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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的自行車規定新增了100多條違規項目,其中有很多詭異或是互相牴觸的地方,舉個例 1.自行車要騎在自行車道,路牌要遵守汽車路牌,但號誌要看行人號誌 2.自行車轉彎“必須”比手勢,但同時又禁止單手騎車 3.自行車濺起的泥水禁止噴到路人(?) 4.自行車“必須”騎在自行車道,但汽車在自行車道臨停”原則上”不違法,自行車經常需要閃臨停汽車 很多自行車的人其實是因為騎在車道太危險,閃臨停汽車又要騎到車道中間,有些窄路甚至沒有自行車道,不僅汽車不敢超車(超車需離1公尺),自行車又不能騎人行道,很容易在窄巷出現一台自行車後面拖著一整隊不敢超車汽車的,交通大塞。 也有媽媽騎自行車載小孩上學(像美冴載小新那樣),因為怕被車撞所以選擇騎人行道的。 我自己在新法上路後完全照著法規在騎自行車,實際就遇到很多問題 像是自行車要看行人號誌,但某些路口的行人號誌在車道視線死角看不到,或是行人號誌是要手動按才會啟動的,難道是要下車走上行人道按了再回去騎車? 還有行人紅燈車道綠燈的路口,自行車停在”車道”上等”行人”紅燈,然後汽車一直從旁邊呼嘯而過,如果是窄路,汽車未離1公尺禁止超車,變成汽車要等自行車等紅燈。 還有禁止單手騎車卻又強制比手勢才能轉彎,有日本人跑去問警察到底怎麼辦,警察也答不上來,只好說先停下來比手勢,比完再繼續騎 總之就是感覺訂這個法規的人完全不懂交通實務狀況,至少我這一區的日本人沒人在乎這法規,照樣騎人行道,警察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看心情抓。但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就相對比較容易被警察頂上,我也只能乖乖照法規騎,能不騎車我盡量就不騎車,要是吃了一張罰單簽證很有可能就再見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407FPN8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31.240.4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6314285.A.95B.html
tonyxfg: 3.很合理啊,難不成路人會允許腳踏車濺起的泥水噴到自己 04/16 12:41
tonyxfg: ?另外說一下,汽機車同樣有這條規定 04/16 12:41
Lisanity: 我記得有一集小新又沒搭上娃娃車的時候 04/16 12:42
Lisanity: 美冴騎腳踏車載小新小葵因為往幼稚園的路上施工所以要 04/16 12:42
Lisanity: 繞道,結果要走超陡而且超長的上坡路XDD 04/16 12:42
kinuhata: 法規跟實務脫節也不是第一次上演了 然後又很難滿足所有 04/16 12:45
kinuhata: 用路人需求 基本上路人跟汽機車都不希望自行車出現在自 04/16 12:45
kinuhata: 己周圍 04/16 12:46
prussian: 台北市幾百年前就吵過了,基本上要有解只能像荷蘭那樣 04/16 12:47
prussian: 直接變出實體分隔車道。這在大都市裡基本上不可能 04/16 12:48
LittleJade: 3沒問題吧,要你看到水坑減速不要全力衝刺濺起水花 04/16 12:49
del680202: https://reurl.cc/Z2V4Gp 04/16 12:51
del680202: 像我這種開車上班的,遇到影片這狀況,真的會想哭 04/16 12:53
md01yo30: 第二點,禁止單手騎車的規定主要是針對手機、傘、或其他 04/16 13:03
md01yo30: 手持行李的狀況。 04/16 13:03
MikageSayo: 看到那種講到某某條件卻硬要忽略但書的,真的很糟 04/16 13:04
md01yo30: https://i.imgur.com/v4hpEzI.png 04/16 13:07
mkcg5825: 上面那個是..等等不穩定騎車方式 單手騎車確實是不穩 04/16 13:31
mkcg5825: 定方式沒錯吧 總不可能我沒拿東西就能單手騎車吧? 04/16 13:31
md01yo30: 我就直接找他們警察局給的pdf了,當然法條要怎麼延伸解 04/16 13:34
md01yo30: 釋都可以,但連他們警察都這樣寫了難道還有什麼問題 04/16 13:34
mkcg5825: 如果限定手持物品=可以邊騎車邊做手部伸展 04/16 13:35
makinonanami: 吃藍色罰單應該是不會影響你的簽證 04/16 14:03
AprilUi: 因為但書太多警察甚至說不會因為一次違反就開單 04/16 14:13
AprilUi: 其實腳踏車可以騎有標示自行車能通行步道的人行道 04/16 14:13
AprilUi: 但那個標誌往往要幾百公尺才會有一個還不一定在路口 04/16 14:13
Kust: 真的有人因為打方向手勢被罰的再說 留給現場執法者判斷本 04/16 14:40
Kust: 來就是最好的辦法 你規定再細都會有人想凹 04/16 14:40
wake01: 定法條的高官 連公車都不會坐 更不可能去騎單車 04/16 14:56
abadjoke: 就一看就知道沒在騎自行車的一群人訂出來的法規啊 04/16 16:41
godzella: 第一條真的太太太太重要‼ 04/17 00:27
godzella: 現在很多行人專用號誌、不講清楚真的會出人命 04/17 00:28
godzella: 尤其是汽車要右轉、行人號誌明明是紅燈 04/17 00:30
godzella: 就會有自行車把自己當車子直行穿越 04/17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