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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先不用急著悲觀,來想想法律可以怎麼修正 前提:1. 監獄/司法教化效力不可靠 2. 以賠償受害者家屬為最高原則 3. 不能判處死 刑 既然如此,讓整個制度變成民主刑輔就好 民事決定賠償額度,刑事則由公權力確保執行,並訂出最低服刑時間 舉例來說 假設今天犯人殺了一個年輕人 法院判處需賠償500萬,服刑至少7年 那就讓這個犯人在監獄每日工作14小時 每個月以最低薪資計,全數賠償給受害者家屬 沒賠償完之前不得假釋、不得減刑 這樣需服刑500/28.5=17.5年 當他坐了17.5年的牢,已經超過原本判的7年 這時就可以出獄了 假如這個犯人勤奮勞動,一人兼兩份工 提前在第9年還完,那不更是證明他有悔改之心,迫切想回社會嗎 這時的少服刑期似乎就可以接受了 假如被害人沒有家人,那賠償對象就改為國家 你讓社會原有的生產力消失了,那就努力去補上這個位置 這麼做,起碼確定被害人的家屬都能得到該有的補償 想脫產?那就在牢裡做好坐滿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43.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9403384.A.5EB.html
owo0204: 有錢人五百萬直接給是不是緩刑10/20 13:52
沒有喔,服刑至少7年,錢先繳完還是要坐7年牢
hugct: 這樣殺領退休金的老人10/20 13:52
hugct: 國家要給錢嗎?10/20 13:52
hugct: 畢竟幫社會節省一筆支出10/20 13:52
hugct: 獵殺老人會變生意耶10/20 13:53
少了一個老人,換一個年輕人去裡面蹲,對國家不划算吧
nisioisin: 2樓的理解力也是絕了10/20 13:55
tonyxfg: 你想多了,現在犯罪者的人權是越來越高,強制勞動已經被10/20 13:55
tonyxfg: 禁止了,犯人只要躺在監獄裡,一天折抵的賠償可能都比在10/20 13:56
tonyxfg: 外工作還高許多倍,哪可能努力賺錢賠受害者?反正受害者又10/20 13:56
tonyxfg: 沒人權。10/20 13:56
所以這才是要修正的地方 有產值,監獄營運負擔變小,還能創造就業 用力操這些犯人,累爆就沒什麼心思 比什麼坐著聽課都有用 監獄可不是蓋來讓他們交朋友的
hugct: 以生產力當人被殺後的補償價值 10/20 14:41
hugct: 反過來說沒什麼生產力的人被殺也無所謂吧10/20 14:41
hugct: 甚至節約社會支出10/20 14:41
hugct: 所以我才說殺孤苦無依的老人是否應當得到獎勵?10/20 14:41
hugct: 殺害他的年輕人是否應當懲罰?10/20 14:41
這裡有一個誤解 並不是受害者的價值單以生產力論(這似乎是你理解的) 而是加害者就算兩手一攤說沒錢,最起碼可以付出生產力 最重要的是,被害人家屬一定能得到補償 而這才是關鍵
hugct: 而老人越來越多的狀況下10/20 14:44
hugct: 他們會投票給支持這種理念的人嗎?10/20 14:44
hugct: 所以我說孤苦無依啊10/20 14:56
hugct: 沒有家人的孤單老人10/20 14:56
會哦,因為殺人還是得坐牢 這就是仍保留7年最低刑期的緣故 這個制度並沒有放棄原本刑罰的意義 只是將賠償擺到更高的順位 你說孤苦無依的老人 那還是照現在的刑法一樣判跟懲處 只是賠償交給國家罷了
hugct: 所以他要賠償啥?10/20 15:05
hugct: 他殺的對象沒有生產力10/20 15:05
再貼一次 不是被害人的價值單以生產力論(你理解的) 這篇也沒有寫到賠償的標準怎麼訂 這額度是看現今如何判決 所以現實如果有判殺害無依老人的民事賠償 那就是給國家,沒有的話就走原本的刑事 你講的是被害人值多少賠償 這篇講的是,有民事求償,確保被害者家屬一定能拿到 這是完全不一樣的 ※ 編輯: curance (42.73.243.66 臺灣), 10/20/2024 15:25:29
iampig951753: 覺得法律保護壞人怎麼自己不去當當看壞人 10/20 15:25
jalsonice: 說到折抵 之前有關一天折抵幾十萬的 10/20 16:07
sherlockscu: 還算有趣的初步想法 10/20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