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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集體霸凌在ACG作品中算老題材了 像是"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麻辣教師GTO" 尤其是金田一這種發生命案的 愛人被霸凌致死了 但法律輕判了加害者 所以要殺光加害者 那麼有兩種狀況 1.被害者長期被集體霸凌 長期身心遭虐待 最後自殺 2.被害者突然因為一件事被集體霸凌 憤怒的加害者們失控 導致被害者死掉了 對被害者而言 哪種比較痛苦?? 然後延伸問題 為何現在刑法上(1.)的情況通常判的較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20.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6303265.A.8CF.html
room1301: C洽有文字獄到不能打死跟自殺嗎? 01/08 10:28
qd6590: 為什麼不把死跟殺死打出來== 01/08 10:28
syuan0808: 中國論壇嗎 01/08 10:28
doggy10454: 自殺就自殺 不用S 01/08 10:28
FTS152: 請問這裡是中國論壇嗎 01/08 10:29
Klan: 這裡是抖音嗎?要不要用o個字代替? 01/08 10:29
tk13os: 有些人自己把自己閹了 01/08 10:29
starsheep013: 牆建在心裡== 01/08 10:29
davidex: 這裏不是NGA 01/08 10:29
sr77: 自殺自殺自殺自殺 致死致死致死致死 01/08 10:29
oborozuki: 殺殺殺殺 這樣會被禁言嗎 01/08 10:29
shitanaga: SSS 01/08 10:29
Klan: PTT沒有廣電總局也不會扣社會信用點數,除非你是監獄網路評 01/08 10:30
Klan: 論員 01/08 10:30
ckwing03: nmsl 01/08 10:30
wu19911009: 我s了 01/08 10:30
yomo2: 這裡不是中國 s個鬼 死就死是打不出來嗎? 01/08 10:30
neetarashi: 說人話 01/08 10:30
bheegrl: 你不要提到***就好了 01/08 10:30
SSIKLO: 代替殺老師噓一下 01/08 10:30
ILoveOppai: 亂講 中國論壇又不會因為講豚和廚就被水桶 01/08 10:30
改回來了啦 對不起啦 ※ 編輯: MinamiHinata (175.182.20.46 臺灣), 01/08/2025 10:31:41
xianyao: SS給油 01/08 10:31
killme323: 這裡不是對岸也不是youtube 01/08 10:31
emptie: 說沒有的是不是沒被iwin的鐵拳打過…… 01/08 10:31
emptie: 啊不過好像最近比較沒那麼風聲鶴唳了 01/08 10:31
bheegrl: 愛ZSS 01/08 10:31
zChika: 最近連新聞都開始用S了 01/08 10:31
iam0718: 在這邊也不算禁詞吧 為啥要這樣打 01/08 10:31
e2c4o6: 在圖奇打是有機會啦 這裡應該沒關係吧 01/08 10:32
lmeet5566: SSSSSS 01/08 10:32
※ 編輯: MinamiHinata (175.182.20.46 臺灣), 01/08/2025 10:32:25
bheegrl: 不確定要不要切,總之先切掉好了 01/08 10:32
Lisanity: 老铁兒點擊666 01/08 10:32
tk13os: 沒想到城牆都建到這裡來了 01/08 10:33
Annulene: 痛苦就痛苦 還要分種類.... 01/08 10:33
yukitowu: 我不懂為啥痛苦的事情還要比高低 01/08 10:34
peterisme17: 長期遭虐和突然被殺,這還要問嗎 01/08 10:34
MinamiHinata: 其實我的重點是在刑罰 01/08 10:34
rogerlarger: 好奇中國的殺老師是S老師嗎 01/08 10:35
peterisme17: 直接殺人和間接殺人的差別吧 01/08 10:35
xianyao: 電視新聞本來就禁止把跟自殺有關的議題講太明啊 01/08 10:36
jupto: 對岸連S都不行吧 要用口 01/08 10:36
xianyao: 論致口跟自口的差異 01/08 10:36
zChika: 原本的標題可能這樣「A男陳屍B處!警方鎖定C男涉有重嫌」 01/08 10:37
Xpwa563704ju: 口人啦 01/08 10:37
zChika: 現在變成「A男被發現「S在屋內」!警方鎖定C男涉有重嫌」 01/08 10:38
jupto: 刑法牽扯到犯意 如果犯人沒有殺對方的意圖但是對方因犯人 01/08 10:38
jupto: 的行為死亡本來就會判的較輕 造成對方自殺也是一樣 01/08 10:38
llabswollag: 2吧 感覺比較容易舉證 長期霸凌這種東西很容易被輕 01/08 10:39
llabswollag: 輕帶過 01/08 10:39
yukitowu: 你是問刑責的話 通常是直接跟間接重 但是唆使會比下手的 01/08 10:39
yukitowu: 重 但是法庭上看證據 重點不是霸凌 重點是有沒有正確可 01/08 10:39
yukitowu: 以指出被告是不是直接下手 或者是唆使他人下手 01/08 10:39
zChika: 我是不知道變成下面那個有沒有比上面那個隱晦 01/08 10:39
hsiehfat: 你問哪種痛苦這誰知道,在座有誰經歷過自殺或被殺嗎 01/08 10:39
zChika: 忘了用雙引號,抱歉 01/08 10:40
iwinlottery: 跳樓跳軌都要寫墜樓墜落,跳河都要寫落水了^_^,大 01/08 10:40
iwinlottery: 概只有燒炭沒辦法凹 01/08 10:40
yukitowu: 刑責不是看被害者痛不痛苦來定義的 01/08 10:40
max60209: S 01/08 10:40
jupto: 燒炭就換窒息啊 01/08 10:41
pwseki206: 小聲說:身障手冊很好用的,如果你沒有...想辦法弄本來 01/08 10:42
sr77: 推回來 01/08 10:42
seventeenlig: 燒炭=一氧化碳攝取過量 01/08 10:43
juicelover: Fb跟yt 真的不能打殺 一堆創作者都打s 難道谷歌也是? 01/08 10:43
iam0718: 痛苦哦 光那個重傷害定義就跟普通人想的差很多 01/08 10:45
yukitowu: 有計畫性的 還是臨時起意這種也有差別 但不管怎樣就不是 01/08 10:45
yukitowu: 用被害者的痛苦程度來量刑 01/08 10:45
xianyao: 張獻忠會變成SSSSSSS嗎 01/08 10:46
westgatepark: 奇怪是有人死過嗎 不然問這種問題根本不會有答案 01/08 10:47
newgunden: 日本現在也不能打死了 01/08 10:50
crash121: yt跟fb打死也會被檢舉 怎麼打s一堆人就以為是中國== 01/08 11:03
JustWower: 哭了 結果是中國走在最前面 01/08 11:06
k5545332: 當然是1,1是完全絕望,2的心理還撐的下去 01/08 11:11
knight60615: 痛苦當然要分啊 某個扛米的說過我的痛苦在你們之上 01/08 11:31
winiS: 就單純2有殺人動作,1沒有而已吧。跟受害者心理沒啥關係 01/08 11:49
Beyond27: 幫補血 01/08 12:29
skullxism: 因為1會說沒有傷人意圖啊 01/08 12:52
skullxism: 1還要有證據 01/08 12:53
SunnyBrian: 陝西 01/08 12:58
rickey1270: 因為這裡不是YT也不是FB,74樓在搞笑嗎? 01/08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