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lolicon: 戰鬥爽 05/01 19:08
推 ice76824: 出招,回合交換 05/01 19:09
→ GAOTT: 侵占罪是刑法吧 不是民事 05/01 19:11
推 Muilie: 下一篇可以直接拍律師牌或是司法人員工作證來戰鬥了 05/01 19:11
→ dsfrf: 你搞錯了,侵占是刑法。 05/01 19:11
推 incenseuncle: 希望版上要戰法條可以先公開職業或學籍 感謝 05/01 19:13
推 GAOTT: 為了600元差價戰鬥嗎= =....正常人吃三餐都超過了 05/01 19:14
推 ssarc: 法官:這個不算,滾去民事庭 05/01 19:16
→ excercang: 店家喊告的,10個有9個不會告,只是說出來嚇唬你用 05/01 19:18
→ excercang: 剩下那個去告的,通常是不起訴 05/01 19:19
→ GAOTT: 這次我倒是希望能起訴成功 以後就有案例參考 05/01 19:19

推 ice76824: 什麼?我有證據? 05/01 19:25
推 ssarc: 這種根本一百個法官一百種看法,全看法官想用那邊當支持論 05/01 19:30
→ ssarc: 點 05/01 19:30
→ cross980115: 哪來一百種看法 我看是一百個一百個都會跟你說跟消 05/01 19:31
→ cross980115: 保法20條無關 05/01 19:31
→ cross980115: 那個要件就不對了 05/01 19:31
推 junior1006: 侵占不會成立跟消保法第20條到底有啥關係,有人就是一 05/01 19:33
→ junior1006: 直假裝看不懂台中地院在談的根本是主觀要件。 05/01 19:33
→ cross980115: 根本沒有什麼出招交換 只有跳針不斷被打臉而已 05/01 19:34
→ ssarc: 這次就知道了 05/01 19:35
→ GAOTT: 不會知道 600元 檢察官起訴90%失敗 05/01 19:36
→ excercang: 價格太低的東西大多不起訴啦 05/01 19:37
推 junior1006: 你高機率連法院都進不了是要知道什麼。 05/01 19:37
→ excercang: 之前我被盜賣1X萬公同共有的畸零地,告了也是不起訴 05/01 19:38
→ junior1006: 就算進了法院,那也得是買方aka被告閒著沒事跑去主張 05/01 19:40
→ junior1006: 消保法20,你以為法院會自己跑去扯這條嗎。 05/01 19:40
→ junior1006: 用侵占罪構成要件就能解決的案子誰沒事再去扯一條出來 05/01 19:41
→ cross980115: 不適用的東西法官根本不會主動提及 05/01 19:41
→ cross980115: 除非你辯方主張 法官才會在判決中說明反駁 05/01 19:41
→ cross980115: 不過通常這種太瞎的 會在自家律師這關就打槍你 05/01 19:44
→ excercang: 這例真上法院,大概會被說,賣方給買方交通費,買方把 05/01 19:44
→ excercang: 貨還回去,要雙方和解 05/01 19:45
→ excercang: 根本上就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欠罵的 05/01 19:45
推 cross980115: 法院高機率會先叫你隔壁調解啊 05/01 19:46
→ excercang: 誰態度硬,通常就對誰不利 05/01 19:47
→ ssarc: 法院可以強制要求調解嗎?萬一兩邊都不要是不是還得開庭? 05/01 20:01
推 junior1006: 強制調解≠強制調解成功,雙方都不要就是進調解庭然後 05/01 20:04
→ junior1006: 調解不成立。 05/01 20:05
→ ssarc: 可憐的檢察官和法官 05/01 20:08
→ Fino5566: 幾百塊的東西根本不理你 開店的搞這齣接案的都滿頭問號 05/01 20:51
推 CarRoTxZenga: 為什麼要一直辯解呢@@ 在這開庭嗎XD 05/01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