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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349644 台中陳姓鹹酥雞店老闆玩手遊認識十五歲國中少女,約回家三度硬上、兩度偷拍性交過程,因害怕東窗事發還刪除對方手機訊息,並恐嚇「要把妳抓回家鎖起來」;法院認定陳男侵害少女身心鉅大,近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六罪重判七年十月徒刑。 檢警調查,陳男(廿四歲)今年四月初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少女,之後邀約對方回家,並違反意願強制性交,他事後怕遭警方追查,當晚又強刪少女手機對話紀錄。 今年四月廿七日,陳男再次對少女硬上,並用手機偷拍過程,為控制對方不對外聲張,傳簡訊恐嚇表示「我可以去你家、學校找你」;同年五月再度對少女硬上偷拍,恫稱「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鎖起來」,少女不堪對待報警,檢方調查後將陳男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對犯行均坦承不諱,與少女指證相符,辯護人提出精神抗辯,主張陳男曾赴精神科就醫,應適用刑法減刑規定。 法院調查,二○一九年陳男因焦慮、憂鬱症就醫,但自稱之後就沒再接受治療,且陳男犯後還知道要刪除和少女對話,顯然意識清楚、思慮縝密,目的是為規避查緝,對自己違法有清楚認知,不採信其辯詞。 法院審酌陳男為滿足性欲對少女硬上,嚴重侵害少女人格身心健全,坦承犯罪但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判處七年十月徒刑;另依恐嚇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判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 ====== 難得沒掛一堆理由減刑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3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73.211.22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1213166.A.86E.html
gogolct: 沒錢合解吧 不然就緩刑了 11/10 12:34
arrenwu: 這個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 要緩刑還得要很多東西 11/10 12:34
S2357828: 三次 11/10 12:35
PunkGrass: 是不是版友 11/10 12:36
a5WaGyu: 所以是哪款 11/10 12:36
arrenwu: 是說 好像好久沒看到警世圖了 11/10 12:37
lucky0417: ?約回家還跟 11/10 12:40
guogu: 沒講玩啥 看來不是廣告 11/10 12:40
ssarc: 約回家,那女的會不知道自己被上嗎? 11/10 12:40
arrenwu: "15歲獨自一人跑到網友家" 我覺得這已經宣導過不知道多少 11/10 12:40
kaj1983: c洽-1 11/10 12:40
mirika: 查到了 是王者榮耀 11/10 12:41
arrenwu: 次了,總還是有小朋友覺得自己不會是哪個倒楣的 11/10 12:41
kaj1983: 這麼猴急真的笑死,15歲國中少女都願意和你回家了 11/10 12:41
Annulene: 傳說xx? 11/10 12:41
kaj1983: 急了.jpg 11/10 12:41
mirika: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侵訴字第 139 號刑事判決 11/10 12:42
ssarc: 碰到智障不約會變自己是智障 11/10 12:42
jiko5566: 急了 11/10 12:42
longkiss0618: 西洽-1 11/10 12:42
spfy: 他真的以為身心疾患是無敵金牌嗎... 11/10 12:43
smart0eddie: 不是嗎 11/10 12:44
homeboy528: 都願意跟回家了,聊到合意甚至等到成年不好嗎.... 11/10 12:45
yam30336: 身心疾病是免死金牌沒錯啊,只是法官覺得他沒有 11/10 12:48
k798976869: 難得沒瞎掰減刑 11/10 12:52
spfy: 內文說法我以為是犯案時思緒清晰所以不採信(有但只為了規避 11/10 12:52
arrenwu: 其實刑事案件的恐龍法官很少就是了 11/10 12:53
mc3308321: 精神病,未成年,手遊。各種buff都上滿了 11/10 12:53
arrenwu: 這類案件常常是新聞報導亂寫一通才導致大家有奇怪印象 11/10 12:53
Addidas: 就被家人發現事後不對勁而已 只能賭家長要不要告 11/10 12:55
LeonBolton: 可能第一次就被拍了,之後被威脅才又入虎口 11/10 12:56
arrenwu: 就騙小朋友啊 這種情況下小朋友滿容易不知道該怎麼辦 11/10 12:57
arrenwu: 畢竟他們身邊通常不會遇到這種這麼賤的 11/10 12:57
arrenwu: 看起來就非常可怕 11/10 12:57
kimokimocom: 才七年 過陣子就假釋了 唉 11/10 12:58
dnek: 法匠教育的好啊,現在是個人都生的出病歷壯膽犯罪 11/10 13:02
mc3308321: 別說小朋友被騙身子怕家長知道。一堆大人被詐騙也怕家 11/10 13:03
mc3308321: 人知道 11/10 13:03
wingthink: 台中 不意外 報高雄的好嗎? 11/10 13:05
s51007john: 怎麼都可以約回家啊? 11/10 13:10
s8018572: 24歲人生還很多 毀在自己的獸慾幹嘛 11/10 13:16
willytp97121: 潮男才會用手遊約砲 11/10 13:23
windnduck: 才24就這麼急了嗎 11/10 13:25
Pep5iC05893: 法官跟你說有醫生開病歷可以為所欲為 但沒跟你說病 11/10 14:08
Pep5iC05893: 例算不算數是他決定的 11/10 14:08
Anzar: ["15歲獨自一人跑到網友家" 我覺得這已經宣導過不知道多少] 11/10 14:30
Anzar: 這種說詞就是錯的,檢討被害人就是由此而生 11/10 14:31
petercjt: 七年十個月叫重判喔 鬼島法律呵呵 11/10 14:47
RandyOrlando: 懂看精神科 11/10 15:39
RandyOrlando: 七年能不能關好關滿呢? 11/10 15:39
peterw: 沒說哪一款遊戲,這樣我要怎麼教小孩? 11/10 16:13
peterw: 24歲又是老闆,為什麼要這麼急呢? 11/10 16:13
moon1000: 果然犯案的又說有精神病 11/10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