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elmontc: 確實是歸民法管...公司連帶責任是民法188條的規範 09/01 12:13
推 smart0eddie: 我比較好奇如果有人被告誣告會關幾年 09/01 12:13
推 yyes5210: 不去的最大,待退老兵 09/01 12:13
→ belmontc: 若要證明公司有刑事責任 你必須舉證公司"指使"你做某事 09/01 12:13
推 lalaaemon: 一個推一個,推到最後是甩鍋給五歲小孩做的,未成年無 09/01 12:14
→ lalaaemon: 罪 09/01 12:14
→ starsheep013: 人家跨海提告不會刑帶民喔,我是不信啦,寧願信台 09/01 12:16
→ starsheep013: 文館不知情,笑死 09/01 12:16
推 rainnawind: 公司名義出品侵權就有責任了還在那邊舉證指使 09/01 12:17
→ rainnawind: 誰掛名誰有責都搞不清楚? 09/01 12:17
→ storyo11413: 我相信一般被抄的是不可能舉證 CC 09/01 12:18
→ tim012345: 大部分律師都會跟你說哪個比較會成功..除非事主堅持.. 09/01 12:21
推 roger2623900: 我是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舉證故意抄襲 09/01 12:22
推 belmontc: 回rainnawind,你分得清楚刑事跟民事嗎... 09/01 12:22
→ laser789: 當初媽媽嘴也不知情 怎麼檢察官就可以起訴 09/01 12:28
推 GAOTT: 大膽 誰准你提媽媽嘴的 09/01 12:31
→ Jameshunter: 媽媽嘴更搞的是女殺人犯還是在非營業時間幹的 09/01 12:38
推 k798976869: 賠錢而已 09/01 12:39
→ su4vu6: 光這幾個問句 就涵蓋了 好幾個不同案子 09/01 12:53
→ haha98: 這咖看到4-11就狂洗地護航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9/01 13:02
→ waitla: 講到媽媽嘴就閉嘴了 說好的法治精神呢? 09/01 13:03
推 qaz556644: 阿就著名4-11支持者 09/01 13:11
推 f40075566: 公司管的就公司告啊 跟我講幹嘛 09/01 13:21
推 KEITTLY: 媽媽嘴老闆沒被不起訴,有交保但是有不在場證明沒被起訴 09/01 13:21
→ KEITTLY: *沒被起訴 09/01 13:22
推 tomet: 原新聞講不起訴就是刑事部分,民事到底如何新聞沒講,除非 09/01 13:23
→ tomet: 證據顯示公司有指示抄襲,不然刑事還是很難成 09/01 13:23
→ Hosimati: 我只是知道民事有這條,不知道其他法規所以問一下 09/01 13:53
→ Hosimati: 而且對於一般人只會看到公司抄了他的作品,他當然是告 09/01 13:54
→ Hosimati: 公司,他何德何能可以去調查是公司的哪個員工抄的 09/01 13:54
→ waitla: 有交保對阿 但為啥會交保 就是檢方認為他涉嫌重大聲請羈押 09/01 14:20
→ waitla: 然後馬上就被不在場證明打臉 後來為啥洗清嫌疑 就是檢方又 09/01 14:21
→ waitla: 又又洩密了 換人接手才排除(當年檢察官自己說的) 09/01 14:21
→ waitla: 這就是某些人拼命護航的絕對不會有問題的檢察系統 09/01 14:22
推 zxm50191: 笑死 問人家懂刑事民事嗎 提到媽媽嘴馬上安靜 09/01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