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chero: 每個人先用標題劇透你半小時在慢慢改掉可27.246.135.187 10/29 12:53
→ achero: 以放行是很可怕的27.246.135.187 10/29 12:53
→ lingsk: 那就要限制修改時間 36.235.183.157 10/29 13:35
→ oread168: 我覺得抓到就該罰36.232.216.119 10/29 15:00
→ lingsk: 看你要改時間 還是全部文章統一第1頁要防36.235.183.157 10/29 15:31
→ scarbywind: 有先被s嗎?判定是否給予寬限應該算版 61.226.97.123 10/29 17:56
→ scarbywind: 主的自由61.226.97.123 10/29 17:56
如果是文章從頭到尾都沒修正,那即使版主直接懲處都毫無疑問
但問題是在版主要處理此例時,文章的違規處早已修正完畢,理論上已無懲處理由
不過版主很罕見的去翻修改紀錄,以此作為懲處理由,主要是想問這是否合理
如果這樣ok的話,會衍生另一個問題
發文者若觸犯版規(無論故意或過失),顯然不用想辦法修補,留給版主處理就好,反正改
不改最後都會受到相同的處罰。
※ 編輯: tonyxfg (122.121.13.239), 10/29/2016 19:15:45
→ scarbywind: 可給予就自由判定..然後翻修改紀錄並220.138.219.140 10/29 23:32
→ scarbywind: 不罕見220.138.219.140 10/29 23:32
→ scarbywind: 就像檢官也可以看他爽提訴或者緩訴,220.138.219.140 10/29 23:35
→ scarbywind: 你會說都看他爽那我鳥他幹麻嗎?220.138.219.140 10/29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