嚴重到涉及 07/21 12:01
a125g: 群體人身攻擊 就如xx廚那樣 07/21 12:01
Puye: 我說A大 07/21 12:01
vancepeng: 認同 當初就用錯條 07/21 12:02
a125g: 依照bm檢舉文版主似乎不認為4-7達標 那就是想捅 桶不了 只 07/21 12:03
a125g: 好拆字來解釋 07/21 12:03
NeilChen975: 用4-5判表示這詞具有貶義 那你在其他地方用它 仍然 07/21 12:03
NeilChen975: 具有貶義 07/21 12:03
marinetauren: 當初不要亂引用4-5拆字來桶哪來那麼多爭議 07/21 12:06
ngc7331: 推文比你懂脈絡化討論什麼意思 07/21 12:13
crazyanight: 笑了 這篇就是打了一堆自以為很懂 結果根本不懂大家 07/21 12:16
crazyanight: 在吵什麼 07/21 12:16
idow: 去脈絡化wwwww 07/21 12:17
XFarter: 確實,以適法性 + 原文的判例解釋,要套用在 4-7 完全沒 07/21 12:17
XFarter: 問題,且 4-5 的規範,很明顯地是泛指某個詞彙本身帶有的 07/21 12:17
XFarter: 語義。 07/21 12:17
XFarter: 以類似的對應關係來說, 4-5 對應的是現實的公然侮辱、4- 07/21 12:17
XFarter: 7 是擴展實務情形定義的誹謗罪。 07/21 12:17
XFarter: 這部分我也贊同是版務判準可以修正的地方。 07/21 12:17
XFarter: 但同時,很多人長期借題發揮來刻意加大族群、不喜歡的族 07/21 12:17
XFarter: 群之間的仇恨也是真的,絕非版務一人所造成,只是剛好這 07/21 12:17
XFarter: 次趴踢的契機是判例這種跟大家都有關的事而已。 07/21 12:17
XFarter: @crazyanight 所以你懂嗎?如果懂的話,望你高見解釋一下 07/21 12:18
XFarter: 嚴格的定義。 07/21 12:18
XFarter: @a125g 在推文說得很有道理 07/21 12:19
ryan9200929: 跟中共文字獄有什麼不同 都是朝廷不爽就桶 07/21 12:20
ngc7331: 那些人並不在正常討論範圍裡吧?我覺得大多數人還是蠻認 07/21 12:20
ngc7331: 真討論4-7、4-5,反而是有些為了護航會一直跳針 07/21 12:20
crazyanight: 懂啊 重點在檢舉人是用說文解字檢舉 而版主認同這樣 07/21 12:21
crazyanight: 的說文解字 用引戰什麼桶可以接受 把說文解字放進判 07/21 12:21
crazyanight: 決就是爭議 07/21 12:21
crazyanight: 希望上面a大打的你有看懂啦 不要一直問一樣的問題 07/21 12:21
XFarter: 不過唯獨 “被檢舉” 那部分我想加註(或是說詢問)一下 07/21 12:22
XFarter: , 07/21 12:22
XFarter: 版務本來就自身帶有執法權,縱使檢舉文只講了那句話,實 07/21 12:22
XFarter: 務判例上版務依然可以再有對 4-7 的解釋權而送人進桶吧? 07/21 12:22
XFarter: 這個問題我還沒有答案,但我預設是可以的? 07/21 12:22
XFarter: @crazyanight 我沒有一直問一樣的問題吧...至少我主觀沒 07/21 12:23
XFarter: 有 07/21 12:23
XFarter: 還是你跟誰的 id 認錯了? 07/21 12:23
a125g: 版主依照檢舉人的解釋判決就是最大的問題 沒有爭議會有後 07/21 12:25
a125g: 續事件嗎 07/21 12:25
crazyanight: 啊 我打的不是跟a大意思一樣 那你@我問我懂不懂幹嘛 07/21 12:26
crazyanight: 老實說大部分人都針對說文解字的部分討論 就你不知 07/21 12:26
crazyanight: 道然後跳進來 07/21 12:26
XFarter: @ngc7331 刻意引戰的族群我認為很難不被討論吧...? 畢竟 07/21 12:26
XFarter: 你很難跟引戰的人、偏激的人、沒有邏輯的人用嚴格的定義 07/21 12:26
XFarter: 切開,換句話說就是 “每個人的主觀視角的壞人都不一樣” 07/21 12:27
XFarter: 。 07/21 12:27
XFarter: 所以只能從統計眼光上來看,我想是這樣的。 07/21 12:27
XFarter: @crazyanight 我的理解是說文解字是一回事,但說文解字和 07/21 12:32
XFarter: 判例的關係又是一回事,同時大家對整件事的脈絡理解又是 07/21 12:32
XFarter: 一回事。我想這是三件集合之間相依但不同的討論。 07/21 12:32
XFarter: 縱使現在換成 4-7 來判,理解只在 “V 仔獸就是在嗆人“ 07/21 12:32
XFarter: 的恰友們仍然還是會有 “那 V 黑算不算嗆人?”、“皇城 07/21 12:32
XFarter: 禁字表刷起來!”、“邊版仔吵死了” 之類的文章,換言之 07/21 12:32
XFarter: 如果版務以外的人如果不經過有效討論來梳理好脈絡,同樣 07/21 12:32
XFarter: 的爭吵仍然會出現。 07/21 12:32
XFarter: 也就是說,我想幫助恰友彼此(包含我自身在內)對於上述 07/21 12:33
XFarter: 三件事的議題釐清就是ㄌ 07/21 12:33
farseer7: 你錯了 根本沒人想討論 只想戰v而已 07/21 12:39
smart0eddie: 你錯了 根本沒人想討論 只想開趴而已 07/21 12:47
qd6590: 樓上都錯了 沒人想戰v也沒人想開趴 只是很多板務粉而已 07/21 12:57
enders346: https://i.imgur.com/6TK3wHJ.jpg 07/21 12:57
mikeneko: 你扯了一大堆,到最後還是回到最根本的,我沒事跳出來 07/21 13:13
mikeneko: 一句V仔獸,又怎麼了? 難到被人指著頭喊V仔獸是人身攻擊 07/21 13:15
mikeneko: 所以進一步,我們又要定義V仔獸是攻擊字句,然後開趴 07/21 13:15
mikeneko: 回頭來,匿名板本來就是戳來戳去,基襪互戳、費納冏互戳 07/21 13:18
mikeneko: 73勇跟其他29隊互戳,如果戳一下就爆炸,那還是來開趴吧 07/21 13:19
zxcasd848: 上色真醜 07/21 14:20
YukiNagi: 其實查過往推文有點像是以人廢言,有違背無罪推定原則 07/21 15:03
YukiNagi: 的疑慮 07/21 15:03
curance: 推 07/21 18:32
Kenqr: 推 07/21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