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j1983: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12/08 19:46
→ ARCHER2234: 不是,其實是可以不用負責也不用保養,隨便用大力用 12/08 19:46
而且通姦除罪化
只剩下民事訴訟
訴訟起來曠日費時
※ 編輯: kuninaka (1.173.154.252 臺灣), 12/08/2025 19:47:53
→ ARCHER2234: 什麼罪?不要被抓到就好 12/08 19:48
→ kuninaka: 我想到很多方法 12/08 19:49
推 zball: 順帶一提 現在外遇公定價不過50萬上下 但外遇對離婚財產分 12/08 20:22
→ zball: 配無關 反而是離婚的均貧效果可以遠超這價值 還不算小孩膳 12/08 20:22
→ zball: 養費喔 經濟上結婚對有錢的拘束力更高 有錢的簽婚前協議越 12/08 20:22
→ zball: 來越多 12/0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