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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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勸世] 年長女性分手後告年少男朋友不同意性交
時間Tue Sep 1 12:56:49 2026
※ 引述《s50189 (咕嚕米)》之銘言:
: https://x.com/d8l5d/status/2094346777617166340?s=61
: 分手後告男朋友不同意性交
: https://i.imgur.com/GCf3dA7.jpeg
: 男生被做要馬上說唷 女生做完就不同意告訴
: —————
: 與男友的性行為是「受害」前女友提告後警方開始介入
: 「約會暴力」……即使分手後也可能構成「性犯罪」
: 接受採訪的佳奈
: 講述自身經歷的佳奈
: 圍繞事後避孕藥,佳奈與朋友在LINE上的對話
: 取得事後避孕藥處方時的診斷書影本
: 在關西以護理師身分工作的佳奈=化名=(37歲)是在2020年左右認識他的
: 當時,他是住在東京都內的大學生 兩人透過交友App認識
: 據說最先主動接近她的是他 之後發現比佳奈年紀小快11歲
: https://i.imgur.com/xQSaofo.jpeg
: 交友APP
: 配對成功
: 我要向警察遞出受害書!
: 欸!?原來是不同意嗎!?
: https://i.imgur.com/sQ6bct2.png
: ——
: 愈想愈不對勁
: 千萬不要衝動
: 要解決直接去那種地方花錢了事
: 交友軟體秉持著健全的精神
: ˊ_>ˋ
https://tinyurl.com/2y63gud6
應該是原報導
女方視點的敘述
Yahooニュース
彼氏との性行為が「トラウマだった」女性の告訴で、警察が動き出した…デートDV、
別れても「犯罪」になる可能性
- 加奈(假名)(37),曾在關西擔任護理師,於2020跟東京都大學生在交友軟體認識
- 發現對方是小11歲,以為他是要諮詢人生嗎,但對方主動交流於是發展成交往
- 性方面充滿苦痛。女方說很痛,輕一點男方也完全不聽,有時候男方不耐煩
會大喊算了啦!就離開。
- 旅館費用都是女方出的。
- 2021年2月,晚餐後在旅館,男方發現女方手機還裝有交友軟體,氣憤激昂。
女方解釋說沒有在用而男方不聽並強迫女方用口性交。"笨手笨腳的"男方一邊說一邊把
女方撞開,接著用蠻力制伏女方進行性行為
- 2021年6月,也是在旅館,女方發現男方手機內有跟JK的聊天紀錄,並確認有帶對方回家
男方表示只是教她功課,女方不信。女方表示要分手,並要離開房間。
接著女方就被男方強拉回房間,被男方壓制在床上。
女方喊說"很不舒服"並且要尋求飯店人員協助
男方則雙手握住女方的脖子,流著淚說「那麼我們就一起死。要不然你就讓我上」
女方被強迫無套性交,隔天去診所拿了事後藥,費用也是女方全額負責。
https://iili.io/n97otHB.png
診所拿藥前跟友人求助的對話紀錄
- 之後女方多次提出分手,每次男方都是以死相逼。
- 女方調職到東京後跟男方見面次數增加,衝突次數也增加。
- 2025夏天男方就職,女方傳送訊息男方不回,然後發現男方默默搬家走人了。
- 女方整理經歷後認為自己應該是遭受到了約會暴力,並與法律人士諮商
- 2025七月女方偶然在東京購物廣場遇見男方,女方打招呼男方卻驚訝並逃跑。
- 事後男方傳LINE: "為什麼要來接觸我" "你走投無路了對吧"
- 女方確信對方認識到自己進行了加害行為,並覺得沒有證據就能安心。
- 女方表示不想自己就這樣受傷,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傷了人能就這樣當作沒事
- 女方知道自己說的都是過了好幾年的事情了,不論起訴與否,但至少要傳達
"女方提出告訴並申請搜查了"這件事情給對方。受理本身也是對加害者的一種壓力。
-
2023內閣府調查,不同意性交的被害者(男女)當中各種身分的比例:
交往對象,前交往對象 - 16.4%
職場,打工場所的關係人 - 10%
配偶 - 8.6%
學校的學生 - 8.6%
etc, 其他
其中被害者沒有跟任何人求助的比例 - 55.7%
而在有向人求助的群體當中,最多人跟"朋友,熟人"求助(29.3%)
但跟警察求助的人只有微少的1.4%
- 女方在創傷後接受心理諮詢,並接受採訪。女方表示接受採訪的理由為
「我認為跟我有類似經驗的女性很多。希望分享給她們我自己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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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3.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8238613.A.8E8.html
推 kaj1983: 好丟臉,開房間也是女方出的,支持提告! 09/01 12:58
→ kaj1983: 好奇風向還會不會變? 09/01 12:59
※ 編輯: kimokimocom (1.161.53.33 臺灣), 09/01/2026 13:02:26
推 chuegou: 所以就是所有事件都是2020到2021間發生 09/01 13:18
→ chuegou: 2021到2025年間沒事 對吧 09/01 13:18
→ bigham: 呵呵,看看前一篇留言裡那堆咖小的嘴臉 09/01 13:18
→ kimokimocom: 原文說的是有印象並且寫進判決書是這二件 09/01 13:23
→ corlachang: 2025男的跑掉女的決定告人,結果路上「遇到」女的上前 09/01 13:34
→ corlachang: 打招呼(?),男的大驚。這裡......嗯。 09/01 13:35
推 jeff666: 這個男的是神人吧 09/01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