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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一直覺得最後的死筆很怪 傑邦尼抄死筆的名單 那內容要怎麼證明是真的? 現場月應該要直接提出異議說這個抄本已經造成證據斷鏈 魅上照是檢察官應該也知道什麼是證據斷鏈吧 月的法律常識484太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4.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9175670.A.FF8.html
syldsk: 他就在那邊妄想要一次一網打盡啊 06/06 10:09
ArEsDD: 單法律來說 月不管怎樣都無罪 筆記本殺人法律管不到的 06/06 10:10
polanco: 尼亞光拿到筆記本的方式就不合法了 06/06 10:11
serding: 月:你看我寫字速度...RRRRRRR 06/06 10:11
dnek: 要上法庭就已經輸了 06/06 10:11
yellowhow: 不讓月變成自大腦殘,這作品就沒法收尾 06/06 10:12
knives: 的確,但是路克不會等法院 06/06 10:12
killme323: 不降智收不了 06/06 10:13
jeff235711: 對嗄 傑邦尼開鎖竊盜仔 06/06 10:13
ranke96: 當初他40秒後自爆就已經沒得凹了 06/06 10:17
ranke96: 那個局面就算他們真的選擇相信月,事後只要回收魅上的筆 06/06 10:17
ranke96: 記拿來驗證就能知道筆記真假了 06/06 10:17
ranke96: 而且加上超自然殺人也本來就沒法可以定罪吧 06/06 10:17
ranke96: 就你跟一群本來就不講法律的,說這違反根本沒意義,前面L 06/06 10:19
panzerschild: 實際上月沒被寫進魅上的筆記本也不能當直接證據, 06/06 10:19
panzerschild: 但是月聽到尼亞他們開外掛影印整本筆記心態就總崩了 06/06 10:19
ranke96: 裝監視器跟監禁就都已經違法了 06/06 10:19
panzerschild: 。天(作者)要亡我,我還能怎麼辦呢。而且後期日 06/06 10:19
panzerschild: 本組對外不力,管自己倒是很滴水不漏,根本也是劇 06/06 10:19
panzerschild: 情需要 06/06 10:19
knives: 以人類的法律,就算月自爆好了,法律也沒辦法對他用刑吧 06/06 10:19
knives: 反觀你尼亞、傑邦尼才是罪犯吧 06/06 10:20
brian040818: 上法庭還是月贏 別忘了還有失憶大絕 06/06 10:21
ranke96: 啊記錯,魅上的筆記早就被調包,但結論還是一樣,說到底 06/06 10:22
ranke96: 就最後那一段已經無關法律了,不然松田對著一個法律意義 06/06 10:22
ranke96: 上手無寸鐵的人直接開槍也是違法 06/06 10:22
panzerschild: 尼亞放任梅洛亂搞沒抓這件事其實根本就黑到發亮, 06/06 10:23
panzerschild: 結果日本組完全沒反應,自己有人過去被軟禁,他們繼 06/06 10:23
panzerschild: 續沒反應。總之尼亞整個人都在開掛 06/06 10:23
knives: 不過,路克是不會等月的,月還是要死 06/06 10:24
marx93521: 好像是L有說過只要能證明能用筆記本殺人,那罪名就能夠 06/06 10:24
marx93521: 成立 06/06 10:24
knives: 對路克來說 人世間的正義 根本不干他的事,月沒死掉他就要 06/06 10:24
runedcross: 這是私刑 誰理你證據 06/06 10:24
knives: 一直待在他身邊才麻煩 06/06 10:25
knives: L自己也都用一堆違法的手段,才該被關起來吧 06/06 10:26
setetsfe: 尼亞跟L沒在管程序正義的XD 06/06 10:26
sunshinecan: 筆記本殺人法律上可以定罪 把筆記本視為一台黑箱機 06/06 10:28
sunshinecan: 器 能驗證因果即可 不必窮盡原理 06/06 10:28
iwinlottery: 心證已成,反正就是關到你死 06/06 10:29
richard586: 現在才吐槽太晚了吧,監禁海砂時他們講法律了嗎 06/06 10:30
richard586: 還不是想關多久就多久 06/06 10:30
yellowhow: 法律這東西就人玩的 06/06 10:31
iwinlottery: 月直接命令美國總統把梅洛 尼亞和孤兒院全抄了就好 06/06 10:31
vancepeng: 推文沒有照著原PO想要的方向發展== 06/06 10:32
knives: 原PO想釣魚吧 06/06 10:32
iwinlottery: 就算當時的美國總統很有種等到故事裡怕死的川普上台 06/06 10:33
iwinlottery: 就好 06/06 10:33
guogu: 死筆根本沒在講法律吧XD 想怎搞就怎搞 06/06 10:33
jack0204: 就算筆記本殺人可以定罪,但你也要證明之前寫的人是他 06/06 10:34
peterw: 路克:我看起來像法官嗎? 06/06 10:45
gm79227922: 不用讓他上的法庭直接打死 06/06 10:47
tnpaul: 法官是路克,路克覺得你不有趣了就鍘你,被抓與否,證不 06/06 10:53
tnpaul: 證據,現行不現行一點意義也沒有 06/06 10:53
barlunick: 月最後拖時間的時候有提出尼亞的筆記本是真貨嗎 06/06 11:02
barlunick: 在月罵了魅上沒照自己指示行動 之後又翻臉說不認識魅 06/06 11:02
barlunick: 上就真的沒救了 06/06 11:02
h75311418: 路克覺得無聊紙片被抓包就沒戲了 06/06 11:03
BaXeS: 尼亞叫魅上進來的時候月就自爆了 06/06 11:03
katanakiller: 要證明筆記本能殺人要怎麼證明 證明的不也殺人了 06/06 11:10
e86117934: 更早之前在月的家裡裝監視器也沒在講法律。 06/06 11:37
marx93521: L的做法是找需要執行的死刑犯做試驗,當時已經知道筆記 06/06 11:37
marx93521: 本的用法但要確認的時候就掛了 06/06 11:37
OEC100: 現實沒那麼扯吧,excel寫名字就能定罪嗎 06/06 12:07
welkin0105: 抄本超級不現實,就是要弄個MN合力贏月的劇情 06/0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