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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一下 特哥是說要講「你好我是乞丐 我想要金卡」 但粉絲只說「特哥你好 我是乞丐」 他沒說我想要金卡啊 特哥可否能視為他只是打招呼 出庭用這個答辯有機會pass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6119297.A.CBD.html
Teng0615: 你這答辯法 我在法庭影片有看過 丁特的確可以學一下 04/14 06:32
widec: 笑死 XDDD 04/14 06:48
otis1713: 沒有用,因為他告的是公然侮辱,這東西只要符合1.公開 04/14 07:03
otis1713: 場域2.侮辱他人其實就成立了,後面給不給金卡其實是堵 04/14 07:03
otis1713: 嘴行為(讓別人不來告你) 04/14 07:03
sony0223098: 沒辦法告的是妨礙名譽 那vod裡特哥是狂噴 04/14 07:03
smik: 你這事情就只看一半的,他事後有說讓他去跟小編聯絡,你當 04/14 07:03
smik: 下沒拒絕沒告知他沒講,又要他留資料不就是要履約? 04/14 07:03
otis1713: 妨害名譽本身就是很容易成立的。通常只要能連結到人, 04/14 07:08
otis1713: 然後真的罵了,那就是妨害名譽,就算你完全不知道你罵 04/14 07:08
otis1713: 的人是誰都能成立 04/14 07:08
otis1713: 比起在那邊賴,還不如想辦法證明對方“真的”是乞丐 04/14 07:09
fman: 問有沒有機會,當然是有,所以你問錯了,你應該問機會大不大 04/14 07:10
fman: 那就要法官判斷了,不過目前還在起訴階段,不和解就是檢察官 04/14 07:11
fman: 判斷要不要起訴,用那種幹理由把人當白癡,你看檢察官會不會 04/14 07:12
fman: 接受 04/14 07:12
smik: 現在都沒有人叫乞丐了,都叫遊民,而且他收到傳票後還一直 04/14 07:41
smik: 喊人金卡乞丐,這穩的 04/14 07:41
smik: 行情價大約5萬,以丁特的個性會給五萬後繼續罵他乞丐吧 04/14 07:43
ffaatt: 難怪被告 04/14 07:50
cool8418: 反正照他邏輯 司法迫害 04/14 07:53
iampig951753: 可以啊 我也覺得他少字了 不符合贈送條件 只是變成 04/14 08:11
iampig951753: 自介 04/14 08:11
fhirdtc98c: 硬凹是要看合理性的 04/14 08:18
VL1003: 很難凹啦,你又有直播存檔,前因後果那麼明確,你拿片斷 04/14 08:24
VL1003: 來斷章取義是當檢察官還是法官白癡… 04/14 08:24
adwn: 法院都要他帶了,這硬凹沒用啦 04/14 08:33
MisuzuXD: 他事後叫人家找小編聯絡 代表他當下也覺得沒問題啊 04/14 08:38
MisuzuXD: 少在那玩文字遊戲了 04/14 08:38
VL1003: 認真講就是給一給和解,然後金卡明文寫禁止非本人使用, 04/14 08:42
VL1003: 登記一下持卡者資料就解決的問題,他有本事天天本人來買 04/14 08:42
VL1003: 你就認了吧。 04/14 08:42
olalo: 最好的解法就是給金卡,怕濫用,這張金卡有特規限制就好 04/14 09:01
banana190: 妨礙名譽沒救,金卡只是和解用的 04/14 09:01
smik: 那張卡是要怎濫用,濫用都他在嘴,自己在送前加規則就好了 04/14 09:03
smik: ,很難嗎? 04/14 09:03
smik: 限制一天只能送一杯就解決了 04/14 09:04
poz93: 那張金卡其實本來就是限制一天一次 買一送一 04/14 09:16
poz93: 所以其實就算給金卡 人家天天使用你還是賺錢 04/14 09:17
poz93: 丁特就是覺得你態度差 我愛面子 所以不想給 04/14 09:18
poz93: 就中對方的招 現在給自己嚥不下去 不給又要賠比給金卡還多 04/14 09:21
poz93: 對方真的很懂丁特 不愧是8年特粉 04/14 09:21
piliamdamd: 不和解那點小錢 丁特也沒差呀 幾萬就能罵到飽 他爽 04/14 09:23
HowardLangou: 他如果不缺那點小錢就會給金卡好嗎… 04/14 10:12
lovevul3s06: 他自己都斗內說他是乞丐了 那別人稱呼他為乞丐不行 04/14 10:16
lovevul3s06: 嗎? 04/14 10:16
qd6590: 不給金卡可以炒流量 特粉為了挺特哥又瘋狂抖內 根本超爽 04/14 10:34
qd6590: 而且特粉最喜歡的就是看特高高在上噴人的樣子 04/14 10:34
kaminari22tw: 哈哈哈哈哈哈哈阿含 04/14 10:46
sylviehsiang: 什麼時候妨害名譽很好成立了 04/14 12:15
sylviehsiang: 笑死,各大律師都在騙人嗎? 04/14 12:15
sumwind: 最大的點是丁特當時有要他留資料,代表契約是成立 04/14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