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nyxfg: 3.很合理啊,難不成路人會允許腳踏車濺起的泥水噴到自己 04/16 12:41
→ tonyxfg: ?另外說一下,汽機車同樣有這條規定 04/16 12:41
推 Lisanity: 我記得有一集小新又沒搭上娃娃車的時候 04/16 12:42
→ Lisanity: 美冴騎腳踏車載小新小葵因為往幼稚園的路上施工所以要 04/16 12:42
→ Lisanity: 繞道,結果要走超陡而且超長的上坡路XDD 04/16 12:42
推 kinuhata: 法規跟實務脫節也不是第一次上演了 然後又很難滿足所有 04/16 12:45
→ kinuhata: 用路人需求 基本上路人跟汽機車都不希望自行車出現在自 04/16 12:45
→ kinuhata: 己周圍 04/16 12:46
→ prussian: 台北市幾百年前就吵過了,基本上要有解只能像荷蘭那樣 04/16 12:47
→ prussian: 直接變出實體分隔車道。這在大都市裡基本上不可能 04/16 12:48
推 LittleJade: 3沒問題吧,要你看到水坑減速不要全力衝刺濺起水花 04/16 12:49
推 del680202: 像我這種開車上班的,遇到影片這狀況,真的會想哭 04/16 12:53
推 md01yo30: 第二點,禁止單手騎車的規定主要是針對手機、傘、或其他 04/16 13:03
→ md01yo30: 手持行李的狀況。 04/16 13:03
→ MikageSayo: 看到那種講到某某條件卻硬要忽略但書的,真的很糟 04/16 13:04
推 mkcg5825: 上面那個是..等等不穩定騎車方式 單手騎車確實是不穩 04/16 13:31
→ mkcg5825: 定方式沒錯吧 總不可能我沒拿東西就能單手騎車吧? 04/16 13:31
推 md01yo30: 我就直接找他們警察局給的pdf了,當然法條要怎麼延伸解 04/16 13:34
→ md01yo30: 釋都可以,但連他們警察都這樣寫了難道還有什麼問題 04/16 13:34
推 mkcg5825: 如果限定手持物品=可以邊騎車邊做手部伸展 04/16 13:35
推 makinonanami: 吃藍色罰單應該是不會影響你的簽證 04/16 14:03
推 AprilUi: 因為但書太多警察甚至說不會因為一次違反就開單 04/16 14:13
→ AprilUi: 其實腳踏車可以騎有標示自行車能通行步道的人行道 04/16 14:13
→ AprilUi: 但那個標誌往往要幾百公尺才會有一個還不一定在路口 04/16 14:13
→ Kust: 真的有人因為打方向手勢被罰的再說 留給現場執法者判斷本 04/16 14:40
→ Kust: 來就是最好的辦法 你規定再細都會有人想凹 04/16 14:40
推 wake01: 定法條的高官 連公車都不會坐 更不可能去騎單車 04/16 14:56
推 abadjoke: 就一看就知道沒在騎自行車的一群人訂出來的法規啊 04/16 16:41
→ godzella: 第一條真的太太太太重要‼ 04/17 00:27
→ godzella: 現在很多行人專用號誌、不講清楚真的會出人命 04/17 00:28
→ godzella: 尤其是汽車要右轉、行人號誌明明是紅燈 04/17 00:30
→ godzella: 就會有自行車把自己當車子直行穿越 04/17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