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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回應看下來,讓我想到一個比較奇怪的問題 現在有些政治人物,都會給自己套一個所謂的動漫形象 像是我今天去左營那個漫展,回程路上就看到某市長參選人的扛棒 上面大概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就是她的動漫形象之類的 那這樣的話,如果有人直接發這個參選人的相關文章,算不算有恰點? 再極端一點,如果某個政治人物自己弄了個vt皮開直播,那可以發那個人的行程或是相關消 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51.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2662659.A.F7A.html
guogu: 有點不代表你可以不吃4-11喔03/23 00:58
julianscorpi: 不違反4-1跟違反4-11是兩件事情不衝突,結案03/23 00:58
guogu: 版規是你要每一條都符合 不是其中一條無違規就無違規耶03/23 00:58
labbat: 不用那麼麻煩,直接請個頑皮豹或什麼鬼的當形象發言人03/23 00:58
Puye: V皮狀況下可以 會不會吃到其他的不清楚03/23 00:59
fman: 有洽點但會吃4-11水桶,兩件事情不衝突03/23 01:00
labbat: 直接發放形象發言人不等於參選人,但行程相同即可03/23 01:00
搜嘎,原來還有這種眉角,之前不太注意這些,學到了 ※ 編輯: choulan (111.242.251.213 臺灣), 03/23/2025 01:01:39
kimmj: 那我問你 如果有政治人物配過音 或畫過漫畫 算不算有點?03/23 01:02
好問題欸...今天要是敖幼祥突然宣布參選,這件事本身能夠討論嗎? ※ 編輯: choulan (111.242.251.213 臺灣), 03/23/2025 01:05:35
AkikaCat: 4-1跟4-11是兩件事,參考一下 03/23 01:06
qwert438: 你不如像前面某篇一樣問如果幫自己設計一個vt形象能否瘋 03/23 01:09
qwert438: 狂打廣告 03/23 01:09
lucky0417: 不要超過三分之一呢 03/23 01:11
julianscorpi: 作者自己上來幫自己作品打廣告的還少嗎.. 03/23 01:12
qwert438: 他說的不是acg作品廣告喔 但是有v皮所以自動金身 03/23 01:15
melopan: 那就是訂好廣告相關規定吧? 和4-11一樣的處理模式 03/23 01:37
ernie1871: 定廣告相關規定一樣會被裝路人引用VT工商繞過去吧 03/23 01:55
ernie1871: 除非要限縮所有工商影片才有辦法處理 03/23 01:55
ernie1871: 但是就動搖洽本 新遊戲上市一堆實況主會不能貼XD 03/23 01:56
LUDWIN: 這比喻不好,應該要說台灣人壽的台灣阿龍會比較像樣 03/23 04:36
LUDWIN: 某某某那個形象討論前會先被4-11掉 03/23 04:37
spfy: 推文好像知道了奇怪的知識== 03/23 10:16
spfy: 推錯文 抱歉 03/23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