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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509300340.aspx 電子遊戲場業申設解凍 苗縣嚴訂自治條例規範 2025/9/30 20:14(9/30 20: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0日電)苗栗縣政府暫停受理申設電子遊戲場多年,遭業者向 監察院陳情涉有行政怠惰。縣府工商發展處提報「苗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草案 」今在縣務會議通過,嚴格規範與學校距離。 苗栗縣政府今天召開縣務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由工商發展處提案的「苗栗縣攤販集中區管 理自治條例草案」及「苗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草案」,將提送縣議會進一步審 議。 根據工商發展處資料,目前縣內電子遊戲場登記總家數為46家,其中普通級3家、限制級4 3家;營業中31家、停業中15家。 工商發展處指出,縣府近10年來暫停受理電子遊戲場新登記與設立,近日業者申設不予受 理案,遭監察院來函要求苗縣府說明原委。 工商發展處表示,縣府106年9月公告不予受理電子遊戲場業設立之依據「備受挑戰」,被 民眾指涉有行政怠惰情事,有業者提起行政訴訟,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業者檢 具商業登記申請書、電子遊戲場營業級別證等相關書件申請,縣府應依法定要件審查。 工商發展處指出,苗栗縣是少數尚未制定縣內自治條例縣市,若依中央經濟部「電子遊戲 場業管理條例」及「商業登記法」審核,條件過於寬鬆,對青少年身心及治安影響甚鉅, 因此訂定「苗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盼加以嚴格規範。 草案條文中,電子遊戲場除應符合土地管制、建築、消防、衛生法規相關規定,並規範應 距離住宅區300公尺以上,且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中小、高中職、醫院 等機構1000公尺以上;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所應距離2000公尺以上。 此外,若經營電子遊戲場業涉及賭博行為者,自司法警察機關查獲之日起3年內,該營業 場所同一地址不得再行申請設立電子遊戲場業。(編輯:張銘坤)11409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4.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9287957.A.EFE.html
lolic: 鄉下有在管這個喔 10/01 11:06
kuninaka: 限制範圍有夠無聊,手機上就一大堆賭博電玩= = 10/01 11:07
iqeqicq: 提醒推文小心吃4-11 10/01 11:07
iqeqicq: 現在網咖沒落了,幾乎變成夾娃娃機和扭蛋機 10/01 11:08
syldsk: 是音樂播放器附設互動小遊戲啦 10/01 11:08
iqeqicq: 但官方名稱為「選物販賣機」 10/01 11:09
iqeqicq: 當時網咖地點也被規定禁止太接近學校 10/01 11:10
RWmeat: 不給辦新業者是怕被分一杯羹吧 10/01 11:11
anpinjou: 梅大媽不意外 10/01 11:12
CactusFlower: madama招牌的4-11釣魚 10/01 11:13
abcde79961a: 畢竟是 10/01 11:15
iqeqicq: 警察臨檢網咖還不如抓地下賭場 10/01 11:15
pekora998: 8F是對的 邱老大的那間賺超多 10/01 11:25
jackas103: 阿帕契..點到為止 10/01 11:54
hermis: 現在打快打都直接連線了,還有人想去電子遊戲場玩嗎? 10/01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