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我直接說明判決的依據 : 從以下的推文討論可以直接判斷 : 我連去哪邊查資料都不需要 : 不知道這樣的理由夠不夠 -- 今天檢舉的內容是 我的文章加上簽名檔 第1 我無法控制別人的推文 第2 你是先入為主我有罪 才做出判決 基本上在大部分國家 都是使用 無罪推定原則 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 在許多國家的刑事 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 基本人權。 而相對的 有罪推定 則多是用來清除政敵 今天你用了無罪推定 你要預設你的立場是對這事情不瞭解 來做出公正的判斷 你無法直接連結 使魔=小組長
QBian: 我會自言自語數姆咪11/20 16:53
gold97972000: 2,3,5,7-11,OK,全家,萊爾富...11/20 16:54
xrdx: 簽名檔剛出爐的嗎,燙11/20 16:54
tomuy: 一隻姆咪 二隻姆咪 三隻姆咪...11/20 16:55
leegiway: 怎麼最近雨皇在簽名檔出現的機率頗高啊@@11/20 16:56
loserfeizie: 不要80他啦QQ11/20 16:57
※ 編輯: oz5566 (150.117.206.187), 11/20/2016 16:58:41
a24285293: 1000 993 986 979 97211/20 17:00
SOSxSSS: 金木研~一千減七再減七,腦袋進蜈蚣智商掉到八十七~11/20 17:05
pan46: 開噓他就崩潰了 賣安內啦11/20 17:06
qwer338859: 3539 3541 3547 3557 3559 3571...11/20 17:07
jeeyi345: 原來打做過的事是抹屎啊11/20 17:09
pa2700new: 簽名檔的事件是??11/20 17:14
xxtuoo: 可以替身出來聊啊w11/20 17:14
在你判決之前 只有一個人說 雨皇出現在簽名檔 但這跟我無關阿 更不用說8成的推文都是在說本文 你今天定罪方式是用推文 講白一點就是 我在路上拿了一張手槍圖片 路人說 阿阿isis最近殺人 法官:你試圖帶來恐懼 ?? 是不是很荒謬 因為法官不能預設立場阿 你今天預設我是該事件相關人物 但是你做出判決的依據卻是路人說的話?? -- 就文章內(包含簽名檔)出現爭議內容的部分 如果推文討論沒有往那個方向去我不會判違規 就舉oz5566這篇為範例 如果推文內容單純是JOJO梗 沒有提及小組長相關,我應該不會判違規 那個簽名檔就只是個簽名檔 -- 奇怪... 今天上面的人叫做 rainlict 那沒問題 重點是上面指示一個叫什麼使魔的阿 單論我的發文 你怎麼會有辦法把使魔連結到小組長? 今天檢舉的是這篇文章+簽名檔喔 不是檢舉我的思想 文章也完全沒有任何字 能證明 使魔=小組長 阿要拿別版資料當證據 跟雨皇拿八卦當作檔西部理由一樣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06.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79699098.A.89F.html
Xavy: 最後那說法真的很怪,三個人都同意也不行喔 36.227.220.182 11/21 11:38
沒問題啊 我只說這種判法跟以前沒兩樣
gold97972000: 最後一段有兩種情況: 111.253.159.40 11/21 11:40
gold97972000: 一、3人都基於明確證據桶人 111.253.159.40 11/21 11:41
gold97972000: 二、3人都沒有找到明確證據 但桶人 111.253.159.40 11/21 11:41
ake1234: 板規不夠細自然只能由板主心證 60.251.146.64 11/21 11:42
ake1234: 但我認為這樣判會引發衍生許多問題 60.251.146.64 11/21 11:43
ake1234: 希望在修改或新板規上路之前板主群三思 60.251.146.64 11/21 11:44
最大問題是 今天這樣判 是版主或許懂這圖意思 但你不能預設我知道阿 就跟你在八卦嘴母豬 在西洽貼了一張 周芷瑄fb文 也會被水桶一樣道理啊
tonyxfg: 版主心證還是必要的,畢竟法律不論多細都 210.59.176.211 11/21 11:46
tonyxfg: 會出現例外狀況,但版主要心證時給的理由 210.59.176.211 11/21 11:47
tonyxfg: 夠不夠說服版眾才是問題 210.59.176.211 11/21 11:47
tonyxfg: 很明顯,今天這案件根本無法讓多數版眾信 210.59.176.211 11/21 11:48
tonyxfg: 服 210.59.176.211 11/21 11:48
我是覺得沒必要無限上綱啦 ※ 編輯: oz5566 (150.117.206.187), 11/21/2016 12:00:04
UtsuhoReiuzi: 我個人持論版主不該管到簽名檔啦223.138.130.253 11/21 12:09
UtsuhoReiuzi: 不然光北連中胡黃安march就沒完沒223.138.130.253 11/21 12:09
UtsuhoReiuzi: 了 以這案來說還是第三人告發成案223.138.130.253 11/21 12:09
UtsuhoReiuzi: 想搞版主隨便拉幾個鄉民就讓你判223.138.130.253 11/21 12:09
UtsuhoReiuzi: 不完223.138.130.253 11/21 12:09
Xavy: 站規來說簽名檔一定得管吧 36.227.220.182 11/21 12:12
Xavy: 成不成案的標準是板主決定阿 36.227.220.182 11/21 12:13
weichipedia: 這次先例一開 之後處理都會很麻煩 27.246.10.228 11/21 12:15
coon182: 簽名檔本來就視同內文一部分 39.10.15.188 11/21 12:33
coon182: 哪來的論點說板主不該管 39.10.15.188 11/21 12:34
hasroten: 太上皇要搞你 哪來這麼多廢話 下去 114.32.31.243 11/21 12:58
hasroten: 本來只會裝死的太上皇 裝於做事了 114.32.31.243 11/21 12:59
Esnar: 正確的比喻是你在路上拿isis的圖片吧140.113.128.174 11/21 13:03
gold97972000: 簽名檔有違規板主可以管阿 111.253.159.40 11/21 13:05
gold97972000: 但光看那張圖根本不知道違規在哪吧 111.253.159.40 11/21 13:11
SOSxSSS: 一張圖就違規的立論太薄了,又不是什麼R1 210.60.122.151 11/21 13:16
SOSxSSS: 8的圖片 210.60.122.151 11/21 13:16
dderfken: 其實我有認識的人在無實證下被判12年 現 101.11.19.157 11/21 20:39
dderfken: 在二審...所以台灣......算了 101.11.19.157 11/21 20:39
bachelorwhc: 真的假的 太慘了吧 114.45.67.81 11/21 21:10
dderfken: 真的 搞了兩年了 115.82.97.99 11/21 21:22
dderfken: 我認為司改最需要改進的就是性侵跟兒少 115.82.97.99 11/21 21:23
dderfken: 如果我借錢給他那天有提匯紀錄 就有證 115.82.97.99 11/21 21:25
dderfken: 據幫他了 115.82.97.99 11/21 21:25