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yashiro: 正解應該是遠離熊出沒的區域才對 10/27 11:33
→ Fuuuck: 以前看過棕熊挨三槍還能動的 10/27 11:33
→ ke0119: 皮糙肉厚 10/27 11:33
推 pinqooo: 現在熊害那麼多就是直接進市區裡散步了 總不能搬家去九州 10/27 11:34
推 intela03252: 三槍連人都不見得打得死,更別說熊 10/27 11:34
→ pinqooo: 躲熊吧 10/27 11:34
→ linzero: 熊其實也怕陌生的事物,看過影片,人驚嚇後造成大聲響嚇 10/27 11:35
→ linzero: 的熊跑走。但現在,感覺有些熊已經覺得人類不可怕,且是 10/27 11:35
→ linzero: 良好食物來源 10/27 11:35
→ ke0119: 四國的熊也很少,反而山豬比較危險 10/27 11:36
→ ke0119: 太頻繁跟人類接觸了(登山客、遊客) 10/27 11:36
推 highwayshih: 也要看熊攻擊你是出於那種目的啊 如果是護崽 10/27 11:37
→ highwayshih: 嘗試嚇熊只會讓熊放大你的威脅程度 攻擊性更強而已 10/27 11:37
→ ke0119: 北海道知床就是愈來愈多遊客 10/27 11:37
推 shlee: 其實就是在你已經不可能逃掉且沒有選擇權的時候 保護好自 10/27 11:37
→ shlee: 己的要害減少傷害 賭熊不是為了進食而攻擊你 存活機率就能 10/27 11:37
→ shlee: 提高 實際上很多熊攻擊人的案例只是因為熊感覺到有威脅性 10/27 11:37
→ shlee: 而發起攻擊 且這類的存活案例也很多 但很多人以為熊攻擊人 10/27 11:37
→ shlee: 都是為了進食所以一直酸專家的建議就有點莫名其妙 而且專 10/27 11:37
→ shlee: 家的建議其實是很基本的要你保護要害而已 10/27 11:37
→ minuteC: 就跟跳傘傘壞了一樣 事情都發生了 怎麼增加生存率的問題 10/27 11:40
→ linzero: 因為人也跑不贏熊,一定距離內可能就跑不掉 10/27 11:44
→ lomorobin: 真正的解法只有兩個,把熊趕走,或是人搬走。熊不斷擴 10/27 11:44
→ lomorobin: 張領地怎麼防範都沒有用。 10/27 11:44
推 westgatepark: 跑沒用 爬樹沒用 這兩點熊都比人類還強 那當然只能 10/27 11:44
→ westgatepark: 儘可能保命了 10/27 11:44
→ westgatepark: 仙台那個發現熊的是市中心 四周都是現代高樓建築 人 10/27 11:46
→ westgatepark: 不可能走 那就是只能除掉熊了 但現在唯一能合法除熊 10/27 11:46
→ westgatepark: 的獵人又被政府搞到不出動 10/27 11:46
→ shlee: 前陣子也是一個住日本的老外在山上練跑被熊從森林衝出來突 10/27 11:46
→ shlee: 襲 他也是用手去阻擋臉部被攻擊 雖然手骨頭斷了 腿也有被 10/27 11:46
→ shlee: 抓傷 但熊最後也是自行離開他才自己跑下山求救送醫 新聞的 10/27 11:46
→ shlee: 照片他臉是完全沒有傷的 10/27 11:46
推 s921619: 感謝分享 10/27 11:49
推 bloodruru: 嗅覺超強的 帶刺激性的物品都能驅逐吧 10/27 11:49
→ v21638245: 其實啦仙台那個還是在山邊啦 10/27 11:51
推 ken327639: 剛好前幾天中國黑龍江熊跑進市區覓食嚇死眾人,中 10/27 11:54
→ ken327639: 國大陸警方二話不說直接開槍射殺 10/27 11:54
→ chuckni: 基本上更不可能叫人搬的,範圍太大了而且是所有有熊出沒 10/27 11:54
→ chuckni: 的山區都應該進行理論上的撤離,所以只有可能等政府開始 10/27 11:54
→ chuckni: 進行政策處理或是就這樣擺爛,不過高市才剛上任理論上不 10/27 11:54
→ chuckni: 太會姑息放任民調下跌,這個事件很容易被當成高市政權的 10/27 11:54
→ chuckni: 能力指標 10/27 11:54
推 Cuchulainn: 那遇到藏在竹林中的黑白熊呢 10/27 12:03
跳到高牆、高低差地形上,牠們不會翻牆
※ 編輯: ke0119 (119.243.172.187 日本), 10/27/2025 12:08:55
推 bamama56: 總之先攻擊同伴 10/27 12:09
→ linzero: 絆倒同伴,適用緊急避難嗎? 10/27 12:15
推 bamama56: 放心 沒人會有意見 熊也沒有 10/27 12:16
推 urzakim: 竹林的黑白熊主食是竹子吧 10/27 13:02
推 qwe88016: 以前看過人類挨三槍還能開直播的 10/27 13:09
→ rayven: 獵人只有狩獵跟持有鎗枝的的合法權利,並不能在市區擅自開 10/27 13:41
→ rayven: 鎗 10/27 13:41
→ rayven: 2018砂川事件就是典型例子,不過被媒體跟鄉民炒作成官逼民 10/27 13:41
→ rayven: 反了 10/27 13:41
推 zx1027112233: 之前有講過近距離遇到就只能賭,縮成球,或是拿噴 10/27 13:48
→ zx1027112233: 霧,二選一 10/27 13:48
推 zx1027112233: 熊不餓咬你幾口就走了,脖子腹部要保護好,然後跳進 10/27 13:51
→ zx1027112233: 水也沒用歐,熊也會游 10/27 13:51
推 zx1027112233: 哪有炒作成官逼民反,很明顯就是獵人被公安背刺, 10/27 13:54
→ zx1027112233: 白癡日本政府都有人要護航? 10/27 13:54
→ rayven: 去看法院判決書就知道當時很多細節被刻意隱藏了 10/27 14:02
→ rayven: 要注意的就是這不是刑事案件而是行政處份,單純就公安委員 10/27 14:18
→ rayven: 會認為老獵人不適合再繼續拿鎗了才取消他的執照。 10/27 14:18
→ rayven: 如果老人開車衝撞了人,你會反對吊銷該老人的駕照嗎? 10/27 14:20
→ rayven: 獵友會拒接獵熊委託與其說是寒蟬效應不如說是總算找到可以 10/27 14:22
→ rayven: 不用再幹這種吃力不討好差事的藉口。 10/27 14:23
→ rayven: 也不是說公安委員會的做法完全沒錯,像子彈就沒找到不能直 10/27 14:29
→ rayven: 接證明鎗托損壞是那鎗的跳彈造成,所以公委就用「可能性」 10/27 14:29
→ rayven: 來說服二審法官,畢竟人家是官啊,行政處份就是他的權利。 10/27 14:30
推 S2357828: 所以有不適任的依據嗎? 10/27 14:33
→ rayven: 就未得到現場警察的許可擅自開鎗。 10/27 14:40
→ rayven: 那鎗跳彈打到另一名獵人的鎗托底座造成損壞,事後獵人要求 10/27 14:40
→ rayven: 老獵人賠修理費遭拒於是向砂川警署 10/27 14:40
→ rayven: 報案,才發現當時警察跟市公所職員正在疏散圍觀民眾,根本 10/27 14:42
→ rayven: 沒有同意開鎗。 10/27 14:42
→ rayven: 現場警察法庭證言:當時他人在市區道路上,無法正確掌握獵 10/27 14:47
→ rayven: 人跟小熊的位置,並未允許獵人開鎗。 10/27 14:47
推 ucha: 吊銷執照的版本也差太多,之前一開始說警方背刺獵人 10/27 15:01
→ ucha: 還有說是公所在搞也有說警方有認發砲許可 10/27 15:01
→ ucha: 是公安搞事是不同的案子混在一起討論嗎? 10/27 15:01
→ rayven: 所以說去看判決書啊,網路跟媒體為了流量扭曲事實也不是第 10/27 15:04
→ rayven: 一次,然後這是2018年發生的事,跟今年熊害還有2公尺啥的 10/27 15:04
→ rayven: 沒有直接關連。 10/27 15:04
→ yuizero: 可是第一審 在現場和県職員在作證時又說是他們准許的 判 10/27 16:01
→ yuizero: 決有 10/27 16:01
→ yuizero: 第二審跑去問指揮交通的其他警察然後寫近判決擺明就是要 10/27 16:02
→ yuizero: 搞人 10/27 16:02
→ yuizero: 現場在熊周圍警察也只有一位 10/27 16:03
→ rayven: 質疑證人是原告律師的事,二審採信了跳彈打中了另一名獵人 10/27 16:21
→ rayven: 鎗托底座的事情為真,有對現場人員造成傷害的危險性,這才 10/27 16:21
→ rayven: 是原告二審敗訴的關鍵。 10/27 16:21
→ rayven: 再說一次,這是行政處份不是刑事案件,打輸了也不會抓去關 10/27 16:21
→ rayven: 。 10/27 16:21
推 S2357828: 獵人是聽令開槍的 跳彈責任要歸屬獵人 那獵人覺得是被 10/27 17:03
→ S2357828: 搞沒錯吧 10/27 17:03
→ S2357828: 一審證人沒偽證或翻供的話只採信二審證人也很怪 10/27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