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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simati (星詠み)》之銘言: : 好奇一個的東西 : 什麼叫作擁有權 : 你擁有的是什麼東西 : 那個遊戲程式? : 還是這個遊戲必須永久能夠運作? : 例如今天如果有款遊戲確實結束營運了 : 但是他仍然在steam上面可下載 : 實際上我依然“擁有”那個遊戲 : 但遊戲公司收了 : 伺服器收了 : 但這樣算擁有嗎 : https://i.imgur.com/HpxTm7Y.png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Google Pixel 10 Pro XL 這就是需要法律明確定義或規範的地方。 例如泡麵是一個實體,當我購買這碗泡麵時, 依照我國以及大多數國家的法律,我就擁有這碗麵的: 1.轉讓權,我可以把這碗麵送給任何好朋友,即便已經過期變成腐海 2.財產權,我買這碗麵,他就是屬於我的財產, 所以就拿這碗泡麵來抵押、申報、享用、改造、當武器, 或是跟小女孩還有大狗勾以及奇怪的練成陣做奇怪的事情,都是我的自由。 而遊戲常常連這兩個基本的權利都沒有,只有允許「遊玩」的"服務", 所以法律才會有提案,例如必須提供可完整獨立在個人電腦上執行的機制。 總之就是得滿足一些雙方共識的基本條件,才能算是擁有。 不然伺服器掛了、公司倒了,但我依舊不能執行檔案,這不算做擁有。 至少普世價值觀念不允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3.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0041677.A.299.html
※ 編輯: extemjin (114.36.203.196 臺灣), 05/29/2026 16:08:08
deepelves: 其實,世界菁英是希望你未來所有的東西都是訂閱制 05/29 16:07
deepelves: WFE的大重置計畫看起來超級成功,世界真的往這方向走 05/29 16:08
jack30338: 不當泡麵可以當健身房 其實就只是改個說法而已 05/29 16:08
siro0207: app就已經在搞訂閱制了 想當初智慧型手機剛出的時候還沒 05/29 16:09
siro0207: 有這玩意 沒想到過個幾年 8成以上的app都這樣搞 05/29 16:10
magamanzero: 所以改成租用拉 wwww 05/29 16:10
magamanzero: 這跟以前公司都跟你說一年一聘這樣 後來法律改了 05/29 16:11
Bugquan: 訂閱制也不是問題,但是不能表面上購買,骨子裡像是訂閱 05/29 16:12
nineflower: 訂閱制是世界趨勢阿,不只遊戲界各娛樂產業都一樣,做 05/29 16:12
nineflower: 為消費者我也覺得訂閱制比較好 05/29 16:12
siro0207: 雖然我自己討厭用訂閱的東西 但因為他並非詐騙 所以也沒 05/29 16:13
siro0207: 什麼能罵的 05/29 16:13
nineflower: 就像保險某方面也算訂閱制,一年一約,你覺得不滿意不 05/29 16:14
nineflower: 爽明年換家保 05/29 16:14
magamanzero: 訂閱制不會比較好 這就像你家房子貸款永遠不是你的 05/29 16:14
bibbosb4: 訂閱制並沒有比較好,當年發現你訂了用沒幾次又一直燒錢 05/29 16:15
bibbosb4: 就知道了 05/29 16:15
siro0207: 房貸不同啦 因為只要你房貸繳完 房子就是你的 但是訂閱 05/29 16:15
siro0207: 哪有繳完的可能 05/29 16:15
magamanzero: 但你不訂閱就沒房子可以住 所以只能一直訂閱 05/29 16:15
tsa99832: 價格問題 訂閱制就不能把價錢定到那麼高了 05/29 16:16
nineflower: 房子那個我們都成為租房好嗎? 05/29 16:16
bibbosb4: office來舉例以前是買一套可以好幾代電腦用,就算你不常 05/29 16:16
bibbosb4: 用還是不會對你怎樣,現在則是你可能用沒很多次但每月每 05/29 16:16
bibbosb4: 年都在燒你錢 05/29 16:16
magamanzero: 是阿 很多法律規定住是基本權利 05/29 16:16
donkilu: 訂閱制哪有比較好= = 最大的問題是廠商會包一大包賣高價 05/29 16:16
tsa99832: 你租房跟買房是完全不同的價格 05/29 16:16
play96387: 訂閱制就萬惡之源阿 只看財報的CEO掌權就會這樣 05/29 16:17
donkilu: Adobe那一包裡面我會用到的也就一兩個 但我通通都要付錢 05/29 16:17
bnn: 訂閱制房子就租房啊 05/29 16:17
play96387: 不只遊戲 當年VMware這樣搞就一堆人抱怨了 05/29 16:17
bibbosb4: office個人版現在一年3090元喔 05/29 16:18
nineflower: 為什麼一年用沒幾次還一直續訂? 05/29 16:18
bnn: 至於包一大包你只用一兩個 以後的趨勢是你重新vibe一個輪子 05/29 16:18
magamanzero: 那個 你也可以買房 但有些軟體可沒有買斷的wwww 05/29 16:18
bnn: 你不需要訂閱整台車 你只要自己vibe你需要的輪子 05/29 16:19
magamanzero: 你現在房子規定不能買斷只能承租 大概會革命 05/29 16:19
bibbosb4: 問題有些服務你又不可能不需要 05/29 16:19
bnn: 隔壁七十年地上權: 好吧它們快撞到年限的時候縮了 05/29 16:19
magamanzero: 所以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你必須要有的服務 卻沒有買斷 05/29 16:20
bibbosb4: 然後訂閱制還有個問題是就算金額少,一堆加起來也是驚人 05/29 16:20
bibbosb4: 的 05/29 16:20
nineflower: 海的對面房子都是租的阿,我看就沒革命 05/29 16:20
donkilu: ...那token帳單會先爆炸吧XD 05/29 16:20
magamanzero: 對面有自己一套玩法 那離題了w 05/29 16:21
bnn: "你必須要有的服務元件" 它跳出來說你的licence沒 請加錢升級 05/29 16:21
bnn: 然後就vip15制度 不同等級訂閱費解鎖不同功能 05/29 16:22
bibbosb4: 而且訂閱制很多都是包一堆你用不到的,還有未來可能漲價 05/29 16:22
bibbosb4: 的問題 05/29 16:22
magamanzero: 訂閱制不一定不好 但現在被濫用了 05/29 16:22
chrisjohn214: 訂閱制跟買斷制本身沒有好壞 05/29 16:22
chrisjohn214: 關鍵在市場有沒有競品 05/29 16:22
magamanzero: bnn全對 www 05/29 16:22
bnn: 市場現在就被迫有人跑去開源寫一個單獨的輪子 然後AI vibe它 05/29 16:23
siro0207: 如果以對消費者的利益來看 遊戲搞訂閱對消費者而言會比 05/29 16:23
bnn: 寫一寫發現用途有限又開始包其他東西擴容 然後成為小型軟體 05/29 16:23
siro0207: 較賺 工具類對消費者而言會比較虧 因為遊戲如果沒有持續 05/29 16:24
bnn: 最後又被那家壟斷大公司收購 loop又有人重新寫輪子 05/29 16:24
tsukirit: 泡麵放五年不能吃了 你要告廠商嗎 05/29 16:24
不行,因為購買這碗泡麵之前,上頭已經明確告訴你安全期限只有一年。 你是在了解這前提之下購買的。 反過來說,就算泡麵放了五年變成腐海都長王蟲了,你依然有吃這碗麵的權利, 廠商也告不了你,因為廠商在法律上只對期限內的食品安全負責。對此之外無權干涉。 換成是遊戲,例如如果廠商沒有明確告訴你可以玩到甚麼時候、 根本分不清是倒底購買還是租賃, 這就有了問題,所以才會有SKG運動,才會現在的法庭爭議。
siro0207: 出新內容 那通常也只會玩一次 所以訂閱結束就直接算了 05/29 16:24
nineflower: 這種惡性訂閱制未來會有法律來管的,只是現在先從遊戲 05/29 16:25
nineflower: 業開刀 05/29 16:25
donkilu: 房地產是特殊性質商品啦 買斷後政府每年還是要收訂閱費(? 05/29 16:25
siro0207: 但是工具類的訂閱 可能這個月要用100次 下個月只要用1次 05/29 16:25
bnn: 不久之後vibe一個輪子可能要被提告AI盜版我司專利程式碼(ry 05/29 16:25
siro0207: 然而卻需要付2個月的訂閱費 不會因為用比較少次就付比較 05/29 16:26
Cishang: 事實就是掛羊頭賣狗肉 你可以直接賣狗肉不要掛羊頭 05/29 16:26
siro0207: 少錢 05/29 16:26
bibbosb4: 遊戲訂閱制對消費者也是虧(每片都給你獨立訂閱的話),萬 05/29 16:26
bibbosb4: 一沒時間玩或玩太久就是一直燒錢變成無形的壓力,付費值 05/29 16:26
bibbosb4: 線上遊戲會大幅減少也是這個原因 05/29 16:26
bnn: 你可以開一家競爭的軟體公司訂閱制是用次數pass的去搶它生意X 05/29 16:26
※ 編輯: extemjin (114.36.203.196 臺灣), 05/29/2026 16:38:02
magamanzero: 要說的話 免費商城制 也是跟你說道具是租你的 05/29 16:27
siro0207: 不玩就別訂閱啊 05/29 16:27
laigeorge89: 某些國家還希望你自己的器官也是訂閱制勒 還趨勢 05/29 16:27
laigeorge89: 和普世價值違背的東西就是該立法限制 05/29 16:27
bnn: 投幣式軟體 用一次投一次錢 買張玩一百次儲值卡打八折 05/29 16:27
magamanzero: 你沒有這支+9紅騎士之劍的所有權喔 玩家:我花錢買. 05/29 16:27
magamanzero: 就像我上面說的 早期的工作契約很多都一年一聘的 05/29 16:29
donkilu: 線上遊戲道具的所有權沒啥爭議吧XD 還可以掛到市場賣 05/29 16:29
magamanzero: 相當於你的工作也是訂閱制 只是公司訂閱你wwwww 05/29 16:29
badruid: 未來一般人就是窮的只剩錢,身邊東西全都訂閱制,一旦沒 05/29 16:30
badruid: 繳錢就啥屁沒有,沒有東西是屬於他的 05/29 16:30
donkilu: 不過手遊道具確實就不能交易 嘛 也是越來越限縮 05/29 16:30
bnn: 公司:那我想回到買斷奴隸制 05/29 16:30
bnn: 公司:你怎麼可以雙標 商品要買斷 奴隸員工不能讓我買斷(X 05/29 16:31
laigeorge89: 依普世價值來看應該要以所有權交易為主使用權交易為 05/29 16:31
laigeorge89: 輔,廠商不應該只限制消費者只可於其交易使用權 05/29 16:31
kimokimocom: 為什麼都會拿泡麵來說XD 05/29 16:32
kimokimocom: 泡麵可以吃完閒著沒事再拿出來吃一次嗎 05/29 16:32
kimokimocom: 泡麵可以吃完覺得好吃借朋友吃嗎XD 05/29 16:32
laigeorge89: 和勞工當然不能混為一攤,因為那是基本人權 05/29 16:32
magamanzero: 你可以拉出來..m... 聽說有糞便療法(o) 05/29 16:33
siro0207: 我個人也是認為用租房或租車比較接近 05/29 16:33
laigeorge89: 你契約牴觸善良風俗直接無效 05/29 16:34
kimokimocom: 要比較我是覺得拿以前的家機跟卡帶還比較符合這邏輯 05/29 16:34
tf010714: 我覺得各位好像把債權契約跟物權契約混為一談了耶 05/29 16:34
tf010714: 買賣債權契約代表我對廠商有某個請求權 廠商對我有價金 05/29 16:35
tf010714: 請求權 債權契約約定移轉物之所有權那才是物權行為 05/29 16:35
tf010714: 那如果廠商一開始給你的債權契約就只約定給你使用權 05/29 16:36
tf010714: 那你也承諾了 那就沒有移轉所有權的物權行為了 05/29 16:36
tf010714: 你只能請求廠商履行使用權的交付 05/29 16:37
MikageSayo: https://i.urusai.cc/pF2WR.jpg < 財產化為泡麵的例子 05/29 16:37
siro0207: 你租車只代表你暫時能使用他 但不代表你可以把車拿去賣 05/29 16:37
tf010714: 但這種買遊戲使用權的做法還是很爛就是 05/29 16:37
laigeorge89: 所以確實的立法就要從邀約那邊去限制了啊 05/29 16:37
siro0207: 或是改裝 05/29 16:38
bnn: 所以變成"一開始的契約邀約"有沒有違反善良風俗 不是 是共識 05/29 16:39
siro0207: 買遊戲使用權沒有問題 問題是實際上並沒有"買"到遊戲使 05/29 16:39
tf010714: 可能要立針對遊戲的特別法 因為民法原則是契約自由 05/29 16:39
laigeorge89: 不然這種的極限就是連心律調節器那種救命醫材也賣你 05/29 16:39
laigeorge89: 使用權 05/29 16:39
siro0207: 用權 你只有"租"到遊戲使用權 05/29 16:39
bnn: 所以才說EULA不是萬靈丹 法院還是會裁量怎樣不合理來形成判例 05/29 16:39
laigeorge89: 啊救命稻草你買不買?當然買啊不然我要死了 05/29 16:39
siro0207: 因為廠商隨時都能把使用權收回去 讓你無法"使用" 那就代 05/29 16:40
tf010714: 其實就是租賃契約了 05/29 16:40
siro0207: 表你實際上並非買到使用權 05/29 16:40
bnn: 所以現在只能提告買斷的購買是現行廠商廣告不實 請退費(X 05/29 16:41
tf010714: 但這種類似遊戲租賃 廠商太過優勢 的確需要立法制衡 05/29 16:41
donkilu: 現在的問題就是使用權被損害(關服)時應當如何處理 05/29 16:41
laigeorge89: 租賃不太一樣吧,你歸還時要回復原狀 05/29 16:41
tf010714: 他隨時能收回你使用權 租房房東都沒這麼強勢了 05/29 16:42
bnn: 遊戲是驗證端伺服器關機了 當然是原狀我可以退給廠商好好的 05/29 16:42
laigeorge89: 現在問題是廠商停止服務時,玩家對於使用權收回時並 05/29 16:43
laigeorge89: 沒有獲得適當的補償 05/29 16:43
tf010714: 這真的是很有趣題目 念法研所搞不好能寫篇論文 05/29 16:44
donkilu: 現階段就是沒有任何補償啊 誰叫你要玩會島的遊戲 哈哈 05/29 16:44
laigeorge89: 過往玩家在商城購買的虛寶也是預期後續可以永久使用 05/29 16:44
laigeorge89: ,但廠商停止服務時針對這個並沒有提供補償 05/29 16:44
snow0335: 這法案的意思就是你要玩訂閱制可以 但就是講清楚 05/29 16:55
snow0335: 而不是假裝買斷結果裡面是訂閱 05/29 16:55
phantomzwei: 我也不想訂閱制啊,但就算沒這法它要訂閱制我也阻止 05/29 16:58
phantomzwei: 不了好嗎,反而是一堆假裝自己是買斷的 05/29 16:58
pomelolawod: 廠商:A恭喜 你買的是遊玩體驗 至於體驗良不良好嘛... 05/29 17:19
justsay: 讓我想到前陣子看的雲端封建主義,雲端巨頭抽你訂閱費又 05/29 17:22
justsay: 無償取得你的使用資料真D爽 05/29 17:22
Kust: 如果泡麵廠商有說明要用多長的筷子才能吃 多少度的熱水才能 05/29 17:24
Kust: 泡軟 但筷子跟熱水他們不負責這樣? 05/29 17:24
eas06u4: 那就不要叫做購買 05/29 17:25
b2202761: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中共國賣車,車子你買了但是其他 05/29 18:01
b2202761: 服務也要購買,而且一些功能是限時制的,時間到會透過 05/29 18:01
b2202761: 網路鎖起來 05/29 18:01
xbearboy: 台灣車架價人好幾倍,算加價購的一種? 05/29 19:11
gigiii1134: 巫師3玩一玩突然不能玩 05/29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