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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海道公安委員會向獵人謝罪,並且歸還獵槍, 池上治男睽違七年再次拿回自己的獵槍。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ddace36257a8267d5501d8cacbcc2bb1b9baf38c 砂川市的獵人池上治男(IKEGAMI Haruo,77歲)於 2018 年在砂川市的請求下,於警察 陪同下獵捕棕熊。隔年,北海道公安委員會以其發射的子彈有擊中住宅的風險為 由,吊銷其獵槍持有許可。 池上先生隨後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北海道政府的處分,一審獲勝。然而,二審的札幌高等 法院認為「反彈的子彈亦有擊中人的危險性」,裁定北海道政府的處分合法,判決池上先 生逆轉敗訴,池上先生因此提出上訴。 在 3 月 27 日的最高法院判決中,法院指出「雖然承認當時射擊具有危險性,但公安委 員會的處分過於嚴苛,並不妥當」,駁回了高等法院的判決,池上先生逆轉勝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5702118.A.657.html ※ 編輯: chordate (45.14.71.15 日本), 04/09/2026 10:35:44
SSIKLO: ???原來不是只有吊銷執照,連槍都收走了 04/09 10:37
naideath: 公權力太蠢引起的退隊流事件 04/09 10:38
iam0718: 這根本政治跟法律一起耍蠢的事件 04/09 10:39
shigurew: 當官當太爽,離開實務的結果 04/09 10:41
shadow0326: 吊照本來就會收槍吧 不然就是違法持槍啊 04/09 10:41
Rain0224: 原來日本的法院也是會搞出這種離譜的判決,公家機關犯 04/09 10:43
Rain0224: 蠢之外,還需要法律機關一搭一唱 04/09 10:43
a12073311: 幫個忙卡七年 誰愛打誰去打 04/09 10:43
salamender: 結果折騰最久的是沒辦法面對錯誤的官員 04/09 10:44
iam0718: 全世界法院都會吧 日本之前那個違停判決也很好笑 04/09 10:45
iam0718: 後來直接停在法院門口 04/09 10:45
停法院後有後續嗎?我有點好奇。
arrenwu: 這樣一搞 誰還願意幹這種鳥事 04/09 10:45
moritsune: 從一開始就不該發生的智障案件 04/09 10:45
Rain0224: 話說「反彈子彈」這種判決理由不是也能用在警察開槍執法 04/09 10:46
Rain0224: 嗎 XD 04/09 10:46
Sheltis: 判決的法官跟官員都應該受到懲處 04/09 10:49
hasroten: 超級白癡 04/09 10:49
CarRoTxZenga: 官司搞7年了誰賠償那獵人的損失... 唉 04/09 10:53
haoboo: 其實也不一定有什麼實質損失,很多獵人都打身體健康的,真的 04/09 10:57
haoboo: 靠這個賺錢的不多(也賺不了幾毛錢) 04/09 10:58
haoboo: 主要還是精神上的侮辱性跟傷害性很大 04/09 10:58
oldriver: 卡妳七年 要幫自己去幫 04/09 10:58
※ 編輯: chordate (45.14.71.15 日本), 04/09/2026 10:59:33
ghostxx: 日本警察有在開槍的嗎... 04/09 11:00
ARCHER2234: 笑死,還真沒原則,被惡整七年還是乖乖去了,不過日 04/09 11:02
ARCHER2234: 本人聽上面話的民族性不意外啦 04/09 11:02
Tads: 有來個土下座嗎? 04/09 11:02
ARCHER2234: 畢竟封建遺緒一直在影響日本,比歐洲還嚴重 04/09 11:03
Seventhsky: 跑法院浪費的時間金錢就是很大損失了好嗎 搞了七年喔 04/09 11:03
tim19131: 阿沒有過國賠或地方賠償喔,真的很鳥 04/09 11:05
Yoimiya: 新聞底下留言蠻多的 04/09 11:06
j65p4m3: 哇靠還真的是退隊流樣式 04/09 11:10
fenix220: 畢竟是日 反觀 04/09 11:13
angol1337: 前陣子還有法官判google map評論的毀謗不算毀謗,然後 04/09 11:18
angol1337: 就有人做了法官的評論網站,法官們因為這個前例判決所 04/09 11:18
angol1337: 以沒辦法出手阻止XD 04/09 11:18
mc3308321: 原來日本司法也這麼會搞 04/09 11:19
usoko: 這種公務員就是國家的損失.... 04/09 11:22
koumoushou: 司法搞七年?誰還敢幫 04/09 11:25
Liddell1256: 春天要到了熊該起床了 04/09 11:26
iamnotgm: 官司打7年就是跑法院和其他亂七八糟的程序7年耶 怎麼會 04/09 11:27
iamnotgm: 沒啥損失 04/09 11:27
shirokase: 把二審的挖出來啊,整件事最大幫兇 04/09 11:41
furret: 都80歲左右了還要打獵呀 04/09 11:49
CjackC: 政府向鬼殺隊道歉並歸還日輪刀 04/09 12:10
e2c4o6: 他都幾歲了 還被搞7年 真的是法克 04/09 12:18
oppaidragon: 超級白痴的事件 陪同的警察跟公所人員說可以開槍 熊 04/09 12:39
oppaidragon: 的後面記得還是土坡之類的 結果被告浪費多年時間 04/09 12:39
wayneshih: 車子停法院的後來法院用廳舍管理法把車拖走了 想玩法 04/09 12:45
wayneshih: 律人玩不過人家的 04/09 12:45
原來如此,謝謝提供資訊!
Treeflaw: 其實看文章意思是獵人主動訴訟想要討回公道吧,跟被告那 04/09 12:56
Treeflaw: 種狀況不同 04/09 12:56
caryamdtom: 超有名的現實退隊流,這一搞發現獵人待遇差又麻煩 04/09 13:20
idatenjump: 七年很久,一個小孩都能從小學入學念到國中了 04/09 13:27
Landius: 這位還可是在第一線設熊籠協助的,北海道公安你們搞這檔事 04/09 13:53
Landius: 到底是在幹嘛 04/09 13:53
※ 編輯: chordate (45.14.71.15 日本), 04/09/2026 14:07:56
Hyouri: 拿回槍歸拿回槍 沒說要幫吧 04/09 14:08
dreamnook2: 真的是惡官擾民 04/09 14:15
lazioliz: 怎麼個謝罪法 04/09 14:51
lain2002: 真 退隊流 04/09 15:25
arcanite: 給我跪下!公安委員會! 04/09 15:27
afjpwoejfgpe: 7年...... 04/09 15:29
alligator176: 需要的時候法院也可以轉彎 04/09 17:47
ElderShock: 有時在想二審這種抽象判決, 是不是為了讓最高法院也 04/10 03:08
ElderShock: 有事做, 不然真的浮誇 04/10 03:08
WayneChan: 要有國賠吧 04/10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