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sa3717: 檢察官還是要查清楚(?)才能確定能不能起訴 04/28 09:05
推 forsakesheep: 即使立法不起訴還是要受理=跑前面的偵查流程 04/28 09:05
推 ssarc: 你怎麼能剝奪人民提起訴訟的基本人權 04/28 09:06
→ ssarc: 就算他是人渣,他還是能提告 04/28 09:06
推 CandyDollLuv: 這是不是就是有告有機會,跟殺價一樣 04/28 09:07
推 ssarc: 是啊,台灣提告幾乎零成本,不告白不告 04/28 09:09
→ henry1234562: 所以首先要提高提告的成本 04/28 09:10
→ henry1234562: 不能讓提告變成無本生意 04/28 09:10
推 doremon1293: 亂告失敗有罰則就好 04/28 09:12
→ doremon1293: 人家亂告 還不能反告誣告回去根本低能 04/28 09:13
→ comp2468: 我不贊成告人提高成本啦,總不能窮人沒資格提告吧? 04/28 09:14
推 qize1428: 前幾天柵欄板才有篇文,結論是對方亂告不要鳥他就 04/28 09:16
→ qize1428: 是了,檢察官不會起訴的 04/28 09:16
→ qize1428: 但是民事你千萬不能隨便不到庭,不然會直接採用原 04/28 09:16
→ qize1428: 告的主張 04/28 09:16
→ doremon1293: 你沒自信贏官司 你告個屁 不就想凹一筆 04/28 09:17
推 qize1428: 查了一下,原新聞是抄爆系公社的,高機率是垃圾幻 04/28 09:19
→ qize1428: 想文 04/28 09:19
推 ch333: 日本性騷擾不起訴率偏低 打贏機率更低 04/28 09:23
推 blueash: 爆系公社喔 那90%是幻想文 04/28 09:27
推 laigeorge89: 人民有提出訴訟的權利啊……你立法限制人民訴訟權違 04/28 09:31
→ laigeorge89: 憲欸…… 04/28 09:31
推 hayate65536: 不起訴但前面的流程還是要跑吧?網路上被告最常這一 04/28 09:31
→ hayate65536: 步就嚇死不少人了 04/28 09:31
推 jack0204: 去商店買東西也有被告的可能性 04/28 09:34
推 chualex66: 你如果在訴訟階段就築牆,誰要負責判斷有沒有達到訴訟 04/28 09:34
→ chualex66: 標準? 04/28 09:34
推 hayate65536: 不能針對特定項目增加提告的麻煩嗎? 04/28 09:36
→ laigeorge89: 人民訴訟自由是憲法層級的東西,你要篩只能到檢察官 04/28 09:38
→ laigeorge89: 那關 04/28 09:38
→ ZooseWu: 誣告? 04/28 09:47
推 qize1428: 憲法層級的基本權不要整天想靠政府解決啦,就像人 04/28 09:52
→ qize1428: 民成天靠北台灣新聞超垃圾政府怎麼不管制(憲法保障 04/28 09:52
→ qize1428: 新聞自由),然後自己愛看爆系社團、垃圾網紅、愛點 04/28 09:52
→ qize1428: 釣魚農場標題新聞,像上篇一樣還轉過來引戰,媒體 04/28 09:52
→ qize1428: 識讀能力差到一個不行 04/28 09:52
→ zasx159632: 反過來想就知道了,如果我趁她看起來需要救助,故意 04/28 09:59
→ zasx159632: 用不正確的方式急救然後致死傷了呢,雖然這個犯意應 04/28 09:59
→ zasx159632: 該很難證明 04/28 09:59
推 doremon1293: 有比例原則好嗎 你那個權利是完全無限制的 叫你提高 04/28 10:04
→ doremon1293: 門檻 沒叫你禁止 04/28 10:04
推 qize1428: 因為現在的規定就符合比例原則了啊,10年內有幾起 04/28 10:17
→ qize1428: 因為cpr被「起訴」的案件?可能連一件都沒有吧,誣 04/28 10:17
→ qize1428: 告罪又有證明上的難聽,不要把法律想得多萬能好嗎 04/28 10:17
→ qize1428: ? 04/28 10:17
→ qize1428: 證明上的難題 04/28 10:17
推 RoaringWolf: 洗劫獅連法務部都建議他撤告了,但他還是能告 04/28 10:22
推 ssarc: 總之不要救人就沒事了,憲法保障告人的權益但沒規定要救人 04/28 10:32
→ ssarc: 的義務 04/28 10:32
推 ihero: 不起訴還是要開偵查庭啊 04/28 11:03
推 CharcoalMoon: 不起訴如果出現裝著急救App到處害人的愉悅犯呢 04/28 11:14
推 wangeric: 家屬去提告的時候難道會說你是來救人的嗎?當然是抹的 04/28 11:15
→ wangeric: 要多黑有多黑 04/28 11:15
→ wangeric: 這種沒辦法事先不起訴,只能搞個事後處罰,最好直接罰 04/28 11:16
→ wangeric: 家屬的求償金額,看是能多貪 04/28 11:16
推 chrisjeremy: 確實沒有起訴的案例 但是找來問話跟開偵查庭跑不掉阿 04/28 11:26
→ chrisjeremy: 檢察官知道是為了救人吃官司 有緊急救難原則 不會蠢 04/28 11:28
→ chrisjeremy: 到去起訴 04/28 11:28
→ lastphil: 要尊重弱勢 尊重女權 尊重法官想一戰成名的私心 04/28 11:50
→ jaguarroco: 日本的社會性死亡比你想像中嚴重 04/28 11:53
→ WL855470: 亂告失敗無罰則當然多敲一筆r 04/28 12:12
推 zeolas: 提高提告的成本我舉雙手贊成,這樣我工作可以輕鬆一點 04/28 12:34
推 HOLLANDpa: 立法不起訴就怕有人跑去假急救真摸奶 04/28 12:38
推 wsdykssj: 不是幻想文,這事有上新聞,我也有存LINE對話圖,不知 04/28 12:57
→ wsdykssj: 丟哪了 04/28 12:57
推 ymsc30102: 總是會有機率出現真的趁人之危的情況啊 你直接封死不就 04/28 13:03
→ ymsc30102: 真的讓人求助無門 04/28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