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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幫大家複習一下法律 刑法第235條-1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 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之前一堆賣R18漫畫的被抓,被判刑,後來是一堆前輩去申請釋憲,大法官解釋限縮在暴力 ,虐待,人獸交 ,但也導致公開販售的台版R18漫畫口味都是清淡的 動畫瘋即使R18認證,也不敢上裏番 你們覺得寫耽美,愛講攻受的的避得開暴力,虐待的內容嗎? 然後這位大佬,因為中國成人內容不能上傳給人看收錢,把作品傳到台灣出版社架的海棠文 化線上文學城,看這網站的一大部分也是中國人,台灣出版社匯回去中國給他的稿費,也沒 辦法誠實申報繳稅,所以一定是逃稅 海棠文化做太大,中國政府發現,被禁了,一狗票中國作者就被抓了 小作者賺沒多少的,罰金繳一繳,沒被關 這位大佬寫了上千萬字,稿費幾百萬台幣,打賞,簽約,無法得知,但都逃稅,還罰金繳不 出來,就是這結果 有人說逃稅在台灣只要罰錢,並沒有好嗎 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 元以下罰金。 大陸這判刑還沒超過台灣稅捐稽徵法的罰則規定欸 只是台灣相對寬鬆,給你很多機會改正,罰金也是意思意思的,一堆人快要被關了,才去繳 清就沒事 ※ 引述《s24066774 (JJ)》之銘言 : 作者“遠上白雲間” 因寫耽美小說上傳至海棠文學網站,遭到當局逮捕。 : 12月17日,“遠上白雲間”的丈夫發微博稱,11月份開庭時看到妻子狀態憔悴,並被法 : 院判 : 決有期徒刑4年6個月。雖然自己手握判決書但“因特殊原因,判決書不能發在網上” : https://x.com/whyyoutouzhele/status/1869784140050214982?s=46&t=L-4hlfczx2C9L6Y M4 : yB4og : https://i.imgur.com/R31x0SH.jpeg : 之前羅森之後又有作家寫書被判刑了, : 這次是寫眈美文的女作家 : 被判刑4年6個月罰款收入一倍 : 真慘還有人想跟他們當同胞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4 Pro ---- Sent from BePTT on my Vivo V2339F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37.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4670779.A.C4C.html
PunkGrass: 中或贏? 12/20 13:01
intela03252: 台灣有寫耽美被抓的例子嗎,純疑問 12/20 13:01
direct: 幾年前光賣漫畫就被抓,google就有,那時也是吵很大 12/20 13:02
kasim15: 哇喔 竟然有理性的人 12/20 13:02
eva05s: 還是不一樣,中國那邊就是搶錢而已 12/20 13:02
papertim: 其實法律要嚴格實行的話,應該不少人都有逃漏稅過,只是 12/20 13:03
Shichimiya: 之前被抓的是因為中國不能私自出版圖書 12/20 13:03
eva05s: 本來就是政府缺錢所以找各種大頭開刀討錢 12/20 13:03
papertim: 台灣只抓大的,或是有人想搞你的時候會用 12/20 13:03
eva05s: 只是剛好這刀開在創作者頭上,實際上挨刀的人才不只這些 12/20 13:03
pauljet: 以前台灣有一位耽美作者飯飯粥粥 被女警釣魚執法 12/20 13:03
Shichimiya: 台灣應該很多搞同人的沒繳稅啦 12/20 13:03
glen246: FF展賣同人誌要繳出版稅嗎?要給政府審查內容嗎?照你標 12/20 13:04
glen246: 準FF那些國外繪師帶本子進來通通要抓去關了 12/20 13:04
gdrs: 所以中國沒有海外收入的稅法?海外收入一定是逃稅?還有為 12/20 13:04
gdrs: 什麽在台灣網站寫文,中國政府可以抓阿 12/20 13:04
pauljet: 然後她有把經歷寫出來 這事好像沒什麼人知道 12/20 13:05
h0103661: 確實該關,如果共產黨進來賣毛語錄怎麼辦 12/20 13:05
papertim: 同人場、某些文創市集、傳統市場嚴格要抓都會有逃稅問題 12/20 13:05
jazon: 就像台灣路邊攤啊 賺很大的要查才肯開發票乖乖繳稅 12/20 13:06
Shichimiya: 你有營業就要繳稅啊==不過台灣很懶得抓擺攤的 12/20 13:07
jazon: 不然像夜市攤販這種的不多悶著頭賺 12/20 13:07
direct: 台灣同人場,要抓有依據啊,誰有誠實申報所得? 12/20 13:08
glen246: 商業攤有開發票算繳營業稅了吧 12/20 13:08
LOVEMS: 等賺到一個程度 國稅局就會輔導開發票了 12/20 13:08
papertim: 家教也是逃稅,但沒聽過有人因為這種事被抓 12/20 13:09
direct: 一定逃稅是因為不可能把海棠攤給中國政府稅務機關看吧 12/20 13:10
papertim: 會被盯要開發票代表有一定規模,那種賣不到100本的根本 12/20 13:11
papertim: 沒人care 12/20 13:11
pauljet: 不要笑死人啦 同人賺的就那幾個大頭 其他人都賠錢 是不 12/20 13:12
pauljet: 是可以抵稅?你國稅局會不會算帳? 12/20 13:12
yeldnats: 繼續閉著眼睛沒關係,現在只要防護隔離你要經營裏番平台 12/20 13:14
yeldnats: 根本沒差,逃漏稅誰都知道根本不可能重判,錢的問題而已 12/20 13:14
yeldnats: ,藥師少女漫畫逃漏稅多少錢最後還是緩刑,面對徒刑四年 12/20 13:14
yeldnats: 罰金怎麼可能繳不出來,就是要搞你罰一個天價,當初釋憲 12/20 13:14
yeldnats: 也是賣bl漫被搞判刑,好不容易爭取抗爭來的自由,這就是 12/20 13:14
yeldnats: 條艱難的道路,就因為保守派老是想關人 12/20 13:14
bbalabababa: 好啦 台灣也一樣 12/20 13:18
Qorqios: yes 12/20 13:18
LOVEMS: 關幾年看國家 拜登兒子逃稅加一個非法持槍沒特赦是17年 12/20 13:23
yujchen: 好啦 反觀啦 12/20 13:24
smallcar801: 逃稅這段證據在那?幻想辦案哦,那麼多小黃書作者被 12/20 13:26
smallcar801: 抓每個都逃稅? 那夜市小攤販也是抓到就四年? 不要 12/20 13:26
smallcar801: 瞎掰好嗎 12/20 13:26
h0103661: 說是寫色情被抓不就更幻想 12/20 13:29
h0103661: 小黃書逃稅很正常啊,哪個會去送審在書店賣的? 12/20 13:29
h0103661: 同人攤哪一本封底有書號的?沒被抓不代表不是犯法 12/20 13:31
alienck68: 被黨禁的東西報稅不就直接被抓 12/20 13:31
alienck68: 還是販毒被抓也是漏報稅 12/20 13:32
andy3580: 又來洗中國跟台灣都一樣了,你找一個被判刑案例再來吹吧 12/20 13:34
andy3580: 滾 12/20 13:34
direct: 有人覺得販毒會誠實申報所得吧 12/20 13:34
bnn: 問就是寫清水BL 12/20 13:34
direct: 判例google不就有,自己去吧 12/20 13:34
yeldnats: 那不就很清楚,問題源頭就是創作被禁止、要審查 12/20 13:35
direct: 基本大家都知道的大咖叫魏應充,孫道存 12/20 13:36
yeldnats: 釋字617自己多複習幾遍吧,把意見書也都看一看 12/20 13:36
gunfighter: 之前中國有碼農在美國外包接單 結果被判違法收入 12/20 13:38
gunfighter: 十幾萬美金全部沒收 賺外幣不是問題 賺太多才是問題 12/20 13:38
andy3580: 把一個動不動就因為色情這種小事就硬判個5年10年的鬼國 12/20 13:39
andy3580: 硬套到台灣來反觀,我看你其實是很愛這套吧 12/20 13:39
direct: 有的人真的是不合意的都裝作看不到 12/20 13:42
tsa99832: 他們是管制所有書籍,又不是只有針對色情,對他們來說 12/20 13:43
tsa99832: 所有跟創作相關的可不算是小事 12/20 13:43
k5545332: 這樣都有人崩潰狂噓? 12/20 13:45
qize1428: 以詐術跟不正方法逃漏稅跟一般的漏報完全不一樣好 12/20 13:46
qize1428: 嗎? 12/20 13:46
direct: 耽美不可能避開釋字617的暴力,虐待啊 12/20 13:47
h0103661: "一般"的漏報xDD 12/20 13:47
LOVEMS: 販毒還是會誠實申報的國家大概也只有美國:在美國你可以得 12/20 13:49
LOVEMS: 罪FBI CIA但不能得罪IRS,除非你老爸是總統能特赦你,不 12/20 13:49
LOVEMS: 然艾爾卡彭這個例子就是經典 12/20 13:49
direct: 這種台灣匯過去的錢,明目有可能誠實寫嗎?不就偽造了 12/20 13:50
qize1428: 文盲還在那邊XD喔,構成要件都強調詐術跟不正方法 12/20 13:51
qize1428: 了,這已經不是法盲而是文盲的問題了,用詐術給不 12/20 13:51
qize1428: 正方法的才會動用到刑法,否則只是行政罰 12/20 13:51
linzero: 不只罰金,還有所謂贓款,也就是其間的收入。要先繳回贓 12/20 13:55
ithil1: 耽美誰跟你一定會有暴力虐待了? 12/20 13:55
linzero: 款,沒繳回繳滿是說刑期會比較重,已繳完的較輕。而罰金 12/20 13:55
linzero: 是另一筆 12/20 13:55
direct: 那大家都說我漏報,就好了, 12/20 13:56
linzero: 經中國這幾波掃蕩,有些耽美口味都算比較輕的了 12/20 13:56
ithil1: 你乾脆說所有涉及感情描述的小說都避不開暴力虐待算了, 12/20 13:57
ithil1: 大家洗洗睡別創作啦 12/20 13:57
direct: 嗯,清淡系BL,看的人會多? 12/20 14:00
linzero: 這次跟之前BL判10年的,罪名都確定是散播淫穢,而非私自 12/20 14:02
linzero: 出版或逃稅 12/20 14:02
ithil1: → direct: 耽美不可能避開釋字617的暴力,虐待啊 12/20 14:03
ithil1: 這句可是你自己說的。一竿子打翻耽美再來辯解說清淡BL系 12/20 14:04
ithil1: 看的人不多,你是邏輯死去? 12/20 14:04
ithil1: 老實講法盲就好好去讀書充實知識跟基本常識,不要在那邊 12/20 14:06
ithil1: 看法條望文生意 12/20 14:06
tsa99832: 之前那個十年的,印刷廠老闆跟編輯也有被告被關,最好 12/20 14:09
tsa99832: 是跟私自出版無關 12/20 14:09
ithil1: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販賣、公 12/20 14:11
ithil1: 然陳列猥褻之資訊或物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行為 12/20 14:11
ithil1: ,「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 12/20 14:11
ithil1: 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 12/20 14:11
ithil1: 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 12/20 14:11
ithil1: 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 12/20 14:11
ithil1: 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 12/20 14:11
ithil1: 然後你可以自我解讀成釋字617只限定在暴力、虐待,直接省 12/20 14:14
ithil1: 略「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這段,真是他媽會 12/20 14:14
ithil1: 胡亂解釋。 12/20 14:14
ithil1: 光是作品你說沒藝術性就很難了啦,A片都不見得能被抓進去 12/20 14:14
ithil1: ,何況文字創作。 12/20 14:14
linzero: 10年那個的罪名就是散播淫穢 12/20 14:23
zball: 這在鬼扯吧 之前R18漫出事要嘛隔離 更多是踩到之前無限制 12/20 14:29
zball: 兒少法才出事好不好 之前台灣R18漫只有銷量跟兒少法限制問 12/20 14:29
zball: 題好不好 12/20 14:29
zball: 然後日本裏番幾乎都是ova型式 台灣串流是要代理什麼?? 乳 12/20 14:36
zball: 頭解禁R18巴哈都上幾部了 通篇鬼扯 12/20 14:36
whycare: 所以當台灣人比當中國人好太多了。告訴身邊的親友,不要 12/20 14:48
whycare: 把票投給想把台灣變中國的滯台中共人。 12/20 14:48
whycare: 遠上白雲間這作者的文肉不算多啊,都還要被關這麼久..... 12/20 14:50
whycare: . 12/20 14:50
PSP1234: 中國那邊自己印書就犯法了吧 就算是全年齡 12/20 14:52
kimokimocom: 笑死 反觀大師 12/20 14:54
mikeneko: 台灣會抓人是踰越限制級那時候的事,搞到租書店整櫃的書 12/20 14:57
mikeneko: 都不敢放,出版社每本都貼大大的限制級貼紙 12/20 14:57
raura: 台灣法律太寬鬆還能補繳,中又贏 12/20 15:00
Chionodoxa: 老實說,依對岸的法令,跟逃漏稅及地下金流比起來,淫 12/20 15:01
Chionodoxa: 穢色情反而還是判比較輕的…… 12/20 15:01
toulio81: 噗!說的好像台灣這法律很合理似的?你以為台灣也有這 12/20 15:03
toulio81: 就不是惡法?這都能洗? 12/20 15:03
toulio81: 台灣還能有釋憲法庭縮限惡法,中國就直接照他們的心情 12/20 15:04
toulio81: 執行了 12/20 15:04
lain2002: 反觀 12/20 15:06
Kt51000: 可憐啊還在舔,不懂言論自由的珍貴 12/2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