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vian1913: 你這個比較詳細,這個超恐怖的,害到主揪甚至可能害08/26 11:53
→ Vivian1913: 到整個圈子 08/26 11:53
→ Vivian1913: 明明都是同好卻這樣害人,一些圈子潛規則很重就是這08/26 11:55
→ Vivian1913: 麼來的 08/26 11:55
推 mk4188623: 哇靠 還國中生而已喔08/26 12:06
→ mk4188623: 怕啦 極品地雷08/26 12:06
→ spfy: 最可怕的是這個人從頭到尾都"刻意"隱藏自己未成年 不是無意08/26 12:50
→ spfy: 如果不是這次 他到成年前大概會坑死很多人更嚴重的事情08/26 12:50
推 guogu: 主揪不求償喔 人怎麼這麼好08/26 12:51
推 kikit: 求償就得面對對方父母,到時肯定更難收拾08/26 13:19
誠如板友所說的,主揪碰到這種情況也只適合默默關掉帳號、甚至退圈,
而不是去求償、甚至找上家長。
畢竟未滿18就是有法律的保護傘、不管有沒有理,
國中到高一的更容易是「極品地雷」;
甚至如果對方家長同樣是「極品地雷」就沒得救。
9年前國內曾發生這樣的案件:
一名15歲少女與一名男子從事性交易,
兩星期後少女和他的母親分頭反告男子強制性交;
雖然少女外表看不出未滿16歲、且由少女供詞及其他證據確認雙方是性交易,
所以刑事部分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從輕判男子4個月,
民事部分認為少女未滿18歲,「無同意性交的能力,是法律保護的對象」
所以判男子要賠25萬。
也就是說,15歲少女隱瞞自己真實年齡而與他人從事性交易、獲得價金,
性交易完後又和家長聯手告對方強制性交、並由法院判決獲得賠償;
但是完全沒有提及法院如何處置少女、以及是否沒收性交易所得。
當時八卦板友罵翻了:有人說少女和媽媽利用法院搞仙人跳,
也有人說那名少女利用法律敲詐他人、不值得保護。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3738322.A.7D6.html
所以我認為不去找家長求償是穩當的做法。
最後附帶一問:
《情色漫畫老師》和泉紗霧未成年、和出版社簽約還要監護人出面,
但如果讀者或其他外人知道紗霧未成年卻出版18禁的圖,會有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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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uoerice04: 有夠雖 以後行房前要先看身份證正反面484 08/29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