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rry00116: 足以構成柯南系列的殺人理由 05/29 23:33
推 ARCHER2234: 看看是什麼零食 05/29 23:37
推 BBguy: 順手買的 隨便 特地買的 爆氣 05/29 23:46
推 j147589: 未經同意拿別人東西都很過分吧 05/30 03:06
推 AndyMAX: 不就偷竊嗎 05/30 06:55
推 bluecsky: 同意一樓,在柯南的世界,這就可以殺人了 05/30 07:14
推 bioniclezx: 這種人就應該送去米花市勞改 05/30 08:35
推 SSiaoyu: 在現實世界也很有可能構成殺人理由,這種小事一點一滴累 05/30 11:39
→ SSiaoyu: 積下來的怨恨,哪天一個不爽爆發就GG了 05/30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