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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剃鬚裡沙優她朋友被霸凌後輕生自殺 結果霸凌者繼續活著 還有一個描寫霸凌的作品 男主是被霸凌,女主是霸凌主角的女兒 因緣際會下男主當了女主的老師 然後利用女主來報仇 裡面也講了被霸凌者自殺對霸凌對象不痛不癢 甚至上了法庭還會無罪釋放 現實中應該是不可能這樣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0.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3729534.A.C14.html
BOARAY: 這又是說甚麼時事 04/04 09:21
Fate1095: 被霸凌者又不是為了報仇自殺的,是承受不了被霸凌的壓力 04/04 09:23
jason89075: 這又是什麼擦邊時事??? 04/04 09:23
v9896678: 不知道 04/04 09:24
pponywong: 科技版一堆 04/04 09:27
ahw12000: 如果真的用暴力復仇又會被譴責使用暴力 04/04 09:27
SuperSg: 譴責就譴責唄,就說問題解決沒 04/04 09:30
A98454: 殺一個不虧,殺兩個賺一個 04/04 09:31
wingthink: 80者都是找那些內向懦弱的人,就是吃定他們不敢反擊 04/04 09:32
Yan239: 是啊,自殺永遠是一件傻事,只會讓愛你的人傷心,討厭你 04/04 09:33
Yan239: 的人開心:) 04/04 09:33
loverxa: 有勇氣殺自己 也不去殺霸凌者 04/04 09:35
hank28: 霸凌是一種群體犯罪 在那種氛圍下 霸凌者不會覺得自己有錯 04/04 09:47
hank28: 帶頭的會認為旁邊的人都支持他 而旁邊的人會覺得又不是我 04/04 09:47
psp80715: 都要自殺了,不如一起拖下去 04/04 10:04
Annulene: 你信嗎? 04/04 10:11
Arron9397: 換個角度說 是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 04/04 10:16
ice76824: 哪篇 04/04 10:19
Cishang: 其實會反抗的就不會被霸凌了,直接開幹 04/04 10:24
Cishang: 打不打得贏是另外一回事 04/04 10:24
egg781: 看對象,有些霸凌瘋子是真的把人弄死 04/04 10:25
Cishang: 那些霸凌者9成9欺軟怕硬根本不會找難啃的 04/04 10:25
flushwing: 什麼風涼話 每個人感受到的痛不一樣 04/04 10:34
nungniku: 每個人感受不同 選擇問題罷了 只是做出覆水難收的選擇 04/04 10:37
nungniku: 前 最好先三思結果是否自己想要的 04/04 10:37
asgardgogo: 美國人:你說啥 (幫彈匣裝子彈) 04/04 10:38
super0949: 是 請推廣復仇代替自殺 04/04 10:39
MKIIjack: 看人吧 美國校園槍擊多基本上是霸凌 台灣比較奴加上不 04/04 10:41
MKIIjack: 太敢用刀殺人 冷熱兵器需要的勇氣差很多 04/04 10:41
Snomuku: 公務員白上吊QQ 04/04 10:42
RandyOrlando: 風頭過了 不起訴 04/04 10:56
mc3308321: 媒體也隨便帶過而已,無可奈何 04/04 10:58
firezeus: https://i.imgur.com/7pEUHNQ.jpeg 04/04 11:06
PunkGrass: 你管人家 04/04 11:20
deathy: 是欺凌者有錯、還是被欺凌者有錯 這部裡面有說到會選擇自 04/04 11:40
deathy: 殺與其說是想死,不如說是不想再活著了 04/04 11:40
lyrelyre: 類似的事件很多吧 04/04 11:44
lyrelyre: 自殺的許多都是溫柔的人,至少相較霸凌者 04/04 11:45
philip81501: 很蠢也不是給你說嘴的 04/04 11:53
philip81501: 我自殺不是為了別人好或壞 是因為已經不想活了 04/04 11:56
philip81501: 活在世上應付這個世界實在太痛苦了 除非有超越這一 04/04 11:57
philip81501: 切的快樂不然不足以支撐我活著 就只是這樣而已 04/04 11:57
hiyori: 同意樓上觀點!活著的時候要處處考慮別人的感受,我就他媽 04/04 12:16
hiyori: 的想登出還要考慮在線的人的感受,這什麼邏輯? 04/04 12:16
trh123h: 霸凌仔沒違法才叫霸凌仔 04/04 12:19
pauljet: 是 04/04 13:08
pauljet: 國小男生強姦女生你們見過嗎?我在現場 我逃走了 04/04 13:09
pauljet: 霸凌者不需要理由 也不會受到懲罰 他11歲 04/04 13:10
pauljet: 我真的認為要學習美國的紅脖子州法律 7歲就應負擔起犯罪 04/04 13:11
pauljet: 責任 04/04 13:11
aaron91114: id 04/04 13:46
lyrelyre: 推p大,負責任的年齡應該要下調,畢竟現在小孩也比過去 04/04 14:25
lyrelyre: 能接受到的資訊更早更多,甚至有些成熟時間也比以前早 04/04 14:25
zxcasd328: 但是校園槍擊殺的通常也不是霸凌者,就是隨機殺無辜者 04/04 14:35
MKIIjack: 確實不過教小孩怎麼「生存」才是重要的 不管用什麼「手 04/05 20:24
MKIIjack: 段」 04/0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