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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來源合法的話完全沒問題吧? 看到這篇就想到, 最近不知道為啥一直聽到美國水門案, 推文也有看到。 不過仔細想想水門案犯的法可多了: 1. 非法入侵與竊聽 2. 妨礙司法調查 3. 濫用總統職權與行政資源 4. 作偽證 5. 藐視國會 6. 侵犯新聞自由 水門案可是超大規模的違法事件, 這樣比對起來提到水門案其實蠻可笑的。 這部漫畫我沒看過, 不過就這幾格看來一個問題都沒有吧? 照片是公開場合的料亭入口, 記者說的調查應該不會以違法為前提。 甚至違法的其實是被檢舉方的施壓。 雖然狗仔的確有些爭議, 但這幾格內法律上會有什麼問題? 我不是法律專業,願聞其詳。 ※ 引述 《HarunoYukino》 之銘言: :   :   : 詐欺獵人 公共建設詐欺 :   :   : 白石方的合夥人:榎木,本身就是跑經濟新聞的記者 :   :   : https://i.imgur.com/zm6Xxp9.jpeg : https://i.imgur.com/lNOu32u.jpeg :   : 當狗仔拍攝議員跟建商吃飯的照片來賣給政敵 :   : https://i.imgur.com/HgNix6O.jpeg : https://i.imgur.com/SpQTHKE.jpeg : https://i.imgur.com/xE5u1te.jpeg :   : 然後該議員拿這東西在議會上揭弊,導致縣知事下台 :   :   :   : 民代拿著狗仔給的東西揭弊,可以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4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9370820.A.258.html
nahsnib: 你說什麼門?喔水門10/02 10:07
CactusFlower: 但水門案不是拿來暗地搞自己大哥10/02 10:08
yellowhow: 偷拍好像有妨礙秘密罪之類? 違法收證法官不一定採信10/02 10:10
yellowhow: 但很多時候戳破遮羞布就夠了,剩下看檢方媒體是否裝死10/02 10:11
yellowhow: 現在看來水門案好像也不怎樣了?10/02 10:11
妨礙秘密前提要那是秘密吧? 公開場合就已經有點微妙了, 起碼要是兩個人近距離對話內容的程度。 進餐廳不算是什麼沒人知道的事吧? 經過的路人都能看到的事也能算違法蒐證嗎?
abc12812: 水門案之類的問題是用國家機器監控政敵10/02 10:12
abc12812: 記者又不是國家機器10/02 10:13
qaz95677: 油門案10/02 10:13
Wardyal: 肛門按10/02 10:13
Hazelburn: 你認真了10/02 10:13
看看能不能長點姿勢嘛。 推文看起來很多人都覺得不行, 應該能問出點道理吧?
Xpwa563704ju: 油門案10/02 10:14
gundam01: 水門案是行政權去監控有調查權的立法機關10/02 10:14
Muilie: 油門案XDDD10/02 10:15
jeff666: @油門10/02 10:15
iqeqicq: 美國有毒樹果實理論10/02 10:28
※ 編輯: feedingdream (101.10.142.3 臺灣), 10/02/2025 10:30:22
SunnyBrian: 水門案在民眾看來最糟糕的就是不誠信問題,這算美國 10/02 10:55
SunnyBrian: 開國以來的民情傳統,柯林頓也是類似的問題,你在辦 10/02 10:55
SunnyBrian: 公室紓壓「無所謂」,但你不要睜眼說瞎話騙人嘛 10/02 10:55
ianbh: 用水門案標準,那個excel表早因為毒樹果理論失去證據力了 10/02 11:49
D2Diyus: 哪個excel? 10/02 11:57
SunnyBrian: 不是喔,毒樹果不是這樣用的唷…… 10/02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