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3366700: 所以帕魯是侵犯A+B中的B 然後帕魯上了之後任天堂去把B 11/09 22:06
→ as3366700: 割出來保護嗎 11/09 22:07
有這個可能,但我沒去關注這些時間軸
當然代價就是我文中提的
分割出B案意味著專利申請費、年費翻了一倍以上
而且B案有可能被駁回,或者取得專利後,被無效掉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09:55
推 hutao: 推解說 11/09 22:11
推 Xpwa563704ju: 你日本版權系? 11/09 22:12
雖然是玩笑話,但其實專利這個制度起源於歐美
那邊有個巴黎公約,定義了幾個大原則
目前各國的專利法都要遵循巴黎公約,所以各國的專利法架構大致相同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14:13
推 sokayha: 所以任要這樣搞才能開告 很大機率就代表其實帕魯也不是真 11/09 22:15
→ sokayha: 的完全踩到人家專利 至少不是完全重合已過的專利 所以任 11/09 22:15
→ sokayha: 看到人家出了還要先做分割動作 11/09 22:15
→ sokayha: 所以說帕魯雖然是縫合怪 至少它在出的時間點到底有沒違反 11/09 22:17
→ sokayha: 人家專利是處於模糊地帶 11/09 22:17
→ sokayha: 畢竟誰知道你會不會去搞分割專利 然後是否分割會過 11/09 22:18
→ poke001: 那不就是本來抄三分之一不算抄 人家現在三分之一都不給你 11/09 22:25
→ poke001: 抄這樣? 11/09 22:25
對
因為那A.B.C都是老任的發明成果
原本放在同一件申請案可能只是出於省錢的考量
但專利的審查是曠日廢時的
本來認為是次要的發明,幾年後可能反而是最有商業價值的
因此與其讓這個次要的發明被綁死,不如獨立出來,尋求更大的保護範圍
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只要在取得專利前,花錢去分割出來
分割出來的代價內文也提了,保護時間被縮短、更多的費用、被無效的風險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29:52
→ s203abc: 就跟萊豬過35趴實質轉型 現在不給轉 11/09 23:11
→ s203abc: 把35趴切出來 11/09 23:11
推 Arad: 帕魯公司超爽 可以停更新了 它們寧願一直出新的半成品遊戲 11/09 23:54
推 jileen: 老任看起來就是不缺錢啊.. 11/10 10:56
推 asteea: 也要考慮老任這動作也是給其他廠商警告 別學著擦邊球 11/10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