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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ssddaa (太無情了)》之銘言: : 標題: Re: [Vtub] 對阿梅 ame未來客串看法 : 時間: Mon Sep 30 00:13:53 2024 : : 話說... V皮的所有權屬於公司這件事情 : 沒辦法改變嗎? : : 最近首頁又出現阿夸以前的烤肉 : 點開來懷念之外也感慨這張皮已經跟阿夸沒有任何關係了 : 想到這裡突然覺得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 照理說V皮就是Vtube的身體 : 但是現在這個業界卻普遍存在這種"我的身體屬於別人"的奇怪情況 : 頻道、推特、歌曲等等這些身外之物帶不走完全可以理解 : 但是至少V皮能不能夠歸中之人所有呢? : 明明現在皮魂不可分離都已經是普遍接受的常識了 現行情況看起來, (VTuber, 中之人, 所屬公司) 的關係很類似 (漫畫, 漫畫家, 出版社) 而我們已經很習慣「漫畫完結之後漫畫家不能自己隨意用同樣IP畫續作」了吧? 還是大家實際上也覺得漫畫家應可以自己自由地用同樣IP畫續作? -- 角卷綿芽 2nd Sololive 藍光光碟開放預購囉! https://i.imgur.com/CzqvhoA.jpg 預購期限2024/10/07 下午五點 預購連結https://bit.ly/4egqkz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45.195.9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7633361.A.8DA.html
tsairay: 沒這回事吧,看版權怎麼簽,多的是漫畫家換出版社的 09/30 02:30
我不否認這個情況,但這個顯然不是「自由地用同樣IP畫續作」吧? 能處理「版權怎麼簽」的問題的話,VTuber也可以移動啊
tsairay: 其實這有甚麼好唉的,簽約時一定都有寫各種權益歸屬 09/30 02:31
Gouda: 照你的例子漫畫家名沒有非公表吧 如果漫畫家是誰不知道的 09/30 02:31
Gouda: 話 那理論上換掉漫畫家繼續畫也不違法 只是讀者願不願意追 09/30 02:31
Gouda: 的問題 09/30 02:31
實際上就算漫畫家有刊在雜誌上的名字,續作換人畫的案例也不是沒有啊
tsairay: 同意了才幹,當事人事後都沒唉肯定是都很清楚,旁邊看戲的 09/30 02:31
tsairay: 在那邊喊燒 09/30 02:32
是 我覺得有意思的是,事情發生在漫畫出版品上,大部分人都很習慣。 怎麼在VTuber上反應好像比較不一樣。 是因為VTuber比較新嗎?
tsairay: "一開始"就會劃分好權利了,大咖簽比較好的合約就是版權都 09/30 02:35
tsairay: 在作家自己手上,他想換出版社就換,小咖的就是簽出版社有 09/30 02:36
tsairay: 利的合約,這沒甚麼吧,這本來就沒有通案,每個都是個案 09/30 02:37
tsairay: 現代社會就是這樣啊,你看大咖的MLB球員可以簽拒絕交易和 09/30 02:38
tsairay: 拒絕下放小聯盟的條款,非大咖的簽的到這種條款嗎 09/30 02:39
bollseven: 在商言商 要帶皮至少要用買下來的 彼方說Himehina跟パ 09/30 02:54
bollseven: トラ 09/30 02:54
bollseven: 至於公司願不願意賣又是另一回事 09/30 02:54
roder: 你用出版社舉例不太對, 因為漫畫是作者創作出來的 09/30 02:57
roder: 版權不可能由出版社獨家 除非當初有簽買斷協議 09/30 02:58
所以不就是都可以談的意思?
roder: 比較好舉例的應該是歌曲 歌手 唱片公司 09/30 02:58
roder: 歌手跳槽後是不能唱前一間公司的歌曲 除非有買斷 09/30 02:59
喔喔 我了解妳的意思了 但我舉漫畫是想表達, "直播勢VTuber"這角色的人物設定很大一部份是中之人創造的 ※ 編輯: arrenwu (98.45.195.96 美國), 09/30/2024 03:01:17
roder: 不太一樣,漫畫是漫畫家擁有 但歌曲是唱片公司擁有 09/30 03:00
roder: 因為作詞作曲如果不是歌手原創 那就是唱片公司另外找人的 09/30 03:01
labbat: 音樂的版權無敵複雜 09/30 03:14
chuckni: 實際上漫畫家才是原作有著作權,漫畫這塊沒法跟V圈去類比 09/30 04:41
chuckni: 完全不一樣 09/30 04:41
Yohachan: 漫畫家例子蠻怪的 不是作者也可以拿來二創啊 09/30 06:02
Lotuk: 不過如果進holo 是帶皮進去的,可能規範就不一樣,主要也是 09/30 07:15
Lotuk: 看她們合約怎麼簽吧 09/30 07:15
gn00851667: 大多企業社簽的就是個打工約,錢或多或少,但離職後角色 09/30 07:48
gn00851667: 權利是一點沒有…公開場合連題都不能題 09/30 07:48
leo125160909: holo的V皮本來就是公司出錢做的,中之人只是個聲優 09/30 08:41
leo125160909: 聲優配音配的再好,甚至即興發揮,都無法改變這個角 09/30 08:42
leo125160909: 色是公司的財產 09/30 08:42
j022015: 沒有公開不好討論 09/30 09:23
Landius: 演藝人員的話應該是藝名,雖然現在日本是弄成藝名一定要在 09/30 10:33
Landius: 簽約就搞定的狀態了,但實際上這個狀態之前的遺毒最有名的 09/30 10:33
Landius: 就能年玲奈. 09/3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