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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喵喵目前無法可管, 下列原因。 NCC目前無法像管制有線電視那樣,對OTT(如Netflix、Disney+、LINE TV等)進行實質的行政管制與裁罰。 [1, 2, 3] 主要原因在於「無法可管」。台灣現行的《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等「廣電三法」,其規範對象只涵蓋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等傳統媒體,並不包含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的OTT影音服務。 [3, 4] 目前NCC對OTT的管轄權限與進度如下: 1. 現狀:僅能靠「自律行為」引導 因為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目前主要採取「軟性法律(Soft Law)」輔導機制。他們主要是邀請串流業者簽署由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 (NMEA) 等單位訂定的自律規範,例如要求業者自主做好節目分級、完善家長控制鎖(PIN碼)以及處理基本的消費爭議。 [5, 6, 7] 2. 「OTT專法」立法卡關多年 為了解決這個法律漏洞,NCC 在多年以前就陸續擬定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俗稱OTT TV專法)草案: [8, 9] 納管方式:草案規劃改採「層級化行為管理」,要求在台灣有實質營業關聯的大型串流平台(如 Netflix 等)必須在台灣設立代理人、定期向 NCC 申報用戶數、點擊流量及營業額,並確保內容合法授權。 [7, 8, 10] 外界疑慮:由於草案涉及要求業者申報營業額與點擊流量等公司商業機密,不僅引發國內外業者群起反彈,更被批評可能侵害言論自由、把跨國繳稅的外商逼走。 [2, 4, 7] 3. NCC 內部停擺雪上加霜 即使近年 NCC 持續將修訂「OTT TV專法」納入年度法規整理計畫,但正如前面提到的,目前 NCC 委員會議因懸缺完全處於停擺狀態。任何涉及跨網路、跨平台的重大法規草案及政策討論,目前在內部都因「沒有委員」而無法進行實質審議。 [7, 11, 12] 總結來說: NCC 目前沒有法源、也沒有常態運作的委員會可以去管或開罰 OTT 業者。 [3, 11] [1] https://news.pts.org.tw [2] https://www.cna.com.tw [3] https://www.leeandli.com [4] https://www.inside.com.tw [5] https://www.ncc.gov.tw [6] https://www.ly.gov.tw [7] https://tech.udn.com [8] https://www.ncc.gov.tw [9] https://www.npf.org.tw [10] https://www.leeandli.com [11] https://www.cdns.com.tw [12] https://udn.com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506BPN6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5.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7226082.A.1E2.html
serding: 你是想說法可嗎 08/20 19:42
gcobc12632: 完全法可 08/20 19:42
pokemon: 聽話就對了 08/20 19:42
fman: 你是在反串嗎?引用不是這樣用的,要列出直接網頁 08/20 19:43
kmkr122719: 即使無法可管,廠商也會怕事自我審查,這就是那些人要的 08/20 19:43
MikageSayo: 這篇應該出局了 08/20 19:43
willytp97121: 作業自己寫不要叫AI寫 08/20 19:44
ilohoo: 無法可管就是誰來施壓都行 想申述就互踢皮球沒門 08/20 19:44
coon182: AI廢文滾 08/20 19:45
KudanAkito: 可以斷台灣對平台的連結 08/20 19:45
puritylife: 單位施壓你不聽? 以後就等著被各種刁 08/20 19:47
puritylife: 沒有廠商會想得罪上面的啦 08/20 19:47
YakumoBeni: Ai?== 08/20 19:48
anpinjou: 這種的乾脆桶一桶吧 08/20 19:49
KhePri: 豪 請法律專家 權益專家 藝術專家 嘴砲專家出來大戰三百篇 08/20 19:49
dazzle: 明明都已經被提出違反那一條了還提其他什麼專法 08/20 19:49
CaterpillarK: 人如id 08/2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