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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增加罰則 一次7天真的太輕 而且大多來亂板的 被水桶也沒差 可能平常都沒在逛西恰 看到熱門才點進來回文 若違反4-11 發文者應被退文 水桶30天 累犯加倍 至於推文違反的部分我覺得一樣從7天開始就可以 因為大多政治文爭議都由開串的人開始 這個板務雖然主要是聚焦在罰則 但是我希望4-11的標準不應以關鍵字來判斷是否違規 希望在版主在判斷時應該考慮是否帶有惡意、是否挑起了爭端 在提高罰則的同時 也要放寬違規的標準 這樣兩者才會達成平衡 只用關鍵字來判斷 這樣不太健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31.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0402360.A.ECC.html
laptic: 〈だかぶび〉 08/31 17:33
butten986: 我個人覺得怕政治洗版,高峰時開特殊條款就夠了 08/31 17:33
forsakesheep: 你這種判斷法太仰賴板主心證了,會變成板主爽就無違 08/31 17:34
forsakesheep: 規,不爽就覺得你有惡意 08/31 17:34
西恰本來大多都是看板主心證 同樣的O仔獸、塔X班有人被桶有人無違規 本來就應看上下文
s7503228: 是不是政治本來就是靠板主自由心證啊 引戰也是 08/31 17:34
gully: 講都你在講,心證的東西你要提高罰則就是會出問題 08/31 17:35
Spinner3: 義勇軍什麼時候出兵沒人知道 08/31 17:35
g9591410: 建議直接一年吧 08/31 17:36
owo0204: 心證的大可不必 08/31 17:36
a235477919: 心證當標準的東西,還要提高罰則我不行 08/31 17:36
owo0204: 政治梗文被釣到是上鉤的人不好 08/31 17:36
k960608: 你有沒有發現你現在講的東西就是現行標準 08/31 17:36
我覺得無惡意玩梗不應判4-11違規 例如之前某演唱會觀眾在下面喊:OO瑜 推文打出來就水桶了 這很無惡意了吧 重點是就算用現在標準怎麼7天就可以30天就不行了?
vancepeng: 心證的話 大可不必 08/31 17:38
a125g: 心證有4-7就夠了 08/31 17:43
#1XBB9KGz (C_ChatBM) #1XBB7t9d (C_ChatBM) 現在就是心證阿 我覺得應該要放更寬= = 同樣是用問的一篇無違規 一篇違規 在我看來兩者差不多 ※ 編輯: qwer338859 (111.240.231.114 臺灣), 08/31/2021 17:45:54
a125g: 當版主政治傾向明顯時4-11有心證 就會變成他的政治工具 08/31 17:46
a125g: 你版主候選人想一想好嗎 08/31 17:46
a125g: 越多心證的版規 帶來的也只是更多的雙標 08/31 17:46
a125g: 4-7就夠了 4-7嚴重也能送退文 08/31 17:46
belmontc: 不支持 政治言論應受到高度保障 就算是酸言酸語也該尊重 08/31 17:48
HyperPoro: 政治言論被保障啊 但不是在這個版 這個版主題不在政治 08/31 17:58
g9591410: 你要小號你去廁所 不要在公園 謝謝 08/31 18:01
redDest: 我要蹲在餐桌上大便是我的自由 08/31 18:06
qwer338859: 不准大便 08/31 18:10
redDest: https://i.imgur.com/305T0rh.png 08/31 18:13
shangguan125: 推 08/31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