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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層面而言黃牛票是被社維法64條之2給規範 但撇除這條法律的限制與非正當手段(如駭客 程式購票) 如果是正規手段像一般排隊或是用手機去點票 為什麼比賽門票和演唱會的票不能低買高賣 這種非基本生存所需的東西為什麼需要法律去限制買賣手段與價格 如果是認為這種沒有報稅 國家少賺一筆 那就針對這個行為加入報稅機制 如果是認為購票手段有問題 那就針對程式購票等用更嚴格的規範去限制 如果是認為有價格壟斷的問題 那是否考慮用公平交易法來管理 如果不是以上三點問題 那低買票高賣票跟一般商業模式到底差在哪裡 否則為何遊樂票需要用社維法特別管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74.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0297683.A.8B2.html ※ 編輯: saviora (61.231.74.187 臺灣), 10/30/2024 22:15:01
joe622: 如果不是票,而是親簽或是限量周邊呢? 10/30 22:33
grapy777: 一樣啊,非民生必需品低買高賣就是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10/30 22:52
poke001: 這樣說起來 壟斷只要正當方式 那也是一般商業策略阿 10/30 22:53
要證明這些黃牛聯合壟斷票價啊 不是低買高賣就是壟斷 ※ 編輯: saviora (61.231.74.187 臺灣), 10/30/2024 23:12:26 ※ 編輯: saviora (61.231.74.187 臺灣), 10/30/2024 23:13:09
clarkyoona: 一般商業模式有產出,黃牛有增加表演的內容或是讓更多 10/31 00:16
clarkyoona: 人更方便買票嗎?並沒有。建議再回去想想。 10/31 00:16
yoyun10121: 轉賣的產出不就和一般中盤一樣? 幫有錢沒時間/門路的 10/31 05:24
yoyun10121: 人拿到票呀 10/31 05:24
clarkyoona: 樓上再想想,這樣產出了什麼?只是墊高成本而已。 10/31 20:20
clarkyoona: 你叫uber會排擠到其他人用餐嗎? 11/01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