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Zelda (洛克薩爾達)
看板C_Chat
標題Re: [閒聊] 數位的東西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時間Sun Jul 5 20:08:14 2026
※ 引述 《peterboon》 之銘言:
: 標題:[閒聊] 數位的東西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 時間: Sun Jul 5 17:04:48 2026
:
: 如標題啦
: 最近關於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
: 對於玩家來說,我花錢買了數位的東西就應該是自己的
: 但是對一些企業來說,你買數位只是買租用權
: 歐美甚至有不少人在抗議說要發發案讓數位購買人能夠完全擁有該物品
: 甚至洽眾最愛的V社也是說在steam上購買遊戲也只是買了遊玩資格證而已
:
: 各位認為數位買的東西到底算不算自己的?
(法律其實不算很理解,有錯誤請指正)
查了一下,癥結點要先稍微理解民法上對於
擁有的定義規範
這裡我拿《Splatoon》舉例一下
https://i.imgur.com/x5YtGJx.jpeg
[物權]
消費者認知中最強大的「擁有權」,實際上是限定在
權利客體,換句話說,就是看得見、摸
得著的
實體(例如遊戲卡帶、光碟、還有周邊等等)
這裡的擁有權是一種只限定在實體的
物權,只要買賣完成後,就有完全支配擁有
https://i.imgur.com/S51oWgk.jpeg
你對「這顆塑膠卡帶」擁有完整的物權。
打通關後,可以把卡帶
賣給二手店、借給朋友、甚至用剪刀剪碎,任天堂都無法干涉
(權利耗盡原則)
換句話說,如果玩家是購買
數位版的話
那麼你的
「物權為零」。
[債權]
這個是對特定人的請求權,或者簡單來說,就是
合約概念。
你要能在《Splatoon》裡跟別人打4v4祭典、累積等級、購買遊戲內的服裝
你必須訂閱NSO連線服務
https://i.imgur.com/IAL2tMj.png
這就是純粹的
債權(服務契約關係)。
你付錢,任天堂答應提供你穩定的對戰伺服器、匹配系統和防作弊服務。
因為屬於合約,未來任天堂停服的時候,
債權會自動消滅。
[智慧財產權]
遊戲中的「魷魚/章魚造型」、音樂、地圖設計、以及底層的程式碼。
這些非實體的內容屬於智慧財產權(著作權),
百分之百在任天堂手上。
https://i.imgur.com/ewkuqhA.jpeg
很有趣的是,這部分關於那些二創同人、公播、直播,實質上是「使用他人的
智慧財產權
來創造我們自己的
流量、營利(與平台公司的債權)」
因此這部分近年來已經有不少規範,也就是廠商的那些社區條款
—————————
所以回到現在的爭議
因為現代
數位化技術進步遊戲內容高度仰賴網路的更新還有大比例的服務內容
廠商的
債權(合約)無限擴大、
智慧財產權的絕對保護
導致的就是消費者部分的
物權被抹殺
就像是早期紅白機的卡帶,比例大概是
【物權 95%】+【智財權 5%】+
【債權 0%】
隨著網路服務提升,服務合約增加,導致現在數位遊戲構成大概是
【物權 0%】+
【智財權 50%】+
【債權 50%】
所以之前育碧高層說過的
「玩家要習慣不再擁有遊戲的時代」
https://i.imgur.com/xqgAdqT.png
以
現在法律來說還真不算有問題
因此Stop Killing Games 運玩家要求的主張就是對這些內容反擊
「停服前必須提供離線單機版」
——
消保法(債權)的售後服務擴張
「允許社群接手架設私服」
——
智慧財產權的限縮
「就算沒網路,硬碟的檔案也要能打開」
——
數位產權的確立,也就是第三類財產權的
物權化
雖然文字細節很多,但法律上釐清那些名詞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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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7.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3253296.A.F70.html
→ kuninaka: UBISOFT說的是實話,法律上他們站得住腳 07/05 20:10
→ kuninaka: 你自己要去買數位版的,沒人逼你 07/05 20:10
→ roger2623900: 法律上肯定有道理 條約你都答應了 07/05 20:11
推 r24694648: 那現在玩家一面倒的要爭取實體版也挺容易理解了 07/05 20:14
→ kuninaka: 這篇講的很清楚 07/05 20:15
→ gundam01: 爭取實體版 但買的人不夠多 他就拿掉了 07/05 20:17
推 cross980115: 買的人還是很多 所以用騙的 把一些無關的東西塞進分 07/05 20:18
→ cross980115: 母來騙你說很少 07/05 20:18
推 Mareeta: 我沒有騙你 是你自己要當狗 這樣懂了嗎 07/05 20:25
→ Mareeta: 不爽不要玩 07/05 20:25
推 r24694648: 我剛查資料看到的說法是 sony 那份財報是把所有遊戲放 07/05 20:35
→ r24694648: 在一起統計,就把沒發行實體的跟純線上遊戲(應該指原 07/05 20:35
→ r24694648: 神之類的)都放一起,所以偏差很嚴重 07/05 20:35
推 jack30338: 要爭取一起爭取 不能pc的實體版跑光光要索尼扛啊 07/05 20:43
推 r24694648: 剛找了他們財報,更正一下,不包含 原神這種 F2P 類型 07/05 20:50
→ r24694648: ,但確實含括沒發售實體遊戲片的數位遊戲資料,不得不 07/05 20:50
→ r24694648: 說真的很賊 07/05 20:50
推 ItterK: 推討論 07/05 21:08
→ yoyun10121: 那不叫偏差呀, 他本來就只是要證明純數位撐得起營收 07/05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