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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o8h1 (LDK)》之銘言: : 外面這麼危險,幹嘛要野放,野放不就是讓牠們去死嗎 : 應該要開放把石虎當寵物養,這樣數量就會變多了 : 每次講到石虎在野外受到各種威脅的議題,都會出現這種聲音 : 說明一下為什麼不該這麼做 : 1. 石虎不適合當寵物 : 有人覺得石虎跟貓很像應該當貓養就可以了,但牠們也只是同一個科,食性行為等各方面 : 還是有很多的不同,人為飼養要達到牠們的動物福利並不容易 : 公石虎的活動範圍大約是6~9平方公里,也就是至少要三十萬坪的空間,就算 : 從小就在人為環境飼養也不是像貓一樣一兩個房間就能解決的。食性也比家貓複雜,特生 : 的收容中心就有收過被人類長期私養健康出問題無法回到野外的 : 還有別忘了貓可是經過了幾千年的馴化,而石虎仍然是野生動物,牠們就不是寵物 : 2. 保育的目的 : 接下來才是更重要的部份 :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在將物種依照受威脅等級分類,其中一個類別就叫做野外滅絕(EW : , Extinct in the Wild),這是僅次於滅絕等級,也就是跟絕種其實沒差多少了,因為牠 : 已經失去在生態系中的地位與功能,光是讓這個物種存活並不是保育有成,讓牠們能在野 : 外續存才是 : 而石虎現在也還沒有到必須依賴人為復育的階段 : 3. 保育石虎不只是為了石虎 : 承接上一點 : 保育石虎真正的目的是在維護整個生態系的健康 : 這表示要有石虎的食物(初級、次級消費者)、石虎與牠們的食物能生存的環境(健康的林 : 相、乾淨的水源...),還有減低人為開發、外來入侵種、棲地破碎化等等威脅,並不是只 : 要保護特定物種而已。 : 我們常常拿石虎、黑熊等受關注的物種來做為宣傳標的,也是想利用牠們吸引目光並擴散 : 到整體環境的保護 : 關於這個議題網路上也有很多更專業的說明,這邊貼個影片給大家參考 : https://youtu.be/WThwlvd81Wo?si=uhuUFsgLziF6MvZ7
看到某些推文 直接把沒那麼贊同原 Po 觀點(尤其是第一點)的打成槓精 嘴人沒讀書之前又沒想過自己又沒舉例和據理解釋 還以為我是分身帳號的 看到快氣死 馬ㄉ 我在西恰活這麼久了捏 就不舉一個一個一個 ID 了 氣氣氣 怎麼不想想自己講話的時候 沒有好好把人家質疑的問題點順清楚 就忙著撕裂彼此 還是連這種表達能力或基本禮貌都沒有 才只能這樣講話== 不過也因為我本來就有點這個影片 以及聊到後面沒有得到有意義的資訊 只好自己跟做研究一樣 在氣完了以後 還是本著求證的心態 survey 了一下 畢竟台灣作為一個相對在意生態保育的國家 不可能盲目的野放 以下內容如果有誤或未竟之處, 再請版友指正,謝謝。 ------------------------- 剛好讓算法洗了一個我覺得講的比五年前許柏簡芝更好的影片 https://youtu.be/9FuAg9JAVpc?si=OeUijdlujN9_dNaN
這一片比起原引用文的「幾千年的馴化」 以及「因為不是所以不是」 然後沒解釋官方(部分)私養的不適合性, 更好的解釋了採取石虎野放時的完整 SOP (出生時協助養殖、捕獵訓練、電子座標的放生後觀察,約 11:54 開始看)。 實際上官方在為了增加生育率及存活率,不可能完全不參與「養殖」, 但實際上是更合乎生態平衡的「養」法: 就我的理解,這個上述的 SOP 就是原文推文裡面提及的軟野放 這種部分養殖、部分野放並增加環境生態穩定度的 我個人接受度就很高。 至於比起其他貓類更不適合(注意不是不行,見後文)非官方養殖、集中養殖的理由, 我會建議從片頭開始看,比起「活動範圍」這種理由, 片主給出的一些敘述,加上我個人理解綜合理由也許更符合人性一點: 「在台灣數量級本來就不夠,加上混種時容易喪失養殖能力,考慮到為了保證原生的遺傳多樣性以及生態平衡,要養僅能以寵物形式申請,且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非官方繁殖」 以及規定上已經有很不錯的軟養殖 SOP, 我認為確實現況的正向增長石虎的生態辦法就不錯, 就是路殺跟流浪貓狗使得負向成長的問題需要被更好的解決== 在台北已經比過往少了很多流浪生物了,通報後來抓的效率也不低, 但據我所知外縣市的問題似乎還有改善空間。 然後關於非官方養殖: 前文及影片說了:絕對沒有到 100% 不能養一說, 只是規定跟麻煩很多,主要是考慮食性以及他們的領地習性造成的大小便亂噴、跟邊牧一樣要常常騷動和很愛拆家, 加上主管機關也不一定會同意。 但如果你身心都是超人,加上你真的在因緣際會下碰到了原則上買不到的保育類動物也想養, 你應該遵守的資料: 申請書類: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7170201 以及相關條文辦理方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20005 並且這些辦法遵循母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20001 最主要的遵循及注意對象是 31 條的內容 然後如果是你家附近本來就有保育類生物, 你還可以申請台灣有個叫生態服務給付的東西: https://www.forest.gov.tw/0004614 看起來是用以維持生態穩定的輔助 細節再麻煩自己 Survey 一下,就不在此文多做說明,我也沒看完它施行的成效如何。 ------------- 再嘴一次 到底誰才是槓精 幹 閒聊聊一聊客氣舉反例也沒嘴人想多了解細節 然後就被抹屎的感覺超糟糕 真的是抹屎一張嘴 求證跑斷腿 幸好 PTT 發言大家都有 ID 留存不會隨便刪掉 馬ㄉ 幹幹幹幹幹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37.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6870331.A.547.html
seer2525: 討論版風? 05/10 17:47
XFarter: 沒有討論板風啊 我只講被噴的事實 沒毛病吧 05/10 17:48
fenix220: https://i.imgur.com/sJeOg6D.jpg 05/10 17:50
airawesu: 一樓標準示範開局直接扣人帽子 05/10 17:50
seer2525: ??? 我是覺得內文很像在討論版風 哪裡扣帽子 05/10 17:51
colapola: 五年前影片的問題 五年後完全沒有改變 05/10 17:52
Arron9397: 扣帽子大賽來了 一人一頂 大家都有 05/10 17:53
colapola: 說真的就超級諷刺 然後提出辦法的被噴 05/10 17:53
aa9012: 我才是槓精 05/10 17:53
colapola: 我可以打賭 五年後還是一樣問題 05/10 17:54
colapola: 野放出去就是路殺加犬殺 05/10 17:54
XFarter: 沒有完全沒改變啊 問題就是在地方行政機關有的因為 4-11 05/10 17:54
XFarter: 相關或其他的問題在拖後腿,但至少靠向生態保育的規範及 05/10 17:54
seer2525: 提醒有違規的疑慮就被說是在扣帽子 好喔 05/10 17:54
XFarter: 實行是真的相關專業的人在帶頭的,不然統計資料及具體養 05/10 17:54
XFarter: 殖法不會一直迭代 05/10 17:54
XFarter: 頂多就說可以改得更快,但不太能否定其他人的努力 05/10 17:54
colapola: 然後再找KOL拍一些影片來宣導 05/10 17:55
XFarter: 光是肯放著電子偵測器這點就至少及格了 好歹知道哪些路段 05/10 17:55
XFarter: 、範圍或人種是造成死因的主因 05/10 17:55
a22122212: 流浪動物的危害大概一百年都不會解決吧…我是滿悲觀的 05/10 17:56
XFarter: 這種統計數據解釋的,想賴都很難賴掉 05/10 17:56
XFarter: 概念上就像 ivod ,總是或有人洗 4-11 的內容,但有乾淨 05/10 17:57
XFarter: 的 ground truth 的保證下真理能越辯越明 05/10 17:57
XFarter: @a21 我也覺得流浪動物的問題不好處理,但我查資料後看起 05/10 17:59
XFarter: 來的感覺是,只要能維持整體生態的新平衡及不要害生物絕 05/10 17:59
XFarter: 種,那就是官方還能接受的可控範圍 05/10 17:59
jaspergood: 悲觀+1 但能維持大致平衡就好了+1 05/10 18:03
Yuaow: 推 互扣帽子超好笑 05/10 18:09
pimachu: 有沒有想過在ptt認真吵架是一件很無聊的事 05/10 18:24
Arron9397: 都吵到豹紋了 大家應該都覺得很有趣吧 05/10 18:27
XFarter: 確實很無聊 但我就討厭被人抹 ˋ_>ˊ 05/10 18:30
XFarter: 不過反過來說也好啦 至少有個動機讓我長點知識 05/10 18:31
HarukaJ: 原來西洽也有人看老肉 05/10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