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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A: 個人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登入次數 3384 次 / 0 退文 2.可處理板務時間 原則上逛板都是用手機、 管理版務應該才會開 term.ptt.cc 來看 若非特定現實因素,會以一週至少兩次為目標 且剛好進入不方便查板時期會跟同事告知 3.參選原因及目的 主要還是希望不要為了「秩序」 而讓板規的 1-2-1 總是被 1-2-2 的精神跨過去 畢竟限制在公開場所的人身討論自由是件很嚴重的事 遑論我們是學術網路底下的用戶(即便很多擦邊球行為) 4.對於希洽板風的看法 我覺得比起「乾淨」的西恰 還是有一點亂、但盡可能讓每一個人住的舒服的西恰 會比較好。 5.未來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1. 盡量保障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但同時會在惡意亂板、政治宣傳、人身攻擊等取出平衡。 但我對人身攻擊和惡意亂板標準會相對嚴格, 誠如我所說的,我會以保障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為優先 (無論是可能有罵的人跟覺得自己被罵的人) 因此我在版友觸法時, 援引 3-5 的板規頻率應該會相當高, 甚至可能會有 (基於我個人的單一違規票的權限下) 會在非情節重大的情形下 產生有類似「預判」的狀況(告知我目前認為你有觸法), 來給予被檢舉的版友一定時間的修正空間, 只要時間內滿足,在我這裡至少會得到無違規票以上的對待。 2. 檢討 3-6 累犯制度,尤其是面對不同屆版務標準不一的狀況下, 我真的不想再過幾年以後誰碰到板規誰就至少吃二犯以上, 一來失去比例原則,二來是會更加限縮 1-2-1 的精神 3. 建立 4-5、4-7、4-11 的判例與說明(opt.) 這一點可能比較難,因為這非常吃版務的語意理解 不過在我上述的第一點政見的背景下, 當我面對有答辯 " 我覺得你違規」的時候, 我會盡量用邏輯、減少心證的方式表達我的判點 盡量不要讓你我都走到申訴跟上訴的步驟 4. 明確化 4-15 商業宣傳定義、甚至改變定義, 這點應該不用多言, 差一點我們的阿蓮就要被轟進永桶了 實際上本來就難以明確區分「個人粉絲自發性分享」 與「具備對價關係、營利性質的商業廣告」。 不過這一項的精神就我目前的理解 是防止機器人交易廣告, 因此會朝這個方向去修正,並且跟版友交流。 但保障板友和創作者分享喜悅的自由絕對是最大的精神。 PartB: 板務判定標準 1.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5【人身攻擊違規】的認定標準 a. 語境與意圖: 該言論是針對特定議題的合理批評, 還是脫離議題,純粹為了貶損、羞辱對方? b. 用詞的攻擊性: 詞彙本身是否在社會通念上具有強烈的貶義與侮辱性? c. **是否構成標籤化攻擊**: 是否試圖以對方過往的言行或身份,對其進行標籤化, 藉此在無關的討論中貶低其發言價值? 上述三點都是在 4-5 非常常出現版務跟版友理解不一致的爭點。 尤其在第二第三點 是最容易產生「明明已經在含血噴人了卻沒進桶」的點 我可以簡單舉例這些我不會判 4-5: - 對作品或行為的強烈批評: 「我覺得這款遊戲的劇情跟垃圾一樣」、 「這種護航的言論我無法接受」。 在沒有特殊語境的狀況下, 這些是針對「客體」的負面評價,而非針對「人」 - 中性或無攻擊意圖的代稱: 「原又贏」、「又在血流成河了」「我要幹她(動漫人物)」。 這些是板上已形成共識的迷因式用法,缺乏攻擊意圖。 2.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的認定標準 a. 模式性: 是否在不同文章中,反覆使用相似的攻擊性言論, 挑起特定群體間的對立? (如在不同文章攻擊 MyGO 豚、V 豚甚至滾回專板) 但如果是針對特定動漫侮辱性標籤討論則不在此限。 b. 用詞極端性:是否使用極端對立的詞彙,意圖激化矛盾? c. 離題引戰:是否在一個主題 A 的討論中, 刻意引入無關但極具爭議的主題 B, 意圖使討論失焦並轉為謾罵? 3.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11【政治文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如果"蔣中正"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 不違規: 在討論遊戲《返校》、《還願》或漫畫《來自清水的孩子》時, 提及「蔣中正」或其時代背景對作品氛圍、 劇情設定的影響及能被論證根屬性的合理延伸之 ACG 相關討論。 - 違規:在上述討論中, 延伸去談論「228 事件的政黨歷史責任歸屬」、 「轉型正義的功過」, 或藉此批評/讚揚當代任何政黨。 主體已從 ACG 轉移至現實政治辯論的狀態, 但仍然基於語境判定, 且由於 4-11 本來就有拘束回文的功能, 因此會盡量放寬、但不嚴重影響秩序為優先。 (2) 如果"立法院"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 不違規:討論「iWIN 事件」時, 提及法案在「立法院」的審議進度、 或特定委員對 ACG 產業的質詢內容。主體是 ACG 相關政策, 以及單純提立法院三個字、但語意判斷顯然沒有政治宣傳的意圖 - 違規:藉由討論 iWIN, 轉而攻擊「立法院」的議事效率、鬥毆行為, 或開始批評整個院會的藍綠白黨派鬥爭。 語境上可以判定主體及根屬已離題至國會亂象, 而非 ACG 政策影響本身。 (3) "中華民國法規"的討論常常會引發4-11違規。 怎麼樣提到法規的情形你會判違規?怎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 不違規: - 討論「著作權法」如何影響二創同人誌的販售與灰色地帶。 - 討論「消費者保護法」是否能保障玩家在手遊抽卡時的權益。 - 討論「刑法」對於虛擬兒少色情的界定, 及其對 ACG 創作的影響。 只要討論聚焦於法規對 ACG 領域的「適用」與「影響」, 就屬於合理範疇。 - 基於動漫主題的衍生下, 剛好順口聊到台南的你家淹水你覺得超級不爽、 在這種語境下批評「政府」但不提及特定政黨的 合理身心抒發行為。 - 違規: - 從「著作權法」的討論, 延伸到批評該法案的修法是某政黨的黑箱作業。 - 從「刑法」的討論, 延伸到主張廢除或支持死刑的個人政治理念。 當討論的重點從「法規如何影響 ACG」 變成「法規本身在特定政黨政治光譜上的對錯」時 即構成違規。 - 有模糊地帶的時候會有心證 + 3-5 + 合理討論作為緩衝 改過一下版面跟補足一下因太早送出跑掉的內容,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6.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3977231.A.594.html
arrenwu: 好耶! 07/31 23:54
qwer338859: 要轉到C_ChatBM喔 07/31 23:54
XFarter: 看到阿蓮被水蛇洞事件搞真的覺得還是試試看能不能幫忙 07/31 23:54
XFarter: 比較好 07/31 23:54
XFarter: 幹 我忘記怎麼轉文 等等 07/31 23:55
arrenwu: 哈哈 還好啦 其實也不用害怕 板主人夠多的話其實 07/31 23:55
qwer338859: 要轉到BM板才算報名完成 07/31 23:55
Lisanity: 記得轉到C_ChatBM板 07/31 23:55
arrenwu: 這些事情不是太怎麼樣 07/31 23:55
XFarter: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7/31 23:55
gm3252: 願意出來就推 07/31 23:57
qaz556644: 要不是4-15 吵架沒輸過可是會賴著不走呢 07/31 23:57
tomalex: (′・ω・‵) 你們都在拚壓線喔 07/31 23:57
arrenwu: 不過可以的話我覺得還是修正一下排版啦 這樣板友們閱讀 07/31 23:57
arrenwu: 你的理念也比較方便些 07/31 23:58
Tsucomi69: 是怎樣?都趕在最後一天 07/31 23:58
lyt5566: 勇者 07/31 23:58
lovesleep68: 勇者給推 07/31 23:58
jschenlemn: 壓線成功可以排一版呀 不然中間不好讀 07/31 23:59
XFarter: 總之報名成功了 我慢慢修 稍後 08/01 00:00
macaron5566: 可以用六個信任投票嗎 08/01 00:00
Lisanity: 從中間開始幾乎都沒有分段 建議分個幾個段落 08/01 00:01
XFarter: 我改我改 稍後RRR 08/01 00:02
chaoni2472: 排版歪去,最好還是開電腦排一下 08/01 00:02
lovesleep68: 信任投票超爛,更容易被少數人掌控... 08/01 00:03
※ 編輯: XFarter (36.230.26.229 臺灣), 08/01/2025 00:23:07
anhsun: 這不是那個自以為很懂4-11 結果被桶的 08/01 00:06
LouisTung: 確實 08/01 00:11
LouisTung: 該投票了 08/01 00:11
Xration: 4-7最常見的還是版務見笑轉生氣 桶不了就用鬧版桶 08/01 00:13
RuRu0421: 可以發我媽文嗎 08/01 00:15
zizc06719: 論文哥來了 08/01 00:16
laugh8562: 不喜歡:( 08/01 00:17
XFarter: 我的標準是可以啊 你愛發你媽文然後有辦法扯到 ACG 就行 08/01 00:23
XFarter: 反正其他人不愛看會送你噓 愛看就送你推 08/01 00:24
XFarter: 然後我自己是自認會明講我不開心啦 但看我歷史發文 08/01 00:29
XFarter: 我覺得我在「損害他人權益」這點應該有表達足夠的反對 08/01 00:29
XFarter: 所以就算我跟版友底下吵起來 我(如果是版務)也盡量 08/01 00:30
XFarter: 不影響我在版務上的判準 08/01 00:30
XFarter: *我如果被開嘲諷 08/01 00:30
XFarter: 不過我如果面對其他版友之間的互相嘲諷 我在4-5 4-7 08/01 00:31
XFarter: 應該會盡量在不使用水桶的狀況下仲裁 08/01 00:32
pp1877: 你的3-6是要檢討什麼?那反過來碰到誰沒事要怎麼比例原則? 08/01 00:32
XFarter: 可能實務上會採用讓被檢舉方在 BM 文口頭說明「無意嘲諷 08/01 00:33
XFarter: 甚至道歉之類的 08/01 00:33
XFarter: @pp1877 主要是 3-6 現在的累犯是沒辦法刷新的 08/01 00:33
XFarter: 你採一次 4-9 十年後再採一次你還是二犯 比例儼然失衡 08/01 00:34
XFarter: 如果上任的話應該會跟阿蓮和同事們認真討論和 3-7 之間 08/01 00:35
pp1877: 所以想跟當初3-7一樣改成有時限的是嗎? 08/01 00:35
XFarter: 的協作 08/01 00:35
XFarter: @pp1877 是的 08/01 00:35
XFarter: 具體要多久我也不知道 可能會做一點判例研究以及當下時空 08/01 00:35
XFarter: 的狀態 不過我個人意向上蠻希望是以半年為單位刷新啦 08/01 00:36
pp1877: 要這樣改沒啥不可以,但反過來碰到誰就沒事那不也是問題XD 08/01 00:36
XFarter: 不然以現在我們生活環境的狀態 大家很容易情緒上頭就進去 08/01 00:36
XFarter: 不太懂 @pp1877 大大指的「碰到誰就沒事」是什麼意思 08/01 00:37
pp1877: "尤其是面對不同屆版務標準不一的狀況下"你只檢討嚴格的? 08/01 00:37
XFarter: 還是我閱讀上漏掉什麼情報 幫指點一下 感謝 08/01 00:38
XFarter: 沒有啦 不是只檢討嚴格的 標準不一沒有說哪一個時空特嚴 08/01 00:38
pp1877: 如果你講究比例原則的公平,那也不能只放過標準太嚴的嘛~ 08/01 00:38
pp1877: 喔?所以如果有哪屆你覺得明顯放水,那標準你不會苟同囉? 08/01 00:39
XFarter: 邏輯上是說「在不同屆版務標準不一的狀況下這個累犯制 08/01 00:39
XFarter: 很可能惡化板規一致性的平衡」的意思 08/01 00:39
XFarter: 抱歉 我真的在閱讀樓上大大的中文的主受詞對象有困難 08/01 00:40
pp1877: 我的意思是你3-7改有時限來平衡沒什麼問題,但這個平衡的 08/01 00:42
pp1877: 意義你是只覺得曾有人太嚴格的標準不一才會讓你覺得該修? 08/01 00:42
XFarter: 我想修的是 3-6 而不是 3-7 08/01 00:43
pp1877: 有曾經你覺得歷屆板主太鬆才導致的問題讓你覺得該調整嗎? 08/01 00:43
XFarter: 這個平衡的意義不是因為「有人標準不一」而是因為它 08/01 00:44
pp1877: 講錯,3-6,不好意思。 08/01 00:44
XFarter: 本來就相對缺乏合理性以及跟 1-2-1 的永續精神嚴重衝突 08/01 00:44
XFarter: 上面講的那個 4-9 違規、十年後又被計算累犯就是假想範例 08/01 00:45
XFarter: 你我都不希望只是不小心漏出奶頭的圖被桶過一次 4-9 08/01 00:45
XFarter: 但未來繼續當洽民的時候又因為圖片不小心露出蛋蛋被關 08/01 00:46
XFarter: 兩週以上 08/01 00:46
XFarter: 或是用現實來舉例 你以前當屁孩摸過你隔壁同學的ㄐㄐ 08/01 00:46
XFarter: 難道這輩子都要被貼上你是甲甲的標籤ㄇ 好像也不對 08/01 00:47
pp1877: 跟板旨衝突我能理解,但你自己描述提到尤其是板主標準不一 08/01 00:47
pp1877: ,所以我才會問你那你所謂認為每屆板主標準不同不是只是客 08/01 00:48
XFarter: 「尤其」的對象指的是「加劇不合理」而不是「它就是不合 08/01 00:48
XFarter: 理的原因」,希望我的解釋你能理解XD 08/01 00:49
pp1877: 觀單純描述因為不可能都相同,你對於曾太鬆的有什麼想法? 08/01 00:50
XFarter: 再舉個例就是你「玩遊戲被打斷很不開心,尤其是你媽打斷 08/01 00:50
XFarter: 你的時候」,重點是在「被打斷不開心」而不是「被你媽打 08/01 00:51
XFarter: 斷」 08/01 00:51
pp1877: 你的比例原則想平衡的是只有以前犯點小錯不該被記太久嗎? 08/01 00:51
pp1877: 以前犯過錯該被記得的卻沒被記到,這種的你覺得就無所謂? 08/01 00:52
XFarter: 對 因為如果真的犯到普世倫理的大錯 我們的板 08/01 00:54
XFarter: 是有更上位的學術網路倫理規範 08/01 00:54
XFarter: 還有在更上面的你我都略懂一點的刑法或民法 08/01 00:55
XFarter: 而且本來就有 3-7 約束只想破壞西恰而不是想維持 1-2-1 08/01 00:56
XFarter: 的人 本來在不牴觸 1-2-1 及 1-2-2 的狀況下就該給版友 08/01 00:56
XFarter: 盡可能大的自由 板規是保護 1-2 精神的工具,而不是在 08/01 00:57
XFarter: 檢討人的人格 08/01 00:57
XFarter: 希望這樣的說明能讓你滿意XD 我是很希望保障"所有"人的 08/01 00:58
XFarter: 權益 即便我有可能喜歡或不喜歡這個人 08/01 00:58
pp1877: 也不用讓我滿意啊?我只是很好奇你改3-6舉例尤其的背景, 08/01 00:59
pp1877: 但重點根本不是那個,而該描述的應該是你後面提到的那些。 08/01 00:59
XFarter: 我是覺得我已經講得在我能力範圍內的清楚了啦 08/01 01:01
XFarter: 然後「不用讓你滿意」跟「我想讓你滿意」是兩件事XD 08/01 01:01
XFarter: 我是覺得你提出的疑義精神挺合理的 即便中文有一點難讀 08/01 01:01
pp1877: "你想"那很好,希望之後當上這邊板主後還能維持這個想法。 08/01 01:03
XFarter: 嗯嗯 謝謝你 08/01 01:03
pp1877: 我也不希望每個當上這邊板主的後來都會跟我一樣變很負面, 08/01 01:03
pp1877: 所以還是要保護自己,有些事不是只有你現在想的那麼單純。 08/01 01:04
Lisanity: 板主想認真當不好當 每個大板都一樣 08/01 01:04
arrenwu: 這邊有個問題是:你有200篇有效文章嗎? 08/01 01:17
AntiEntropy: 看起來沒有耶,我現在才發現哈哈 08/01 01:19
pp1877: arrenwu你也太早公開問這個了吧? 08/01 01:19
laugh8562: 阿 這位參選人要先進桶了? 08/01 01:29
c24253994: 推論文王 08/01 01:30
XFarter: 我看 PTTWEB 是 201 篇的樣子 但我在 term PTT 查是 182 08/01 01:31
XFarter: 這就尷尬了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08/01 01:31
Lisanity: 組規需要200篇文章並沒有寫進徵選條件裡面吧 08/01 01:32
pp1877: 以前有效文章被刪除應該也不會扣吧?是因為有違規文章嗎? 08/01 01:32
Lisanity: 條件是說願意遵循板規、站規和群組的板主規範 08/01 01:33
AntiEntropy: 也不可能扣那麼多吧 08/01 01:33
macaron5566: 因為洽妹板之類的不紀文章數 08/01 01:36
macaron5566: 也被爬蟲網站算進去 08/01 01:36
AntiEntropy: 原來,謝謝解惑 08/01 01:38
pp1877: 喔對...不計文章數的板,這樣應該就差不多。 08/01 01:40
chiuoerice04: 推 08/01 02:47
JustSayori: 批評政府也屬於違規 呵呵 08/01 06:00
anpinjou: 論文哥的真本事一定要讓大家都知道 支持了 08/01 06:48
cyclone055: 不是出一張嘴就先推 08/01 07:21
nahsnib: :) 08/01 07:26
DARUGU: 論文哥,期待判決寫的落落長 08/01 07:37
k300plus: 有印象的ID 看起來政見論述也是認真的 給推 08/01 07:39
tim479974: 願意出來給推,只是應該很多問題難以取得共識 08/01 12:21
XFarter: @tim479974 對 所以我的個人政見裡面就有提到,在盡可能 08/01 12:43
XFarter: 維持 1-2 精神的狀況下,面對難以判定或無犯意問題有必要 08/01 12:43
XFarter: 就用 3-5 去修,且我傾向非直接政黨層級的政治攻防、僅以 08/01 12:43
XFarter: 合理生活所及及不影響 1-2-2 的前提下盡可能不會送違規 08/01 12:43
XFarter: 說穿了我也覺得講個自家附近紅綠燈跟待轉問題就進桶這件 08/01 12:43
XFarter: 事是很荒謬的,尤其是學術網路還要受到這種待遇XD 08/01 12:43
XFarter: *盡可能不會送 4-11 08/01 12:44
XFarter: 但這並不代表 4-11 會放寬,那種刻意會跳針、擺明就是在 08/01 12:45
XFarter: 引戰且非個人觸發的雙前提,我很可能就直接先送桶或只寫 08/01 12:45
XFarter: 簡要理由,等到申訴文再來討論 08/01 12:45
XFarter: 抽象理解上可以想成比起「面積上的放寬」更像是「變形」 08/01 12:46
XFarter: 就是了 08/01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