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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50189 (咕嚕米)》之銘言: : https://x.com/d8l5d/status/2094346777617166340?s=61 : 分手後告男朋友不同意性交 : https://i.imgur.com/GCf3dA7.jpeg : 男生被做要馬上說唷 女生做完就不同意告訴 : ————— : 與男友的性行為是「受害」前女友提告後警方開始介入 :  「約會暴力」……即使分手後也可能構成「性犯罪」 :  接受採訪的佳奈 :  講述自身經歷的佳奈 :  圍繞事後避孕藥,佳奈與朋友在LINE上的對話 :  取得事後避孕藥處方時的診斷書影本 :  在關西以護理師身分工作的佳奈=化名=(37歲)是在2020年左右認識他的 : 當時,他是住在東京都內的大學生 兩人透過交友App認識 : 據說最先主動接近她的是他 之後發現比佳奈年紀小快11歲 : https://i.imgur.com/xQSaofo.jpeg : 交友APP : 配對成功 : 我要向警察遞出受害書! : 欸!?原來是不同意嗎!? : https://i.imgur.com/sQ6bct2.png : —— : 愈想愈不對勁 : 千萬不要衝動 : 要解決直接去那種地方花錢了事 : 交友軟體秉持著健全的精神 : ˊ_>ˋ https://tinyurl.com/2y63gud6 應該是原報導 女方視點的敘述 Yahooニュース 彼氏との性行為が「トラウマだった」女性の告訴で、警察が動き出した…デートDV、 別れても「犯罪」になる可能性 - 加奈(假名)(37),曾在關西擔任護理師,於2020跟東京都大學生在交友軟體認識 - 發現對方是小11歲,以為他是要諮詢人生嗎,但對方主動交流於是發展成交往 - 性方面充滿苦痛。女方說很痛,輕一點男方也完全不聽,有時候男方不耐煩 會大喊算了啦!就離開。 - 旅館費用都是女方出的。 - 2021年2月,晚餐後在旅館,男方發現女方手機還裝有交友軟體,氣憤激昂。 女方解釋說沒有在用而男方不聽並強迫女方用口性交。"笨手笨腳的"男方一邊說一邊把 女方撞開,接著用蠻力制伏女方進行性行為 - 2021年6月,也是在旅館,女方發現男方手機內有跟JK的聊天紀錄,並確認有帶對方回家 男方表示只是教她功課,女方不信。女方表示要分手,並要離開房間。 接著女方就被男方強拉回房間,被男方壓制在床上。 女方喊說"很不舒服"並且要尋求飯店人員協助 男方則雙手握住女方的脖子,流著淚說「那麼我們就一起死。要不然你就讓我上」 女方被強迫無套性交,隔天去診所拿了事後藥,費用也是女方全額負責。 https://iili.io/n97otHB.png
診所拿藥前跟友人求助的對話紀錄 - 之後女方多次提出分手,每次男方都是以死相逼。 - 女方調職到東京後跟男方見面次數增加,衝突次數也增加。 - 2025夏天男方就職,女方傳送訊息男方不回,然後發現男方默默搬家走人了。 - 女方整理經歷後認為自己應該是遭受到了約會暴力,並與法律人士諮商 - 2025七月女方偶然在東京購物廣場遇見男方,女方打招呼男方卻驚訝並逃跑。 - 事後男方傳LINE: "為什麼要來接觸我" "你走投無路了對吧" - 女方確信對方認識到自己進行了加害行為,並覺得沒有證據就能安心。 - 女方表示不想自己就這樣受傷,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傷了人能就這樣當作沒事 - 女方知道自己說的都是過了好幾年的事情了,不論起訴與否,但至少要傳達 "女方提出告訴並申請搜查了"這件事情給對方。受理本身也是對加害者的一種壓力。 - 2023內閣府調查,不同意性交的被害者(男女)當中各種身分的比例: 交往對象,前交往對象 - 16.4% 職場,打工場所的關係人 - 10% 配偶 - 8.6% 學校的學生 - 8.6% etc, 其他 其中被害者沒有跟任何人求助的比例 - 55.7% 而在有向人求助的群體當中,最多人跟"朋友,熟人"求助(29.3%) 但跟警察求助的人只有微少的1.4% - 女方在創傷後接受心理諮詢,並接受採訪。女方表示接受採訪的理由為 「我認為跟我有類似經驗的女性很多。希望分享給她們我自己的經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3.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8238613.A.8E8.html
kaj1983: 好丟臉,開房間也是女方出的,支持提告! 09/01 12:58
kaj1983: 好奇風向還會不會變? 09/01 12:59
※ 編輯: kimokimocom (1.161.53.33 臺灣), 09/01/2026 13:02:26
chuegou: 所以就是所有事件都是2020到2021間發生 09/01 13:18
chuegou: 2021到2025年間沒事 對吧 09/01 13:18
bigham: 呵呵,看看前一篇留言裡那堆咖小的嘴臉 09/01 13:18
kimokimocom: 原文說的是有印象並且寫進判決書是這二件 09/01 13:23
corlachang: 2025男的跑掉女的決定告人,結果路上「遇到」女的上前 09/01 13:34
corlachang: 打招呼(?),男的大驚。這裡......嗯。 09/01 13:35
jeff666: 這個男的是神人吧 09/01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