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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啥店家能讓警察受理告侵占成功? : 廢話,賊頭如果懂法律 : 他今天就去當恐龍法官了 : 有能力上招待所時誰還跟你站櫃檯 : 案件來了鴿子也只能先受理 大大正解 台灣的規定就是這樣,當民眾去報案的時候 警察只能依據他的經驗,告訴民眾說這案子容不容易成立 以這例子而言,我猜警察當下也有和商家解釋,這應該是民法不是刑法 但是如果商家堅持要報案,警察沒有職權拒絕 只能乖乖跑流程,通知買家來做筆錄,整理給檢察官。 警察敢拒絕,那就是吃案了,很嚴重的。 : 然後轉去地檢署看檢查官能否起訴 : 畢竟鬼島要告一個人非常容易, : 隨便找個理由都能起訴。 嚴格來說還沒起訴啦,目前卡在檢察官手上 檢察官要是決定不起訴,這案子就不會進到法院審理階段 不過要是買家狠一點,事後其實可以反告商家誣告 這就是妥妥的刑事無誤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232.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7610124.A.E55.html
gaym19: 現在就雙方到案問接不接受調解啊 很硬才會送法院 05/01 12:36
gaym19: 然後法官看完豆頁痛 05/01 12:36
stevenchiang: 誣告也不會過啦,台灣誣告要件很嚴的 05/01 12:36
Fewer: 誣告有很嚴格嗎(? 05/01 12:37
S2357828: 大哥你也是神人 05/01 12:37
Lineage097: 台灣不是有法官認為學校提供的學歷不可信 所以造成的 05/01 12:39
Lineage097: 誣告嗎? 05/01 12:39
Cishang: 不要在誣告了,誣告很難的你要假造證據去告人家才成,剩下 05/01 12:40
Cishang: 的都只是濫訴,濫訴是GY浪費資源但不是誣告 05/01 12:40
super0949: 你也是不懂裝懂 05/01 12:42
greenzero: 10f大大,我跑警局,警察真的這樣和我說啊,他勸我有信 05/01 12:45
greenzero: 心再來,不然事後誣告啥的很麻煩。 05/01 12:45
knml: 我看誣告簡單啊新竹市長那個 05/01 12:45
S2357828: 警察想壓阿 當然能勸退就勸退 05/01 12:46
Cishang: 因為那個就是造假證據去告人,讓全台知道要怎麼讓誣告成 05/01 12:47
stevenchiang: 居然這樣也能釣到人 05/01 12:47
wommow: 上面的是不是吃-7了== 05/01 12:48
rsbbs0611428: 誣告要沒有事實經過才會成立,這案經過店家臉書PO 05/01 12:48
rsbbs0611428: 文,PTT轉文都有留下紀錄幾乎不可能成立 05/01 12:49
CarRoTxZenga: 推文別被釣啊.... 05/01 12:56
excercang: 誣告的成立要件很困難耶 05/01 12:56
busman214: 除非你遇到會自證己罪的奇葩不然誣告其實超難成立的... 05/01 13:13
busman214: 某推文就是遇到了那個萬中選一的奇葩 05/01 13:15
lifehunter: 誣告要對方做假證據告你才算 05/01 13:52
romber: 這種案子警察都想盡辦法搓掉啦,能騙走一個是一個 05/01 13:54
romber: 誣告要成立,除非你有*證ww 05/01 13:55
turndown4wat: 警察應該就照你說的填單而已吧,你想告啥都可以 05/01 14:56
Willdododo: 警察一堆事都馬在胡扯XD 05/01 16:20
Willdododo: 想辦法把你趕走 不要來妨礙業務才是他的念想 05/01 16:21
schirnir: 誣告不會成立,賣家只要表示依照他的法律認知,這樣就屬 05/01 21:55
schirnir: 於侵占罪,就不會成立了 05/01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