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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餓死抬頭 大家好啦 看到今天新聞突然想到的 如果當初夜神月挑釁全球警察的方式是 先寫下死亡筆記本---把死因和死亡筆記本資料全部備份下來----放棄所有權 讓死 神收回筆記本--雖然失意還是承認自己就是奇樂 那在只有間接證據(死亡筆記本的備份) 就算裡面有殺害FBI探員那樣詳細記錄下行動 可以證明死者明確被死亡筆記本操作 的前提下 但是缺乏最關鍵的證據 死亡筆記本 連測試都沒辦法 全都是間接證據 就算是L也沒辦法定夜神月的罪吧? 還是說能靠輿論和間接證據依然把月送上死刑台? -- [電擊文庫護航艦隊 艦長資格遴選簡答題] 14.請從以下6部作品中找出一個共同點 並由此共同點選出一部電擊文庫的小說 -->1.東京皇帝☆北條戀歌 2.鄰座的怪同學 3.MOZU~百舌吶喊的夜晚 4.肯普法 5.心之谷 6.我的現實與網遊被戀愛喜劇侵蝕了 這題難度有點高 給你們一個小時的思考時間 P.S:回答作品的同時須回答共同點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78.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5216364.A.512.html
nahsnib: 如果他寫了只有兇手知道的情報就有機會 12/26 20:33
shadowblade: 沒辦法證明連結的話無法定罪吧 12/26 20:33
nahsnib: 比方說夜神月當初要死者寫那個文章,警方沒公開 12/26 20:33
RoaringWolf: 他沒用EXCEL寫啊 12/26 20:33
nahsnib: 但抓到筆記本上面有寫,那要嘛超級巧合,不然至少也有 12/26 20:34
S2357828: 你把夜神月的名字寫上去看看 12/26 20:34
MrSherlock: 還是要先有辦法證明名字寫上去就會死= = 12/26 20:34
nahsnib: 關聯;這也是L一直想找的證據 12/26 20:34
ykes60513: 確實有不少只靠間接證據定罪的 但你證據力要夠強 12/26 20:36
jaguarroco: 很難吧,月有能力調閱警方的證物檔案,寫筆記本又沒 12/26 20:37
jaguarroco: 有記錄書寫的時間「是寫了死狀之後導致死人;還是人 12/26 20:37
jaguarroco: 死了之後,把死狀抄寫下來」 12/26 20:37
OrangePest: 可以透過實驗證明吧 如果你寫了1000人的名字 那1000人 12/26 20:37
OrangePest: 真的按照你寫的方式死了 即便不知道其中原理 應該也能 12/26 20:37
OrangePest: 認為是有因果關係了 不過這種證明方式太違反人道 最好 12/26 20:37
OrangePest: 處理奇樂的方式可能就要像漫畫中那樣不經審判秘密處決 12/26 20:37
horrorghost: 不可以 12/26 20:38
horrorghost: 真要說,L一行人,後來那些敵對夜神月的警官才犯法喔 12/26 20:39
HJC6666: L還偷偷裝監視器偷看咧 12/26 20:39
jaguarroco: 所以L才要求拿死囚來實驗筆記本的效力 12/26 20:39
horrorghost: 除非你公開跟全世界說,真的有死神,有筆記筆可以殺 12/26 20:39
horrorghost: 人,不然就算你實驗成功筆記本可以殺人,一樣不能定 12/26 20:40
horrorghost: 罪 12/26 20:40
horrorghost: 筆記本 12/26 20:44
linzero: 對方律師應該會主打只是巧合 12/26 20:48
qazw222: 寫死因頂多就是從管道知道死因記錄下來吧 12/26 20:49
linzero: 另外還要那些死者被證明是他殺的吧 12/26 20:49
p2p8ppp: 在台灣可以 12/26 20:51
Jin63916: 可以起訴 12/26 20:58
jasonchangki: 所以前面才有月實驗奇妙死法跟在牆上留言的測試 12/26 21:01
q2825842: 死亡筆記本是漫畫作者虛構的,假設某個世界裡死亡筆記 12/26 21:06
q2825842: 本真的存在,那當然在那個世界可把這些作為法律證據。 12/26 21:06
q2825842: 否則我們的現實世界裡死因判別還是照正常經驗形成的因 12/26 21:06
q2825842: 果關係 12/26 21:06
theeHee: 其實是神之預言家 怎麼定罪 12/26 21:08
DreamYeh: L本來就是有罪推定,關押Miss那一段就很明顯了。否則根 12/26 21:08
DreamYeh: 本拿死神筆記本這種外掛沒任何辦法 12/26 21:08
milkool: 某鬼島起訴不用實質證據 可以試試看 12/26 21:08
sheo99: 看來有法盲出沒 12/26 21:09
sheo99: 可憐哪 12/26 21:09
horrorghost: L他們幾人本來就不是為了正義就是了 12/26 21:13
dreamnook2: 寫上月的名字 沒事=無罪 葛屁=意外 12/26 21:14
k47100014: 就類似紥稻草人詛咒咒殺,最多恐嚇罪,而且也很難成立 12/26 21:18
milkool: 其實很多歷史事件都是輿論、掌權人下令要某人死就判死了 12/26 21:22
newtypeL9: L本來就打算沒辦法定罪就叫月在筆記本寫自己名字吧 12/26 21:53
ihero: 法官心証end 12/26 21:57
denny41606: 不可以呦 你在西洽 不能罵隊友:) 12/26 21:58
GBO5: 劇情L不是有說 只要能證明筆記本能殺人就可以定罪 12/26 22:25
GOGOKA: 也可以說其實只是在預言死因之類的,很難拉 12/26 22:27
evilraistlin: 拿到筆記本就可以把月關到漏尿了 12/26 23:22
knight45683: 沒辦法 起碼現在的法律沒辦法 你要怎麼定一個沒辦法 12/26 23:26
knight45683: 證明的東西有罪啊 12/26 23:26
ThreekRoger: 我記得這個作品內有提到阿 12/27 01:12
defreestijl: 筆記本不能 要Excel才可以 12/27 03:23
s2500205: 要怎麼證明寫上去就會死?難道真的寫一個人上去? 12/27 03:41
SilentRain24: 要怎麼證明是人先死的還是筆記本先寫上去的才難吧, 12/27 04:18
SilentRain24: 搞不好是記錄奇怪死因的筆記本啊 12/27 04:18
ziso: 很難證明吧 他可以不寫 難不成你要寫?你寫了 人死了 那你要 12/27 09:29
ziso: 一起被抓走? 12/27 09:29
ziso: 我寫幻想文不行嗎? 12/27 09:29
omegazero: 迷信犯 12/27 10:13
ppn: 其實死亡理由只要用病死就幾乎不可能被抓了 12/27 10:13
ppn: 尤其是癌症 12/27 10:13
ppn: 個別地區還可以用有地方特色的死法 像台灣就是交通 12/27 10:15
ppn: 而且一直覺得死筆最強的能力不是死亡 而是可以操縱死前的動作 12/27 10:18
LegendaryOli: 還好當初不是死亡Excel 12/27 14:46
LegendaryOli: 不然 12/27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